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婚扶養費計算疑問
※ 引述《ciyan (/ \)》之銘言:
: 上個月之前給我寶寶和我的生活費3萬左右(包含他的卡費 手機、水電、租屋等等),
: (我有上網查過了,一般家庭生活費給這樣很棒了!)
: 大概給過3~4。結婚之前他有借錢,所以有些錢是要還債的。
: 他的薪水是底薪加上獎金、津貼,目前四萬多元不等。
本來很不想回妳的文
看起來年紀很輕 感覺整個異想天開
先不說其它部分...
就算妳們沒發生問題
四萬多沒奧援 還要養兩大一小
經濟壓力說不小是騙人的
更不用說借錢這件事 (別跟我說是為了結婚)
四萬多的人 到上個月還給妳三萬多
手邊自己剩下的應該並沒有很多吧?
妳呢? 感覺婚前就沒穩定工作吧
還是覺得有人可以靠 所以就辭職囉?
可以在家處理工作?
除了少數soho、作家、褓姆等少數職業
以妳的年紀 我想應該都不是吧
如果猜測無誤 那麼請問為什麼不出去工作
那麼妳是要爭撫養權幹嘛?
連自己都沒辦法搞定
還要依靠娘家奧援 講這些話不很怪嗎?
: 婚前對我非常的體貼、貼心,知道寶寶可能是重度甲型地中海貧血,
: 還特地忙碌之間抽空來陪我等消息,一直打電話來安慰我,
: 很多優點讓我覺得嫁對好老公了~^^ 一個殊不知調去他的家鄉南部後,完全變了樣,
: 我家人都能看得出來....)
嗯 如果不是自我感覺良好
那麼妳就該想想 原因是為什麼
: 他開的條件:
: 每個月1萬,給予3年時間。
: 小孩保險他支付到18歲。
: 我知道有規定必須到成年20歲。
說真的 不是因為妳講得對不對
而是為什麼會去計較這兩年? 真的是為了小孩嗎?
再對照前後文 和妳想要的金額
大概就可以猜測出妳的狀況和想法
: 寶寶真的很黏我,我需要時間教她,媽媽要去工作,要乖乖.....
暈....五個月大.....
: 推 Lipius: 1.找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的家庭消費性支出,法院 04/07 23:07
: → Lipius: 通常以這個數字為小孩扶養費的標準,至少用這個數字對半 04/07 23:07
: → Lipius: 或依經濟能力比例分擔的去談,能談到更高的當然更好。2.要 04/07 23:07
: → Lipius: 給付到至少20歲,每月定額付,不要單據報銷,否則會累死 04/07 23:07
: → Lipius: 自己,以後還可能被刁難。
贍養費算法 已經有版友說了
我就懶得再一次敲醒妳的幻想
: 若是用現在到幼稚園1萬5/月、小學2萬/月、國中2.5萬/月 類似這樣,行得通嗎?
zzzzzzz
: → sandyQQ: 樓上有養過小孩嗎? 04/14 11:34
看到這種語氣 真的無言
: 推 coolie: 扶養不是全部對方的義務,樓上可以去查查看法院一般會不會 04/14 14:09
: → coolie: 給小孩判到2萬以上的扶養費,再來嗆我不遲 04/14 14:10
: → sandyQQ: 不好意思 我判的遠超過這個價格 完全照離婚協書判 04/14 16:08
: → sandyQQ: 不過本文男方月薪5萬 能爭取到15000應該不錯了 記得公証 04/14 16:28
妳自己都知道答案了
還這樣嗆人 不覺得思考和講話方式有問題嗎
妳前夫會賺錢 和這男方有何關係?
為什麼總是要用自己狀況來誤導他人?
: 對方只有願意給1萬。
: 協議失敗Orz
想也知道...
以主計處資料 台北市每月每人24000/2(父母雙方)=12000
加上對方薪資並不是多優渥
就算是台北市 10000~15000是很合理的數字
當然 妳可以學某人尋求法院判決
也許會發生天方夜譚
:
: 但是,現在男方要跟我搶監護權。
: 我下個月就開始有新的工作,可以在家處理工作事情。
我覺得給男方說不定還比較好
依照妳的想法 未來很難不發生同樣的問題
吃人手軟 到時候連累的就是這個小孩
:
: 另外想請教,若是上幼稚園、國中小、高中大學等所衍生出來的學雜費等等,是否有規定
: 可以各半呢?
: 自己的生活費自己賺是一定的,不然會餓死XD
對不起 不是只有妳自己
連小孩的生活部分 妳也要付一半
:
: 若是,對方要跟我搶監護權,我的勝算高嗎?
如果猜測無誤
以妳的工作和薪資狀況
就算是照護者
我不覺得有多大勝面的利基
真的想要讓小孩陪伴妳
還是委屈點協商吧 別異想天開了
但更重要的 請把自己先搞好
要承擔更大的責任
我離不開小孩 或 小孩離不開我
這樣的話並不能解決現實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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