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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minism ]
討論串關於女性保障名額的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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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著作權屬於江澄祥教授。參考或引用,須註明出處,否則責任必究。. (本文摘自「人的道理──理論邏輯學」). (例4)女性保障名額的選舉制度──目前國內的選舉法規中,仍然有保障婦女當選. 的相關規定存在,其實,婦女保障名額的設計,在今天的社會背景中,那是一種違反. 民主精神的不合理設計。早期保障婦
(還有94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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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沒想到人投入職場之後的生活是忙碌到這麼不堪,. 連這個版的文章都回應得這麼晚。. (話說這篇居然完全沒有人回應,. 這算是個冷門的話題,還是這篇文章討論的事情已有共識?←單純疑問). 好,先整理一下這篇文章的論點,. 它基本上算是針對中華民國憲法立憲以來,. 一直有的中央立法委員及地方議會議員的
(還有15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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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 如果有人有足夠的資源與能力操縱選民範圍最大,狀況最複雜的普選. 尤其是在最難以預測的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中還辦的到的話. 那麼在範圍更小,候選人名單產生過程更不透明的比例代表制中. 他更可以做到操縱名單的順序以確保自己當選. 跟選制簡單的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相較,其結果更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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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確定是否民意代表人數的增加,. 就能夠促進弱勢群體增加在國會發聲的機會。. 之前的立委人數比較多時,好像也沒有明顯對於弱勢群體的倡議比較友善?. 我印象中,之前地方民意代表當選門檻低時,也一直被批評因為只要拿到一小群人的票,所以就會出現很偏激的競選言論?. 就這部份再分享一點,我所看到的研究
(還有4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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