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婚前性行為??
※ 引述《antishit (purity)》之銘言:
: 事實上,我很同意以上的分析,因為它們的確是現代人所以願意
: 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動機之一:對於自我委身於感情關係的自信,
: 及爭取純粹個人主義的浪漫愛的基本慾望,已升高過於對制度及
: 傳統道德觀的信心。
: 然而,這種心理轉向,與其說是婚姻制度與性倫理的失效,不如
: 說是日益增強的『個人主義』意識型態佔據了更多的庶民生活領
: 域。與其說是不想進入婚姻的枷鎖、盲從於保守的道德教條,不
: 如說是處在情色資訊大量充斥下的現代人愈來愈難以認識自己在
: 「情慾」與「愛情」間的分寸拿捏。
如果要正面分析社會轉變的內涵,嗯,好像不是那麼單純。
性跟愛情都是在現代社會中持續被開發的意識,我們有的是有史以來
最強大的浪漫愛情主義,也有著有史以來最表面化的情慾主張。
而這是具有脈絡和趨勢意義的變化,所以我倒寧願認為是社會在轉型當中。
: 婚前性行為即使作為一項個人情慾選擇的實踐方式,在價值判斷
: 層次上的自由度,仍然受限於所給定的社會條件:情色媒介氾濫
: 、墮胎合法化、避孕資源易取得......等。至此,我們能不從經
: 驗(實證)研究的角度,對婚前性行為(作為一個流行中的社會現象)
: 做出一個反省角度的審視嗎?
如果以社會轉型的角度來看,結論自然是需要有更完整更明確的
引導,才能讓社會的轉型不致於造成失序或是減短失序的時間。
只是,這個工作可能比一般人想像得更為艱鉅。我想多數的研究,
都沒有認真審視自身研究的目的和背後的理念架構,於是解讀這些
研究,就成了一件需要非常小心的事情。
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性別研究在女性主義者眼中,是不可原諒的
行為,後來由於研究資料的逐漸豐富,以及具有性別意識的研究者的
加入,也才不得不讓人正視。
例如關於幸福這件事,到底是幸福意識的建構、社會偏見和歧視的
效果、經濟因素,還是真實的生活滿足感,其實是很難有效解讀的。
而幸福的價值又是什麼呢? 例如社會實踐一般來說不如養小孩的
幸福和成就感,但對社會和個人的意義來說,前者可能更重要。
講得不好聽一點,有錢人的奴隸的平均幸福感可能大於貧窮的自由人,
那麼,解放奴隸有錯嗎?
: 性解放的言論,在這個意義下(無視於婚前性行為之相關研究所
: 提出的警告),成為了替「錯誤信念」推波助瀾的文化舵手。基
: 於婚前性行為所導致的諸多副作用,及其危及原初追求『浪漫愛』
: 動機的自我悖反性,婚前性行為即使對於不婚主義者而言,仍然
: 是一種會造成日後感情困擾與自我信念矛盾的問題根源;在此,
: 大力為其護航的性解放論述遂同樣成為社會/心理問題的可能病灶。
許多言論的確是太輕率了,只是我也要說,理解跟實踐之間,
並不是那麼單純的事情,最可怕的往往是被淺薄的媒體更輕率的解讀。
我想起有個叫「社會追緝令」的節目,它站在嚴厲批判的立場,
販賣自身表面上所批判的一切。矛盾產生矛盾,許多衝突、對立、
誤解、恐慌,其實多半是這樣被產生的。
當然,我也覺得,利用媒體卻也被媒體所利用的某些人,
應當更認真思索這之間的問題。
不過,我還是要說,性解放有其脈絡和意義,也並不跟其他理念
有著必然的衝突矛盾。
特別是,性解放不等於輕率的性行為。若有這樣的理解,不管是
支持者或反對者,都是不恰當的認知。
: 你誤會了一件事:提出反對婚前性行為的實證研究,並不意味著
: 要將婚內性行為立法強制全國實施。
: 福利國家對人民生活福祉的保障當然得考慮最基本的意願自決人
: 權;然而,若一國民眾未於適當時間就寢的原因是在於對健康常
: 識的認識不足,正如婚前男女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原因之一若是對
: 其日後將衍生之副作用的無知,那麼,民主政府強制在義務教育
: 中『灌輸』健康教育及婚前教育的常識是責無旁貸的──作為一
: 種增能(empower)個人私領域生活選擇性的手段,反對短視的性
: 解放論的正規性教育甚至可能是一種值得嘉許的社會控制。
雖然對於實踐上的狀況很有意見,但基本上我同意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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