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怎麼看待財產婚前協議?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lovestef)時間2周前 (2026/01/26 11: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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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一下 婚前財產以及繼承取得的財產 離婚本來就不能分這些財產 所以如果要簽婚前協議不是不行 目前台灣法律可以分的是婚姻過程所增加的部分是算共有 所以去擔心什麼女方家庭給的財 產(尤其不動產)變成男生的 這機率幾乎是0 當然有時候財產很難區分的時候或是雙方財產差很多 那簽這個對雙方都好啦 路過補充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85.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69398943.A.D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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