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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求助] 再婚後可否請前妻分擔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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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原po有問題. 孩子還小時 所有費用都由生父出 還出得起. 但孩子漸漸大了 花費日漸變多 生父覺得壓力日重. 希望生母分擔 有錯嗎??. 生母要看孩子 是生母的權利. 父母都要養孩子 是父母共同的義務. 今天生母只想享權利 不爽扛義務 竟然成了生父想另娶之人的錯嗎??. 直接告訴原po 就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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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是嫁給有兩個小孩的先生. 他們是當初離婚有打官司 所以於法有據 不過我分享一下美國的做法. 我不知道台灣適不適用 其實我很訝異板友的推文...@@". 小孩撫養教育費本來前妻就有責任 所以根據判決書規定她一個月固定付多少錢. 其它的像學才藝看病幹嘛的,都是一人一半,寄收據給她 她就會付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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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真的太累了. 容我回文一下.... 請注意喔,沒有人在"指責"妳. 目前推文的網友都是希望能幫助妳. 因為大家其實都看出來妳的困境與盲點. 可是,只剩下妳再繞來繞去。。。. 首先我要跟妳說. 妳BF能有妳在身旁相守,真的很幸福。. 妳為了他,其實也承受了很多跟別人在一起就不會有的壓力. 因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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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文章有些長,也先感謝板友的意見. 目前跟男方尚未結婚,但因為已經在討論婚事. 並且此項問題也偏向婚姻議題,. 所以選擇在婚姻版發文,希望各位板友海涵!. 先簡單介紹一下. 男方跟前妻已離婚10年,兩個小孩現在分別是國二跟小六. 監護權歸男方,婚前財產(如金飾股票)都給前妻. 前妻沒有負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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