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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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raz (三支小豬)時間19年前 (2007/06/13 10: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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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文中有提到妳們是床伴(代表能接受). 早知他有女友就別放太多的感情. 如妳能接受只是性伴的定義就在一起吧. 如不能接受就早點分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86.96.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f0418 (特愛尋美食的笨叮噹)時間19年前 (2007/06/12 16: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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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 是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 他的學校就在我的學校隔壁 也是大四的畢業生. 他有一個女朋友在新竹. 他跟他女朋友平均每一個月見一次面. 其他時間 幾乎都是跟我在一起. 沒有很明確的說法. 只是 和他之間 像床伴 也像朋友. 而我 卻也在和他發生性行為之後. 加深罪惡感. 現在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還有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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