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推薦台北的離婚律師
協議離婚,其實就是夫妻雙方互相爭取跟退讓的過程,你要多一點,我砍回去一點
達成協議就是離婚,達不成協議......不是繼續拖下去就是法院見(然後法院強制調解XD)
通常離婚協議包括親權(監護權)、探視方法、扶養費、剩餘財產甚至是贍養費,
如果你只有探視時間跟扶養費談不攏,相較於其他多數離婚協議來說算是單純許多,
如果你找過律師諮詢過,大概對於法律的規定也有個底,律師開費用五萬幫你談協議,
其實並不算太高,畢竟先生的個性你最知道,會不會磨人的需要一直談,
多次協議才有結論,然後再幫你擬一份離婚協議書,其實都是律師的成本。
提醒一下的是,律師費5萬是負責談到什麼程度不知道,但一定不會負責談到好,
畢竟如果兩人一直沒達成共識,那該怎麼辦?總不可能無止盡的談下去,
如果確定要找律師的話,還是要把問題都問清楚,以免想得跟實際不一樣。
另外,關於看小孩這件事情,雖然現在還沒有離婚協議是你會擔心的點,
但就算有離婚協議,約定探視方法和時間,還是有小孩帶走就不帶回來的可能性
探視是未同住父母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對比對方會不會遵守協議的兩相衝突下,
還是建議你要多跟律師談談,讓雙方都可以是理性的父母。
喔對了,離婚協議不成之前,要簽一份可接受的分居協議當然沒有問題,
甚至對於未來或下一步都是有幫助的。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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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滿的時候
沒有人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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