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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討論] 婚前買房到底算不算分攤家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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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有人說婚前買房繳房貸是增加個人的資產. 所以不算分攤家計. 可是問題是如果買房的地點雙方都認可. 假設買房的人沒跟另外一半收房租好了. 我想這也是常態吧?!. 那這樣假設房貸四萬好了. 同等級的房子可能租金兩萬到兩萬五. 阿,這樣真的不可以算分攤了租金一半的家計嗎?. 就是分攤了一萬到一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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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阿. 怎樣都會有意見. 那不如白紙黑字弄個共同持有. 房貸AA. 這樣最公平. 像我跟我女伴. 現在就是一起在高雄養公寓2F. 每月還款金額15720,也就是每個人出7860. 剛剛去看591,3房2廳2衛可開伙附冷氣. 同等級的房子租金大概在13000~15000那邊. 可能還要過一陣子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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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算啊. 這麼說好了啦. 你婚前買的房子. 對你的另外一半而言. 就有點像是只有地上權的房子. 這種地上權的房子. 對岸到處都是. 台北市也有很多地方都是這種房子. 你可能繳了一輩子的房貸. 但是使用期限一到. 價值直接歸零. 並不會因為你付錢房子就變成你的. 版上大概都是菁英理組. 大概認為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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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文章真是有點傻眼. 一個男的為了想結婚所以買了房子. 期待能跟老婆一起住順便分擔. 原本是再普通不過的想法. 在以前的時代是很常見的. 結果現在新時代男女平等女權大勝. 就被鞭成這樣. 講實在的. 叫這些女人拿錢出來買一間房子也未必可以啊. 嘴巴念人很厲害但手上可能沒辦法. 有房子的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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