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離婚協議書
※ 引述《awishforu ( )》之銘言:
line的證據無法證明妳老公有通姦外遇證據,
好聚好散是最好…………但是,建議還是想辦法偷偷多弄點證據,
以防範無窮的後患與變卦。
原因是妳老公外遇, 反正是他外遇想離婚,
就先拖一陣等蒐集好通姦證據(備而不用),
有外遇證據要談離婚的籌碼總是比較多一些。
妳老公寫的協議[每個月支付小孩教育費一半但要憑單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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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老公太聰明了,寫出這種[憑單據支付]讓你完全無法掌握的芭樂票離婚協議,
每個月妳還得拿單據向他請款,給不給都得看他臉色,而且只能拿一半錢,
每個月都要記帳搜集[教育費],繪本、書籍、簿子、影印、紙本、校外教學、
彩色筆、參觀博物館門票、導覽、學校制服鞋子、背包、學才藝、補習班、、、
等,萬一你前夫的錢緊了或是與小三另組家庭有孩子要扶養了,學鋼琴、繪畫、
甚或補英文、作文、書法等,他都不認為是教育費時你該怎麼辦??
到時候恐怕連買支好一點原子筆都會跟妳斤斤計較太貴。
以後光是哪些算是教育費支出等都可以跟妳吵翻天了,
打電話或發簡訊的時間都是成本,他與小三結婚後,你確定還討得到嗎?
完全是沒保障的芭樂票…
而且妳老公還不付小孩生活費,看了讓人直搖頭。
我建議妳把協議支付內容寫成[債權債務契約],然後雙方直接去公證,
公證法對於可以強制執行的標的,範圍甚廣,除給付金錢、代替物、有價證券外,
特定的動產,租借期滿交還房屋或土地辦理公證之後,債務人若不履行,
無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由法院幫你去追討子女教育費用與贍養費與房子頭期款,妳老公應該是上班族,
如果不給,每個月法院會自動幫你從他的公司薪資先扣款給你,免得妳以後
還要每月打電話去看人臉色拿錢,太累人了。
舉例來說:
先要回房子頭期款,再把子女教育費用與生活費以每月[固定]三萬元為基礎
(聰明點要加計物價波動指數逐年調整),把雙方協議支付內容寫成
[債權債務契約],然後去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 辦理就可以,
這樣你才有一點點保障。
否則他賴帳或挑剔時,那份離婚協議恐怕會比壁紙還不如。
最後關於[放棄小孩探視權],我建議妳三思。
雖然妳老公是不怎麼會負責的人,但是加上[放棄小孩探視權],
我是不知道法律上會不會變成違法的離婚協議?
不過,以後妳的孩子長大遇到父親時問起這件事,
妳老公就可以用不負責的想法全歸成是孩子母親不讓他探視,
孩子長大後聽到這樣的話,妳有辦法確保孩子不會怨妳一輩子嗎??
有時候做一些決定時要多考慮一下孩子的立場,畢竟孩子有一天會長大,
被剝奪孩子父母親任一方的親權探視,我覺得對於孩子來說是有點不公平,
或許你可以把探視權限制時間和頻率到極小化,看不看孩子就隨你老公了。
至少你有證據可以告訴孩子,他連半年要來探視一小時的時間都不願意來看,
那麼不負責的問題就不在妳這一邊了。
: 想請問大家,我老公外遇了,他提出離婚。我手中只有他跟那女生(還有婚約,現與她老
: 公分居中)聊line的內容(內容:1.我看著妳,我就開心了。2.吃完飯一起去散步。3.我要
: 的就是這種簡單的幸福簡單的生活),他們的事公司都知道了,兩人出差也不避嫌,住同
: 間房之類的。
: 原本為了兩歲孩子,我想忍耐,但他一直逼我。甚至不理小孩,早出晚歸,不付家裡任何
: 費用。最後,我同意離婚了。
: 離婚協議書內容:放棄小孩探視權跟監護權,還我房子頭期款(房子去年買,但貸款成數高
: ,以目前行情房子還沒賺,房子他的名字),每個月支付小孩教育費一半但要憑單據支付
: 但他不付小孩生活費。(不給他探視權,原本是我想留他的最後辦法,但沒想到他隔天就
: 把離婚協議書擬好並同意)
: 請問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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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傳承中偶會出現的意外遺憾,只是意外的機率大小不同罷了。雖然有
許多是無能為力,不過透過你我的協助,或許可以讓生命的遺憾減少一些...
您可以用信用卡或劃撥方式捐款給他們...
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 [漸凍人] 捐款劃撥帳號:1910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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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才學會如何於推文下面修改回文,謝謝熱心的網友)
任何善意的路人甲,遇到弱勢的一方,大概都會興起同情的惻隱之心。
所以認真地回應原作問題,希望能給原作一點小小建議。
只是看到J大在婚姻版對於原作的回文後,
突然滿是問號與迷惑,心想怎麼J大的說明和原作文章的描述感覺出入很大,
於是用google查詢原作帳號在PTT的文章,越看有點越迷糊??
不知道原作帳號是否曾被他人使用過?
怎麼去年還在抱怨自己像傻女孩遇到一個老是劈腿的男人,
過一年後又再問某男是否喜歡自己嗎?
於今年與心儀的男人分別陸續出遊基隆、淡水等地,
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已婚或有孩子的狀態,說實話,看到這樣的文章後,
我也完全搞不清楚原作到底結婚了沒????不過,無論如何,看到無辜的孩子,
我還是很願意給原作一些忠懇的話,離婚如能好聚好散處理是最好狀態,
人與人之間的緣份有深有淺,
處理分手過程需要的是理智與智慧,人非聖賢,熟能無過,
勇於誠實面對自己,得與失之間有時候很難在短時間看出來,
當妳學會放下時,才能放過自己與他人。
最後關於原作所提的老公探視時間與頻率,我建議至少一年給兩次機會吧,
孩子的寒暑假剛好都是隔半年,每半年於寒暑假給對方看孩子應該是不為過,
至於要看多久還是得看原作自己意願。
其他有些離婚要處理的專業問題,建議還是找個律師比較保險。
祝福原作…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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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NL (60.245.65.193), 11/05/2014 21: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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