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其實結婚真的對女生蠻虧的吧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嘻嘻)時間6小時前 (2025/01/24 16:01), 編輯推噓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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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律制定都是一體兩面, 墮胎需要丈夫同意, 相對的生下來丈夫也必須負擔養育責任, 甚至沒記錯未婚懷孕的小孩的生父也得負擔。 如果女性想要完全的子宮自主權的話, 那同時也應該賦予男性拒絕負擔養育的權利, 男性可於女性懷孕期間先講明拒絕扶養, 生小孩他不會出半毛錢,也不會幫忙照顧。 ※ 引述 《goldenfire》 之銘言: : 之前因為在討論台灣墮胎的法律我才知道 : 原來在台灣,已婚婦女要墮胎需要丈夫同意 : 但未婚的不用 : 所以我是蠻驚訝的 : 聽起來除非男的錢很多、外籍配偶為了簽證需要結婚 : 不然女生結婚根本就是把自己子宮的控制權交給對方 : 這也不是說法律修改就好的問題 : 像美國換個大法官,一些州連被強暴、亂倫的都不能墮胎了 : 就算現在法律修了,也難保以後社會變遷往對女生不友善的方向走 : 所以我還是蠻好奇的 : 如果法律這樣訂,想要生的還是當情人,甚至簽一些共同財產的合約就好了 : 女生不覺得結婚真的很虧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50.37.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37705703.A.620.html

01/24 16:03, 6小時前 , 1F
正解,想要爭權利,就要有相應的義務,而非要墮我做主
01/24 16:03, 1F

01/24 16:04, 6小時前 , 2F
,要生就甩鍋給男方
01/24 16:04, 2F

01/24 16:30, 6小時前 , 3F
相對的跟同時的邏輯不是這樣用的…
01/24 16:30, 3F

01/24 17:05, 5小時前 , 4F
不然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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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7:46, 5小時前 , 5F
法律要保障的是那個已經出生的嬰兒,不是男性,自己
01/24 17:46, 5F

01/24 17:46, 5小時前 , 6F
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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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7:49, 4小時前 , 7F
確實
01/24 17:49, 7F

01/24 18:28, 4小時前 , 8F
保障那個出生的嬰兒怎保障?讓父親負責不是?
01/24 18:28, 8F

01/24 18:52, 3小時前 , 9F
那男生不希望墮,怎又不是保障未出生的嬰兒了?
01/24 18:52, 9F

01/24 18:55, 3小時前 , 10F
女版有位女性大力鼓吹給高富帥中出後不理,鼓勵女
01/24 18:55, 10F

01/24 18:55, 3小時前 , 11F
孩們做單親媽媽,帥哥們努力中出,超級好笑
01/24 18:55, 11F

01/24 19:30, 3小時前 , 12F
我說過了 千萬別跟女的講道理
01/24 19:30, 12F
文章代碼(AID): #1daqZdOW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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