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去享用對方女朋友的東西
※ 引述《wing74714 (摸索故事的形狀)》之銘言:
: 手癢又想回一下。
: 是偷竊沒錯,但有點常識就會了解什麼叫比例原則
: 全部化妝品用一次,頂多三百(專櫃)
: 這個罪送到檢方百分百是不起訴處分
: 相反的,板上有些人的對象都已經結婚了
: 你們犯的是通姦罪,處的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孰輕孰重?
: 不要說感情跟這是兩回事,法律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你是怎麼回事。
: 我沒有要戰第三者這件事,
: 我要說的只是,這裡本來就是一個道德邊緣的地方
: 為什麼不給別人一點空間,為什麼一點錯就要用尖銳的話把人逼死
: 你可以說這樣不好,但是沒有人有資格在這裡罵原PO
: 你以為你是誰,輪的到你來教訓?
: 你都沒有犯過錯嗎,裝什麼清高?
: 這個也罵,那個也罵,這個版還要不要開
: 洋洋得意就不可以,難道我們全都要哭哭啼啼的
: 初看到文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樣的態度很好
: 就是要有自信,把操縱權放在自己手裡
: 雖然他的行為是錯的,但態度不是!
: 再說髒,難道你們就沒有跟姐妹們,
: 把化妝包拿出來一字攤開,然後瘋狂分享的經驗嗎
: 就沒有試過妝? 那些東西才是髒咧
: 化妝品都是這麼私人的東西,一定都很小心去維護其清潔
: 在髒也比不過走在路上黏在你臉上的灰塵,以及半天不刷的牙齒
: 總之總之總之,
: 我要說的只是,給別人一點空間。
: 不要用其他七七八八的理由,作為你違反這件事的藉口。
愛情是一回事
可是東西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我之前所說的當第三者可以說是身不由己
可是用了男友女友的東西
這又算什麼呢
我想那個女友應該沒有邀請她去試用她的化妝品
試穿她的衣服跟鞋子吧用她的包包吧
需要寬容的是感情而不是行為
當第三者只是愛得太晚或太遲而已
那是一種感情上的遲到並不是錯
可是用了對方女友的東西
這叫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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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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