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當男生的方便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我覺得如果徵人的時候註明性別 反而才是歧視. 但是有喜歡用男生的 也有喜歡用女生的老闆. 我老闆就是 她覺得女生穩定度比較好 也比較細心.... (這是不是刻板印象我不知道). 而且老師很討厭當完兵的男生 因為以前她有請過一個助理. 帶給她非常不愉快的印象 所以之後只要男生是退伍找工作的 都先不考慮
(還有53個字)
內容預覽:
其實有很多人自以為的性別差異,. 都只是「因人而異」而不是「因性別而異」,. 而且文中提到所謂女性夜歸的「不便之處」,都不是女性本身造成的,. 怎麼看反而都像整個社會對女性的迫害,. 女性自身的不便,頂多只能限定到生理期不便、懷孕離職之類的的範疇. (並不是說這些就可以構成歧視的理由,而是這些確實是
(還有3個字)
內容預覽:
其實 要表達不滿的話是可以的. 只是 要看您願意做到什麼程度 以及花多少心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諮詢服務專線 0800-380038. 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02)27208889 #7023. 您可以試試打電話去申訴 所有可能的證據都要留下 例如文宣 或甚至錄音檔. 同時. 第七
(還有20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