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監護權與接回小孩的困擾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小蟹)時間10年前 (2014/09/14 23:01), 10年前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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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題 : 看來, 樓主朋友的婆家觀念並不妥當, 前妻則是不方便善盡照顧義務 所以, 可以請樓主的朋友收集他們三方的現狀, 做個優劣比較 另外一個重點!!! 孩子的意願!!! 五六歲的孩子有可能清楚表達意願了 可以先確認孩子的意向, 若能清楚比較對於三方喜好, 並且立場清楚不搖擺的話 那可能是對男方最有利的因素 依此訴請撫養權的裁判, 男方勝算不小 以上這些細節還可以向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進一步確認 ※ 引述《fcorners (不動明王)》之銘言: : 朋友沒PTT帳號,代為發文,會再收集意見轉達。 : --------------------------------------- : 目前離婚一年半,有一個目前上大班的兒子,跟我媽住。 : 1) 關於照顧者 : 兒子的主要照顧者是我媽, : 因為前妻從事科技業,固定休六日但時常加班到深夜。 : 我離婚前,從事需輪班的服務業。 : 因此從前妻在月子中心做完月子開始, : 兒子就交給由住在鄉下的我媽照顧,一直到現在上幼稚園也在那邊讀。 : 我們是住在市區,只有放假才回去看兒子。 : 2) 關於監護權和贍養費 : 當初是我提離婚 前妻同意離婚的條件是 : 兒子監護權要歸她 才肯協議離婚 : 因此兒子法律上是由前妻監護 : 但前妻仍將兒子繼續放在我媽那邊 : 兒子的養育費則由我負責出錢 : 3) 目前狀況 : 離婚後 我換了一份固定週休的業務工作 自己租房子一人獨居 : 這半年有固定交往對象 新女友知道我離過婚有兒子 : 在我表示已有新對象後 我媽竟然教我兒子說 : 『跟爸爸出去時 絕對不可以跟爸爸的女朋友講話 否則阿嬤會生氣不要你了』 : 『如果爸爸的女朋友要牽你的手 你一定要說不要』 : 且我媽相當溺愛我兒子 : 我現在上下班和休假時間又固定 : 家事 做飯 帶孩子 我都很拿手 可以善盡父職 : 前妻如果要看兒子 也不用專程開一小時多回鄉下 : 但我前妻反對 理由 : a) 她不想讓我兒子跟我女友有任何接觸 放我媽那邊可以隔絕接觸 : b) 她認為放我媽那邊很好 有人接送 不用上安親班 健康有人照顧 : 我媽相當支持我前妻。 : 由於前妻有監護權 我擔心如果我不顧兩人反對 將兒子接回同住 : 在法律上對我不利 搞不好前妻會報警抓我 : 請問我應該怎麼溝通呢? ----- 這是分隔線, 以下有刺眼內容, 不愛看請速速左轉 ------ 還是把這段囉嗦擺在最後, 免得歪樓了.... 離婚緊抓監護權, 卻不是主要撫養照顧者... 並且不給付撫養費用... 這樣的人是哪根腦筋出問題了???? 但是別懷疑, 這樣的人網路上的討論隨便都看得到 首先, 監護權必須要負起主要照顧, 甚至人身健康安全等責任 試問, 沒有住在一起是要怎樣負起這些責任???? 離婚, 沒有照顧孩子, 卻打算 "取得孩子監護權做為條件" 那請問.... 這條件換到甚麼好處???? 你知道沒有跟孩子住在一起, 現在前婆婆, 爸爸要幫孩子簽任何法律效力表格都無效嗎? 入學後的很多表格, 認真追究起來, 不是監護人簽的都會出問題 學童的平安保險同意書由前婆婆簽, 出事時保險公司可以依此拒絕理賠 這樣到底是在幫孩子還是在害孩子???? 就算沒有監護權, 孩子不是你的嗎???? 長輩缺乏現代的法律觀念也就算了, 年輕一代也亂打蛇隨棍上, 已經是不理性的表現 就算孩子跟媽住好了, 父親難道不能見孩子??? (也別懷疑, 這樣的怨偶隨便抓都一堆) 孩子難道接觸不到父親的新歡??? 腦子裡的觀念是如此不合理, 與不近人情, 會搞到離婚也沒甚麼奇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40.20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vorce/M.1410706906.A.3C1.html ※ 編輯: pagurian (123.193.240.204), 09/14/2014 23:15:40

09/15 00:03, , 1F
推 觀念正確
09/15 00:03, 1F

09/15 17:14, , 2F
推。
09/15 17:14, 2F

09/21 15:30, , 3F
可以先提出改定監護,至於取得監護權後,孩子要在鄉下
09/21 15:30, 3F

09/21 15:30, , 4F
或者帶回來自己照顧,就要看原po跟媽媽怎麼商量了。基本
09/21 15:30, 4F

09/21 15:31, , 5F
上,孩子會講話了,去開庭時如果表示要跟爸爸(其實是阿
09/21 15:31, 5F

09/21 15:32, , 6F
嬤),改定的機會是很高的~
09/21 15:32, 6F

09/23 14:07, , 7F
感謝大家實用的意見 會幫忙轉達給朋友
09/23 14:07, 7F
文章代碼(AID): #1K5QtQF1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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