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第二者的報復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糖果堆)時間14年前 (2011/05/23 01:42),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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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rdone (多情總被無情傷)》之銘言: : 還是去找他老婆把話講一講了 : 我知道他老婆是無辜的 : 可是,我覺得他老婆有權利知道真相 : 至少以後不要再笨笨的讓老公一直偷吃阿 : 我話講了,其實就想離開了 : 沒有要跟她爭老公的意思 : 但是要她小心這個人 : 但是這個第二者惱羞成怒 : 不斷的傳簡訊恐嚇我 ^^^^ 這個人也真是笨,竟然留下這麼明顯的證據. 就留著吧!還要去電信公司申請通話明細,證明真的是他發簡訊給你的. 現在的你呢!只要不繼續介入他婚姻就沒事, 他威脅說要傷害你家人,不必擔心,反正他都已經有留證據了,哪裡來的不著痕跡呢? 再說,是他先留下恐嚇你的證據喔!風完全是往你這邊吹耶!太過憤怒所以看不清局勢了. 就算他沒傷害你家人,你已經可以告他恐嚇囉! 而且他老婆也不能告你通姦喔!因為你們在他們婚後真的沒發生什麼嘛! 你就用上面兩行回應他吧!如果他再糾纏你,你就要告他恐嚇. 不管你家人有沒有出意外,他都已經死棋了喔! : 我後來氣到直接找他談 : 他還真的把我的家人底細查的一清二楚 : 還說,如果要做也會計畫周全不留痕跡的做 : 就算我報警也沒有用 : 只會讓他報復的更嚴重 : 關於這種情形,請問有達人給什麼建議嗎? 你真的太生氣了,這種只會叫囂又沒腦袋的俗仔,哩喜勒驚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21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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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解決方式 才是對你有利的 要保護自己 畢竟也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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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必要的話,保留證據就夠了,暫時不用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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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不要把原PO的文章看仔細再來當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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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原來他早就結婚了,還可以若無其事的跟我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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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原PO所謂的恐嚇簡訊內容為何不得而知 但關鍵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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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知道她全家的底細...不留痕蹟...都是見面時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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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那邊反正紙包不住火了 至於thridone小姐不要一直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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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女友)老婆媽媽手足親戚 想想自己做了什麼事 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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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把柄在人手裡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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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舉證還是比較難,而原PO實際握有手機簡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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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sKhmP5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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