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前買房到底算不算分攤家計阿
其實不算是玩文字遊戲喔
※ 引述《skytowerlll (Try)》之銘言:
: ※ 引述《empireisme (empireisme)》之銘言:
: : 如題
: : 有人說婚前買房繳房貸是增加個人的資產
: : 所以不算分攤家計
: : 可是問題是如果買房的地點雙方都認可
: : 假設買房的人沒跟另外一半收房租好了
: : 我想這也是常態吧?!
: : 那這樣假設房貸四萬好了
: : 同等級的房子可能租金兩萬到兩萬五
: : 阿,這樣真的不可以算分攤了租金一半的家計嗎?
: : 就是分攤了一萬到一萬兩千五的家計
: 詞彙很重要啦!!
: 你的說法其實就是跟另一半收房租了 (當然收房租是合理的)
: 按你假設房屋租金是2萬, 假設家用也是2萬。
: 你付了兩萬,
: 其中1萬是你自己本來該負擔的租金成本.
: 所以你幫配偶多付了1萬租金成本。
以台灣的成屋市場以及租屋市場來說
如果單純用每坪單位時間的持有成本來看
成屋市場的持有成本是比較高的
當然說的那麼文謅謅很麻煩
簡單來說
就是你如果以一天每坪實際使用的狀況
不管你是因為是所有權人才能使用
或是因為租賃契約使得你有使用權
如果只是看相同的坪數
至少台灣大多數的地方
以租屋的方式使用的成本是比較低的
會有這個現象也是很簡單
因為你如果持有房屋
你不只是擁有使用權
房屋增值的資本利得
私有制度保障你不會被趕出去的風險
這些都會反映在你的持有成本上
當然有人會說房子的折舊是所有權人要負擔
但是這就是台灣特有的狀況
大多數情況下
房地增值的幅度(其實主要是土地)
會高於房子本身的折舊率
所以這點反而是最不需要考慮的
也因此很多人會覺得買房子穩賺不賠
所以說
同樣的20坪房子(姑且不考慮公設的問題)
你用租的跟用買的
不管怎麼折現
用租的一定比較便宜 (台灣限定)
: 配偶也應該多出一萬來折抵你該出的家用。
: 加上配偶本身該負擔的一萬家用, 配偶也是要拿出兩萬。
: 其實兩邊都是出兩萬, 只是詞彙差異而已。
: 但詞彙差異很容易被拿來作文章。
當然這種算數如果不是要做生意
其實也不需要知道太詳細
但是之所以提出來的原因在於
這個家用的部分到底是包含甚麼
到底是包含家庭有個地方住的權利
還是包含降低家庭長期居住不會被趕走的風險
用原原po的那個狀況來看
他要女方分擔家用
他提供了女方一個居所
但交換的是一個遠高於市價的價格(分擔房貸)
畢竟他的分擔是用房貸成本來置換租屋成本
然後並沒有降低長期居住不會被趕走的風險
因為房子是在男方名下
即便婚後女方也不會因此有所保障
簡單來說
這有點像是說
男生要求女生支付米其林餐廳的費用
與之交換的則是路邊攤等級的食物
而且女生還不能選自己要吃什麼
這個是一點道理都沒有的
: --------------------
: 但是收房租這麼簡單的事情很容易變得複雜
: 因為沒買房的人會覺得:
: 為什麼你負擔的住屋成本是累積資產, 我負擔的住屋成本也是在累積你的資產?
: (忽略對方可是繳了頭期揹了房貸買了房)
對方的確繳了頭期背了房貸
但是這個並不是女方要求的
從女生的角度來看
如果女生願意分擔房貸
但是沒有資產的保障
女生等於是用一個偏高的價格
買一個自己不一定願意住的房子使用權
至於是不是拿來累積資產其實不是重點
給房東還是給男友都無所謂
但是問題就很單純的在於
你分擔的費用是否有相應的回報
當然撇開真愛無價這種精神勝利法
在商言商的角度來看
女生分擔的房貸在租屋市場中可以買到更好的
那麼從這個角度來看
那就是男生用情感來佔女生便宜
: 接著就會有人說:
: 婚後累積的資產是共有的阿.
