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怎麼看待財產婚前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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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4周前最新作者curance (格里高爾早)時間4周前 (2026/01/31 13: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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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財產制有三種. 1. 法定財產制. 婚前財產各自管,彼此無權干涉. 婚後賺的金錢,視為雙方共同持有. 婚姻當中,對方可以管你婚後賺的,但不能管到婚前財產. 離婚的話,婚後財產扣掉婚前的,剩餘雙方的差額平分. 2. 分別財產制. 無論婚前婚後,各自就是各自的,沒有離婚平分這一說. 對方不能管你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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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stef (lovestef)時間1月前 (2026/01/26 11: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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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一下. 婚前財產以及繼承取得的財產. 離婚本來就不能分這些財產. 所以如果要簽婚前協議不是不行. 目前台灣法律可以分的是婚姻過程所增加的部分是算共有 所以去擔心什麼女方家庭給的財產(尤其不動產)變成男生的. 這機率幾乎是0. 當然有時候財產很難區分的時候或是雙方財產差很多 那簽這個對雙方都好啦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rabinson (何時無事一身輕?)時間1月前 (2026/01/25 20: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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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好起來問一下看有沒有人了解. 如果有一個女的跟我說結婚可以但是要簽. 婚前財產分開協議,然後婚後是財產共有,. 但是婚後女方不工作也不生小孩. 好我的問題是. 1.這樣的協議是合法的嗎?. 我記得有些條約如果違反法律是可以無效的. 2.. 那這樣不就變成是女方婚前的財產都是他自己,. 然後婚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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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s5526165 (s19951104)時間1月前 (2026/01/25 19:27),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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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略懂略懂. 我來分享一下好了. 小弟與我另一半呢. 當初交往的時候就已經知道雙方家庭是有差距的. (女方強勢). 我高攀這件事讓女方家庭充滿著敵意. 所以當初我一交往的時候就有簽了交往協議. 協議內容主要就圍繞錢與基本面子方面. 但我當初覺得這也沒啥. 畢竟都是成年人了. 根本沒差. 但注意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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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manto842800 (奄奄)時間1月前 (2026/01/21 11: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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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生氣,那還能理解成不被信任. 不然公平條款加一加,破防的不見得是財產多的男方. 比方説可以訂第一胎的姓氏靠抽籤. 家事每一項都訂立誰做. 懷胎需要工作賠償+一大筆錢. 以後除夕初一都分開過或輪流過. 小孩對兩邊爺奶的禮節要一致,不得在教育中區分爺奶跟外公外婆. 人死了要照哪邊習慣做七,找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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