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可能會因為不想跟婆婆同住而分手?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拍嘎爪得白醬)時間13年前 (2013/05/21 00:0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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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rulin ()》之銘言: : 我不知道原來這種事情也會發生在我身上 : 我跟男友交往才快三個月,他對我算還可以 : 講到最後他臉色變得很難看跟我說,如果你是這樣的想法那我沒真的沒辦法(跟你在一起) : 我就說好啊 : 騎機車回去的路上,兩人講一些不相干的話題,我也沒有抱他 : 怎麼辦?? : 我到家後我們有沒有用LINE聊天(平常還會小聊一下) : 這件事情有對錯嗎??我很自私嗎???? : 怎麼不說他哥哥他未來大嫂就很自私??反而說我想法很奇怪! : 跟男友媽媽也講過幾次話,感覺男友媽是個不錯的人, : 但不代表住在一起也會不錯啊~~ : 唉 該怎麼辦? 不,你不自私。他有他的看法,你有你的堅持,你不配合他叫自私, 他叫你配合他不就更自私(孝道外包?) 我跟我老婆結婚也講過同樣的話,她接受所以我們結婚。一開始講白 最好,如果他因為你不配合他而口出惡言,才叫沒品。 參見此篇: ┌─────────────────────────────────────┐ │ 文章代碼(AID): #1Adeb5wC (marriage) [ptt.cc] Re: [苦惱] 婚姻中重要的是什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251903813.A.E8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6 Ptt幣 │ └─────────────────────────────────────┘ 作者: loser1 (唯我總統,惠我良多)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苦惱] 婚姻中重要的是什麼呢? 時間: Wed Sep 2 23:03:27 2009 1. (大前提) 要嫁/娶的對方必須是(法律意義或者道德意義上的)好人。 我想沒有人想沒事變成好幾塊切好的肉放冰箱。 2. 配偶雙方必須要有共同的價值觀。 例: 男方要奉養父母,女方(一輩子都)不想跟公婆住 -> 免談。 例: 男方要追求事業世界各地跑來跑去,女方想要男人天天回家吃晚飯 -> 免談。 例: 女生喜歡養貓養狗,男生只能接受變成食物用的動物 -> 免談。 例: 男生要四個小孩,女生完全不想生 -> 免談 價值觀這種東西沒有辦法妥協,但是你可以選擇不要娶或不要嫁,嫁娶之後想來 改變對方,那是人世間最愚蠢的事。 3. 可以維持生活的經濟收入,可以的話,雙方都要有其中之一倒下還可以支撐 的收入。 拿父母錢的一條蟲主義者,絕對不要嫁。 4. 有趣 一定要雙方有些共同的興趣,而且參與度高的。比方說老公喜歡實驗 C4 , 老婆 最好知道過氯酸鉀加硝酸鉀加碳粉混合後用力敲擊會有什麼反應。 我同事曰,他每次聽交響樂/爵士/小提琴/ABBA,他老婆就會變臉。唉.... (不予置評) -- 正牌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冒牌的中國:中華民國(在台灣)(19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36.33

09/02 23:12,
喜歡實驗C4 XD
09/02 23:12

09/02 23:13,
講的很不錯阿~
09/02 23:13

09/03 00:00,
同意 
09/03 00:00

09/03 00:22,
原來C4的材料是這些...聽起來好像不會很難(?)...
09/03 00:22

09/03 00:29,
C4 跟黑火藥完全是兩回事啦....
09/03 00:29

09/03 02:49,
09/03 02:49

09/03 03:32,
推「嫁娶之後想來改變對方,那是人世間最愚蠢的事」+1
09/03 03:32

09/03 08:11,
09/03 08:11

09/03 08:12,
「嫁娶之後想來改變對方,那是人世間最愚蠢的事」+1
09/03 08:12

09/03 08:36,
清楚簡單的list
09/03 08:36

09/03 08:45,
大哉斯言
09/03 08:45

09/03 09:40,
09/03 09:40

09/03 10:01,
我要大推這一篇, 真的是很好的 Guideline!
09/03 10:01

09/03 11:58,
When in doubt, use C4!! XDDDDD
09/03 11:58

09/03 12:59,
推!
09/03 12:59

09/03 13:42,
推 中肯
09/03 13:42

09/03 13:46,
推!男生只能接受變成食物用的動物<---我大笑了XDXD
09/03 13:46

09/03 21:07,
太中肯 推!!!
09/03 21:07

09/03 21:24,
推推推~超好理解的!
09/03 21:24

09/09 16:18,
09/09 16: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77.12

05/21 04:41, , 1F
「嫁娶之後想來改變對方,那是人世間最愚蠢的事」+1
05/21 04:41, 1F

05/21 14:34, , 2F
我尋找被說服住一起的好,反而更覺得不同住最好...
05/21 14:3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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