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性主義 以及 婚外情的討論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我是自閉兒)時間3年前 (2020/10/08 17: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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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eis ( 夜裡的人)》之銘言: : ※ 引述《gmooshan (我是自閉兒)》之銘言: : 第一個誤區,最常談論的是通姦罪對女性或外遇方的傷害 : 並且這裡的框架是「伴侶之外的人發生關係」VS「對伴侶忠誠」的對立 : 如果要說女性主義的部分,大部分會主張「人有選擇和伴侶要不要繼續」的自由 恩 對雙方來說那就是離婚or不離婚的自由 但是婚姻關係中就包含了忠誠這件事 沒有兩造特別的協議 [人可以選擇忠誠或不忠誠的自由]這個不該出現 因為危害了對方的權益 伴侶間要是協議好了 不管是在外肉體碰撞 在外心靈交流 多人運動 或是通通都來 因為協議後兩人有相同認知 視為不影響權益 不影響他人權益 這是自由 (無關性別) : 但自由不代表不會受傷 : 自由也代表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 平等不代表最終得到的是一樣的 : 或是不會受傷 : 平等是表示彼此的立場相同且相互尊重 其實沒有要討論通姦罪 都提了 就討論一下 有些法律是保護[相對弱勢者] [相對弱勢者]有時候會有特別性別 但大多數是無性別的 不管是身心障經濟困難等等的 但是通姦罪又是比較特別的情形 我相信當初會有這個 是為了[保障婚姻中的相對弱勢者] 過往的時代 這個角色大多是女性 因為是父系社會 而且這是家務事 是私人的問題 就不利用國家的力量來保障了 (民刑法差異) 不過呢 如果要用 此法最大受害者還是只有女性第三者的立場 來贊成廢除 我覺得不洽當 修法就好了 外遇者與第三者 要告就全告 要撤告 那就全撤告 就不會有管不住下體的人 逍遙法外 而受害的第三者再次受害的問題 危害到權益的人需受到同樣約束 這是平等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只要夠有錢 或是夠沒錢 還是很逍遙啦 沒在怕) : : 所以例子中的人不會有性別 也不受法律約束 : : A: B之伴侶 : : B: A之伴侶 : : C: A之伴侶 : : AC選擇不被兩人關係束縛 : : B選擇對於兩人關係忠誠 : : B無法接受A與C兩人的關係 : : B選擇原諒A維持關係 前提是AC不能繼續 : : AB要繼續 : : A就要違背自己的想法選擇妥協 : : B就是違背自己的想法選擇妥協 : : C就是違背自己的想法選擇妥協 : : AC繼續 : : B離開 : : 大家都符合自己的想法 : : 到這裡都沒有問題 : : 不過我不知道為什麼 : : A帶入男 : : B帶入女 : : C帶入女or男 : : B若選擇了原諒 會變成一個維護父權的行為 : 要看B「為什麼」選擇原諒 : 以及這裡我會有疑問: : 「A男的出軌必然是父權的行為」這個觀點,必須要指出A男的出軌對 : B女的立場構成壓迫 : 在這個例子,A在「B無法接受」的情況下和C在一起是不是壓迫? : 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部分 B無法接受 但不是壓迫 這個有點奇怪 也不是不可能啦 例子可能是 A跟C再一起 C每個月給A什麼東西 然後A又給B分紅50% 這樣是B不能接受 但是多賺到了 沒有壓迫(有點矛盾就是了) 至於為什麼選擇原諒 多數都有社會壓迫的原因在 單親 工作 小孩心理 社會觀感 多數的壓迫都是因為父系社會 (但這不是我的想法 我是看那文章歸納出來的) (現在很多對單親家庭的壓迫並不單純的是父權影響下) : : 甚至是B選擇離開 也是一個維護父權的行為 : B離開一個她不能接受的關係,也許是一個保護自己的行為, : 但是不是必然是「維護父權的行為」? 我不覺得一定是 但是看到妖魔鬼怪的文是這個意思 可能觀點是 當A選擇出軌 B並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 那就是放任A的行為 所以是父權(吧 : : 但是 : : A帶入女 : : B帶入男 : : C帶入女or男 : : 不管什麼選擇 都會變成維護女性主義的行為 : : 我不知道我的盲點在哪 幫我一下XD : 「人有選擇伴侶和是否繼續的自由」,這是你例子裡的思考 :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是你例子中需要的 : 「女性在關係裡受傷」=「父權」=「無法維女性主義」這是可以討論的 : 而且不是每個例子都適用,每人的例子會有一些更複雜的現象 : 在你的例子中「女性在關係裡受傷」也許受到一個男人傷害,也許被一個女人 : 傷害,或被另一組不接受的關係所傷害,但這和社會結構下,這個受傷的女性 : 是不是被父權壓迫......,覺得需要的是檢視這個傷害的來源是不是有社會結 : 構下必然的壓迫成份,也就是說,這個女性是不是被迫非得要做這個選擇不可 社會結構的必然壓迫是有的 選擇是不是必然被壓迫 這真的要看個案 其實我覺得根本無關女權啦 因為看到男性外遇是父權主義毒瘤 女性外遇增加是因為女權主義抬頭 所以我才會反思 是不是我有什麼沒注意到的地方 有什麼盲點在 男人風流女人淫蕩這個只有在古書才看的到 草枝擺跟爛懶叫的詞也一直都有(嘛....贛林腦拔好像比較少一點) 個人主張 [關係是責任] ->要建立關係就要負責 [自由是不影響相關人權益] ->管不住下面或上面請相關多方同意後再說那是自由 (單方or雙方的開放式關係 性解放 等等的) 非經同意的外遇從不是什麼權利抬頭 就只是[自己至上]為出發點的行為而已 別拿什麼有點符合社會正義的東西來包裝 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36.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eminism/M.1602149319.A.7CC.html
文章代碼(AID): #1VVjl7VC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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