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當男生的方便

看板transgender (變性)作者 (吟遊詩人)時間19年前 (2006/03/08 22:12),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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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求職吧? 兩性工作平等法 第七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所以...他這樣子應該是違法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4.69

03/08 22:22, , 1F
不算是求職吧 不給薪水的 不過可以讓實驗技術變得很好
03/08 22:2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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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去的人算是不少 只取一個 就是取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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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可是感覺也不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
03/08 22:40, 3F
文章代碼(AID): #143kPJ2F (trans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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