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律有這種規定嗎?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小樹)時間20年前 (2005/09/15 15: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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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en0508 (我愛夏天~~)》之銘言: : 就是離了婚有小孩的狀況下 半年內不能交男女朋友 : 如果一方違背了 那另一方就可以告對方! : 是聽朋友說的 真的有這條規定嗎? 沒有 不要道聽塗說 離婚的當事人有沒有特別約定是他們自己的事 但是法律絕對沒這條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3.121
文章代碼(AID): #13AI7gtc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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