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Divorce ]
討論串[問題] 請推薦台北的離婚律師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協議離婚,其實就是夫妻雙方互相爭取跟退讓的過程,你要多一點,我砍回去一點. 達成協議就是離婚,達不成協議......不是繼續拖下去就是法院見(然後法院強制調解XD). 通常離婚協議包括親權(監護權)、探視方法、扶養費、剩餘財產甚至是贍養費,. 如果你只有探視時間跟扶養費談不攏,相較於其他多數離婚協議
(還有408個字)
內容預覽:
看起來有兩個主軸. 1. 怕孩子被帶走不帶回來,雖然不是不可能,但想這麼多只會折磨自己. 假設對方是正常人(沒有偏激個性等),孩子還是要上學或是有自己熟悉睡覺的地方吧. 就算離了婚,孩子都還是有可能被對方在探視. 時候帶走,沒有依約定時間回來之類的事情. 2. 只要雙方約定好的協議,在沒有違反善良風
(還有139個字)
內容預覽:
談撫養費哪有這麼簡單? 你拿法院判離婚最常用的主計處各縣市. 每人月均消費金額表來看,新北市一個人一個月就要約兩萬元,. 把小孩養到二十歲,起碼要兩百萬到三百萬元。. 你能不靠法院判決,就能讓對方出到這個錢,那算你厲害。依我. 看,你如果硬逼對方出錢,對方很可能寧可打官司,然後不直接. 跟你簽字離婚
(還有171個字)
內容預覽:
想用我的文再問,目前我帶小孩出來住,他週末大概只來一個下午看小孩,他一直想要週末能帶小孩回家(可以不住),但我很怕沒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他把小孩帶走就不帶回來了。. 那要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就只能簽離婚協議書了嗎。還是我們可以打一份分居協議。明訂撫養費及探視時間方式那樣。還是我該去問律師呢?. --.
(還有1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