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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婚前] 頭期由我貸款,男友希望登記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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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你的案例和前面不同的地方在於,. 出頭期款的人和貸房貸的人不是同一人.. 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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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點不同方向的看法. 我家當初就是婚前我出頭期 貸款放我名下. 房子持分各五成. 還全額買一台160萬的車登記老婆的名字. 是的 婚前我就白送兩百多給她. 為什麼這麼做?. 這跟利率什麼的都沒關係. 在買房的時候其實這些都是零錢. 會登記一半給她 就一個爽字而已. 我們倆就爽這麼做. 沒這麼多金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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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買房. 2.男方要申請首購貸款,但女方不符合資格. 3.房子要共同持有. 照這樣看來. 你們的流程會是. 1.女方貸款籌頭期款. 2.用男方名字買房以申請首購. 3.結婚. 4.以夫妻名義移轉產權,以便共同持有. but!就是那個but. 倘若2、3中間發生意外呢?. 例如男方不小心落海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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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猜妳應該一定會結,加上男友至當口頭上同意3,所以. 我直接講建議解決方法。. (1) 背景資料. (甲) 男:23歲,銀行業,4萬/月,存款20萬(存款-信貸),孝親費. NT9000/月。實際可以支配額度 3萬/月。. 對結婚的心態:不知,但是同意女方結婚的要求。. 對金錢非常在意,有高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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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對方是否貪圖女方的錢,. 一個基本的概念,. 身上有負債的時候不應再多增加其他的負債。. 除非你評估還款速度夠快或是家裡有後援。. 妳男友一無後援,二還款速度不可能快到哪,. 現在完全處於一個不適合買房的狀態,. 卻還想要增加負債就為了買房@@. 完全無視結婚後各種可能的開支風險,. 再說,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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