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去享用對方女朋友的東西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nada1986 (*nADa*)時間18年前 (2006/07/26 20:50)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 2人參與討論串3/21 (看更多)
※ 引述《Karrie (God is LOVE)》之銘言:
: 我真的很賤。
: 去看你手機裡面,所有她傳的訊息。
: 然後玩弄她梳妝台前的保養品,化妝品。
: 試穿她的鞋子,試穿她衣櫥裡面的裙子。
: 拿她的梳子梳頭髮,拿她的沐浴乳洗澡。
: 用她的保養品化妝品,上我一天的妝。
: 用她的BB刷具,用她的CHANEL指甲油。
: 出門前拿她的GUCCI包去逛街。
: 穿上有點大,但是還ok的NINE WEST。
: 噴上她的香水,是我覺得不太愛的ANNA SUI。
: 最後勾著她的男朋友,一起去逛A4。
: 然後他就在一邊,看著我所作的一切。
: 並沒有出聲禁止,唯一說的話是,隨便用,反正她不會知道。
: 你怎麼可以這樣,任由另外一個女生,去糟蹋你女朋友的一切。
: 你以為她都不知道嘛?她都知道。看吧,被發現了,你死定了吧。
: 那你就慢慢熬吧,等過一陣子,再說吧。
: 請先處理好,再來找我,別把我牽扯進去,因為,我單身。
妳不是在某板有提到過,
妳對於化妝品有潔癖,
就連自己的粉底液都要滴到載玻片上才敢用嗎?
是甚麼改變了妳?
難道一切都是愛嗎?
用別人的男人沒關係,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
但是她的物品又不能拒絕妳的使用
她的男友是獨立的個體,
但是她的東西卻是她的附屬品
妳說連對方的男人都用了,何況是物品
這就跟
有一天妳的姊姊妹妹偷用妳的東西,
然後跟妳說:「反正妳跟我還不是共同擁有一個爸媽」
這樣的說法一樣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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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195.36
※ 編輯: nada1986 來自: 125.232.195.36 (07/26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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