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怎麼選擇?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eunice0802 (尋找幸福)時間12年前 (2013/05/04 23:01)推噓-2(0推 2噓 4→)留言6則, 2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部份原文恕刪
※ 引述《tatasun (tatasun)》之銘言:
: 推文太麻煩,所以直接回一篇文章
: 不過首先要說明的是
: 我現實中不是第三者、也沒當過,所以不回答情感方面的問題
所以你不知道愛慘了一個男人,
即使這輩子都沒有名份,
仍然想要和對方長相廝守,
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 我感興趣的只有法律層面的問題
(恕刪)
: 所以您提議原PO辦一場婚禮,付錢找演員等等
: 搞了老半天,花了一堆錢,以現在的法規看來,你們還是沒有結婚
: 就只是在那邊穿得很華麗請了一頓客而已
這方法主要是讓原po可以給父母一個交待,
法官採信也好、不採信也好,
只要她的家人相信就好。
當然,如果可以因此而無罪,那也不錯。
(原文恕刪)
: 有鑑於此,您提出的方法完全無助於原PO
: 她仍然還是會被告
請問,她現在這樣就不會被告嗎?
你覺得讓她大著肚子去向父母解釋,
說自己懷孕了,但孩子的爹已婚,
讓她背負著父母的壓力、被告的壓力,
同時還要適應懷孕的不適,
這樣會比較好嗎?
: 就算原PO照您所說的以為男方是單身,所以才宴客沒登記等等
: 效果如前所述,根本沒有結婚的效力
: 如果用您提議原PO在被原配告的時候,來個打死不承認
: 你知道會有多少證據就可以支撐您再說謊嗎?
: 光那個批腿男的說詞就可能漏大餡了,別說其他人證物證的調查
: 萬依照你所說的建議做了還被告通姦定罪了
: (孩子生下就是鐵證,不用抓姦了)
: 原PO還活的下去嗎?
所以大著肚子想著要怎麼跟長輩解釋,
這樣會比較好?
多少第三者未曾生下第二者的孩子,
也未曾舉辦過婚禮,
但一樣被告通姦定罪?
: 若我曾經大費周章,公告全世界辦了場假婚宴
: 最後面臨這局面,我根本就不想活了
你不曾當過第三者,
你不想活,不代表別人會因此不想活。
人生就是不斷的面臨抉擇,
別人給的都只是意見,
最終做決定的人是自己,
要為這決定負責的也是自己。
我當過第三者,
如果我的男人願意給我一場婚禮,
哪怕是假的、沒有法律效力,
只要他願意牽著我的手上紅毯,
我都會很感動。
: 所以,不熟知法律的情況下,
: 請不要隨便想個「疑似」法律漏洞去給人家跳
: 原配不是笨蛋、法官不是笨蛋
所以呢?她現在這樣就不會被告?
同樣是被告,哪一種狀況看起來比較像真的不知情?
哪一種狀況可以讓原po順利生下孩子?
: : 當然,住的問題也要解決,
: : 請他另外租或買間房子給妳,
: : 讓妳和寶寶有住的地方,
: : 戶籍也遷到新家,
: : 讓妳父母看不到。
: : 除此之外,還要每個月至少補貼妳一萬元,
: : 孩子未來的教育費(補習費、學費)另計。
: : 同樣是他的孩子,
: : 妳的寶寶沒有父親時常陪伴就算了,
: : 沒道理其他的資源也比較少。
: : 他給他兒子多少玩具?
: : 他讓他妻子住什麼樣的月子中心?
: : 一切比照辦理,妳就當個「如夫人」。
上面這段其實才是重點,
如果第二者知道另外一個家需要這麼多錢,
他應該會想要分手。
我的意思就是要讓第二者知道,
他不可以什麼代價都不付,
一個月拿給一萬元出來補貼,
多少大學生的零用錢就不只一萬了?
辦婚禮要錢、租/買房子要錢、養小孩要錢,
小孩的教育費更是一大筆。
如果他真的一肩挑起,
除了婚姻,其它都給,
那可以參考侯佩岑的母親——林月雲。
孩子是通姦的證據,
生下來會是私生子,
但那依舊是一條生命。
章孝嚴、章孝慈是私生子,
侯佩岑是私生女,
吳卓林是私生女,
任潔玲從來沒見過自己的爸爸。
當然這件事對他們有影響,
但是他們一樣可以活得很好,
而且現在單親家庭很多,
就算不是私生子,
一樣可能會是單親。
希望原po可以好好想想自己要的是什麼。
網友的意見都只是意見,
這意見愚蠢也好、高明也好,
人生是自己在過,
後果也是自己要擔。
衷心希望大家都能幸福快樂!
--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22.37
※ 編輯: eunice0802 來自: 111.251.122.37 (05/04 23:05)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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