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愛滋 有件事還是提醒一下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hollan)時間19年前 (2006/03/28 10:42),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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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rn (長不大的小孩)》之銘言: : ※ 引述《hollan (hollan)》之銘言: : 數據很有意義是吧? 數據是否很有意義....? 從原始文章中不斷的引用數據... 並錯誤的解讀數據而推論出一大段文章來證實該論點可得知~ 引用正確的數據對於支持原文章的論點很有意義 : 那幹嘛不禁止占愛滋感染比例40%的台北縣市民眾捐血; : 在婦女感染比例中佔55%的異性戀女性也該禁止捐血才是。 以上兩段文字,我認為是想表達無意義的靠數據來建立法規是一種不合理的歧視 當然,在引用數據時,還必須考慮該數字的效度與信度 我指是單純的認為,早期該政策的使用 是依數據來行事,並沒有想歧視任何族群 (當然現在來看是明顯有族群感到被歧視) 依數據行事的目的, 是想要在獲得大量捐血的同時能有效排除愛滋感染的可能 如果解決了所謂歧視問題,而不能明顯增加捐血量 卻增加了兩倍以上的風險... 那這兩倍的風險到頭來還是要所有族群來承擔 所以才會有該政策的產生 所以,我想陳述的是大頭實行政策的可能理由 以及錯誤數據的引用對於消除歧視政策並沒有幫助 並不表示我認同該政策 瞭解原因與消除錯誤數據的使用 對改變該歧視政策不也有幫助嗎? : 針對一個人的「身分」而不是「行為」來評斷一個人,這不是偏見是啥? : 針對一個人的「身分」就想要禁止他的權力,這難道不叫歧視? : ~ 嗯~嗯~ 所以,在高喊消除偏見與歧視前 請先把自己的偏見與歧視拿掉 而不是遭指證錯誤時(錯誤數據的引用) 就馬上用你的偏見與歧視來造成對立 請搞清楚你的對象是政府 而不是無辜的數據與虎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16.134

03/28 11:11, , 1F
理由很簡單啊 取消同志不得捐血不代表危險性行為就可以捐
03/28 11:11, 1F

03/28 11:11, , 2F
有危險性行為的同志或異性戀一樣不能捐
03/28 11:11, 2F

03/28 11:12, , 3F
(除非過空窗期經過篩檢確認沒事) 這沒有風險加倍的問題
03/28 11:12, 3F

03/28 11:12, , 4F
沒錯,政府應更同時宣導這兩者都不能捐血...
03/28 11:12, 4F

03/28 11:13, , 5F
前面文章提過 許多歐洲國家取消此一政策的理由在此
03/28 11:13, 5F

03/28 11:13, , 6F
事實上,我也看過同時宣導這兩者都不能捐血的文宣~~
03/28 11:13, 6F

03/28 12:46, , 7F
03/28 12:46,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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