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該怎麼辦?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三支小豬)時間19年前 (2007/06/13 10: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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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文中有提到妳們是床伴(代表能接受) 早知他有女友就別放太多的感情 如妳能接受只是性伴的定義就在一起吧 如不能接受就早點分吧 ※ 引述《rf0418 (特愛尋美食的笨叮噹)》之銘言: : 我和他 是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 : 他的學校就在我的學校隔壁 也是大四的畢業生 : 他有一個女朋友在新竹 : 他跟他女朋友平均每一個月見一次面 : 其他時間 幾乎都是跟我在一起 : 沒有很明確的說法 : 只是 和他之間 像床伴 也像朋友 : 而我 卻也在和他發生性行為之後 : 加深罪惡感 : 現在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想放手 我捨不得 : 可是不放手 這樣對他女朋友也是一種傷害 :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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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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