Re: 自由
※ 引述《ivanos (M'sieur Chen)》之銘言:
: ※ 引述《kevinjl (凱文。JL)》之銘言:
: : 如果你的主張如此,那根本是無解的
: : 在物理上有一個定理就是測不準原理
: : 也就是當你介入想要測量時,就影響了他原來的樣子
: : 當一個人聽到女性主義四個字,他就失去了沒有聽過這四個字的自由
: : 要達到此目的必須遮蔽自己的耳目,但是遮蔽自己的耳目反而限制更多的自由
: : 所以你那樣的自由太空泛了,我認為應該限制在外力的來源是否合理
: : 例如必須把法律視為保障自由而不是視為限制自由,而分界點依民主的機制
: : 就是人數多寡而已。
: : 否則當一個人埋怨受重力牽制而不自由時,該怎麼辦?
: :
: 自由不能單獨存在, 也因此不能單獨被否定.
: 除了自由, 還有存在.
: 存在是一種客觀, 不願意承認客觀的個體, 是一種逃避.
你講的是「實存」。不要混為一談。
存在是一種主觀,可以得自向內的探求,也可以得自對外的辯證,
但它所代表的,絕不是實在界的本身;
對於「實存」,也就是現狀,可以承認,但不意味著全盤接受,
否則任何理想主義都可以被解釋成逃避現狀的藉口,
然而理想主義對於現狀創造,實際上是有貢獻的。
故有所謂存在先於本質,有些本質是可以創造的。
像是觀念、自由、公民生活、科技,是被創造的,
而物理定律、生理結構等,才是先於存在的本質。
: 重力、曝露在資訊中, 都是一種客觀(當然你可以把曝露在資訊中程度減到最低).
: 自由必須要承認存在, 自由是一種心態, 思想, 表象背後的思維.
自由同時也是一種制度,是傳統,是實際的生活形態,所以它並非表象背後的
: 所以, "聽到女性主義四個字"是一種表象, 對於這種表象的解讀與思維運作
: 卻可以"自由".
: 沒有人有權利剝奪一個人的自由或思維獨立性.
: 最高的自由是一個人可以選擇逃避, 選擇去埋怨因受重力牽制而不自由這個現象.
「自由是一個人可以選擇逃避」
這種東西叫作「價值良心」,它是實踐自由的過程中,尤其是社會工作者累積的經驗,
它是一種政策,當然不會高於自由主義的指導原則,因此它不是最高的自由,
它僅是自由所應承受的。
: 他可能會因此煩惱, 去痛苦. 但他是自由的;
: 較之於他被人一味灌輸"自由必須承認存在"還要自由.
自由主義是一種意識型態,習於被奴役也是一種意識型態,
在信仰的層次上沒有誰是真正自由的,因為你無法脫離共用的語彙系統,
而語彙系統限制了人所能選擇的意識型態,或說是信仰的類型。
然而,自由主義下的人,比起奴役下的人,身體是自由的,
思想的表達上,亦是自由的,而且已知這些自由對身體與情緒的愉悅,是有助益的。
這是為什麼我說自由也是一種生活型態。
這類問題決不是單純用你這種唯心論可以解決的。
: 當然, 我可以選擇是否為了知識對話的追求而回你這篇文章, 這也是自由.
我卻覺得回應你文章的時候,我並不自由。
因我這是在替你的胡說八道收爛攤子,也就是為你的自由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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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追隨者自會斬去我的頭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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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2.151
※ 編輯: playskin 來自: 140.112.202.151 (05/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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