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報] 防性騷擾?防性自主? ◎卡維波
2004.10.30 中國時報
防性騷擾?防性自主?
卡維波
根據日前報導,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擬定「校園性侵害與騷擾防制準則」草案
,條文中並明文建議校園師生情愛行為「應避免」。雖然說目前只是「道德勸說」階
段,但是這項措施所隱含的性政治觀點與未來更進一步的可能侵權發展,卻不容我們
輕忽。
首先,將師生戀置放於有關性侵害與性騷擾的準則之內,就已經有嚴重混淆「兩
情相悅」和「單方面強迫」的企圖,這個混淆不是偶然的,而是建立在對於「女學生」
身分的母權保護主義、以及某類女性主義的「弱者無法自主」的性愛理論假設上。
許多女性主義懷疑在不平等權力的條件下弱勢者是否真的能夠自主,因此激進女
性主義者認為在男女不平等的條件下,異性戀本身就是強迫性的。由這種「沒有平等
,就沒有真正性自主」的核心思考出發,一般所謂兩情相悅的男女戀愛、性徇私、性
賄絡,與賣淫和強姦根本相去不遠,因此自然會把「防範性騷擾」延伸到「防範性自
主」。
在上述思考中,大學是個權力階層的機構制度,師生處於不平等的地位,防範師
生戀,是為了保護無法真正性自主的弱勢大學生、或防止性徇私。然而學生不是校園
中唯一的階層弱勢,教授與助理教授、主管與職員、助教與學生、系主任與助理、校
長與行政人員等等都處於權力階層的不平等地位,都可能有利益輸送的性徇私,那麼
校園的性騷擾規範為何只針對師生戀呢?由此可見,防範師生戀主要還是假設了「學
生」的脆弱。
然而,大學生均已成年,女學生若是仍然被當作天真無邪需要保護的對象,被假
設為無法真正性自主,這就是剝奪她們的性自主,母權保護論述反而變成對年輕女性
的壓迫。
有人說,防範師生戀和防範女學生的性自主無關,只是單純為了防止性徇私,以
免引發教學不公的爭議。其實這只是藉口而已,徇私幾乎是任何權力機構的日常現象
,屬於人際網絡中的非正式交換,有其正面與負面的功能,性徇私只是眾多種徇私中
較少見的一種。於今單單挑選性徇私來立法開刀,其實還是假設了「性徇私」可能是
弱者因利益而被迫就範,也就是把兩情相悅與性強制偷偷畫上等號。
學校不是唯一的權力機構,醫院、企業、工廠、軍隊、公私機關等等,都存在著
性徇私與跨階層的性愛關係,這些與性騷擾截然不同的性愛關係當然不總是對弱者不
利的。更有甚者,只有光明正大的師生戀才能免於性徇私的流弊可能,將師生戀打入
地下,又如何防範徇私?
目前從防範性騷擾演變為防範性自主,這樣的管理政策若擴散到其他機構,勢必
對人們的私生活帶來更多的監視與規訓,也將成為社會自由的威脅。回顧女性主義百多
年來常常是社會控制的重要推手,我們不能不慎。
(作者為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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