: (法定財產制確實是這樣)
對
從錢的角度來看
婚後房子不管掛在誰名下
都是婚後財產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
如果房子是男生的名字
就算女生付房貸
女生一樣可以享有房子的所有權
也就是說
女生不只可以有房子的使用權
之後賣掉房子的增值
或是長期持有不會被所有權人趕走的權利
一應俱全
: 再來會有人說:
: 沒按比例登記誰知道離婚拿不拿的到?
: (質疑其中的風險)
拿得到
拿轉帳明細出來就很清楚了
而且如果沒有特別去改
幾乎都是一人一半
: 所以到底是哪邊占便宜呢?
: 1. 住屋成本是房貸還是租金的差異在於有沒有完成 繳頭期款,揹房貸買房的動作,
: 而不是結婚。 婚後租房一樣繳的是租金阿。
房貸本攤的費用遠高於租金
所以不能假設兩者相同
: 2. 在質疑沒按比例登記不見得拿的到的風險前,
: 忽略了自己都還沒出半毛錢就按比例登記, 又能保證自己會乖乖繳錢?
如果是婚後買的房
某一方可以不用乖乖繳
另一方拿證據出來
離婚之後就會按比例判
: 直白講, 沒買房的那一邊
: 1. 沒出頭期款 2. 貸款也還沒幫忙繳 3.不是貸款人 4. 不是保證人
: 結果部份的人光憑結婚就覺得自己負擔的住屋成本應該也要是資產而不是租金,
: 且出張嘴說離婚不見得拿的到,質疑一下法定財產制
: (卻不考量一下自己什麼都沒做就想轉嫁風險給對方)
: 就要直接忽視上述內容要登記了耶?!!
就說為啥一定要在這個房子上打轉
你可以買第二棟房子阿
第二棟兩個人一起持有一起
事情單純化很多
女生本來也不應該突然沒事跳出來
獅子大開口直接要一半
這個本來就不行啊
但是男生也不應該獅子大開口
要女生跳下來背房貸
這個也是沒道理的
為啥要去紮一個女生根本沒做的事情的稻草人
然後對這個稻草人窮追猛打
好像這樣可以降低男生的問題???
現在的狀況是
女生沒有要共同登記...至少原原PO的文章沒看到
男生要女生背一半的房貸
結果一直批女生沒做的事情
這樣並沒有辦法幫男生的行為增加任何的合理性阿???
: 有夠噁心的
: 急著抨擊對方是在累積自己資產也很好笑
: 離婚財產均分, 對方累積資產的同時, 自己的也可以存錢累積資產阿
實際上很困難
說到底
他女友一個月大概也就30K
這個錢光養自己都不太夠了
15~20K拿去付房貸
還要奉養原生家庭
還要拿出來補貼家用
這個你要怎麼累積資產啦@@
: 老想著自己分不分的到房產的一半, 怎不想自己的資產有沒有累積等量?
: (好像對方繳房貸,自己就不能存錢似的)
: 到底是誰在佔誰便宜!!
客觀地來說
女生有沒有佔男生便宜目前不知道
但是目前看到的是
男生想要佔女生便宜
就是這樣
這一長串的討論下來
其實就是在說明
男生的要求就是在佔便宜
只是很多人想要岔開話題
說女生如果硬要登記一半也是佔便宜
不過至少本56從來就不覺得這是對的做法
比較好的做法是
男女雙方重新買一套房子
男女共同持有分擔房貸
這樣大家都不要佔任何人的便宜
當然這個是扯遠了
畢竟從頭到尾
鄉民看到的也只有男生想要佔女生便宜
至於女生有沒有上PTT都不知道
到底哪來的說法女生要共同持有一人一半
觀落陰還是天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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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uLiZn5566 (89.187.187.79 美國), 04/21/2022 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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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另一半是自己找的吧
如果你不想要被分
幹嘛找這種不事生產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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