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與另一半價值觀落差大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hi)時間2年前 (2022/11/25 02:31), 2年前編輯推噓2(4211)
留言17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9/19 (看更多)
※ 引述《Janeko (日貓)》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老實說,整篇文章看下來,我只看到「這麼簡單這麼低標準的要求,你為什麼不願意?他 : 是我堪比父母存在的舅舅耶。」 原po開文第一條就寫了 "舅舅對我而言是很親的長輩..." : 其實,這就是情勒,無論怎麼強調不是要情勒,事實就是擺在眼前。 : 當舅舅讓你老婆不開心時,也許你覺得無限上綱、太過負面了,但對你老婆來說,她收到 : 的意思就是負面的,這時候你怎麼想重要嗎?強調老婆負面、舅舅沒有那個意思之後,有 : 改善任何夫妻間或是姻親間的關係嗎?老婆也不是小孩了,我想她要的只是你能理解她。 : 若真的很希望老婆出席,一定有其他方法,很多版友提出的條件交換我認為也很棒,她認 : 為她付出,你在別的地方讓她開心,也是一個增進感情的機會。 如果另一半告訴我, 這個親戚對她而言很重要 然後又只要我出席2~3hr 無論如何我不會認為這是一種情勒 更不會去提甚麼交換條件 唯一要考慮的就是我當天 是不是有完全不能排開的行程 不然以後做甚麼事 是不是都要交換條件? 夫妻做到這樣也太可悲了 : 無論你希望她去的理由是什麼,建議坦白拿出來討論,面子也好裏子也好,我想就算你說 : 我真的不想要被親戚窸窸窣窣,老婆~拜託啦~都會比你強調舅舅對你有多重要來得有效 : ,有感情的是你們夫妻不是老婆跟舅舅啊!相信你們能步入婚姻,一定有不錯的感情基礎 : ,若真的老婆還是不願意,就尊重她吧,強摘的果子不甜,去了擺臭臉我想也不是原PO樂 : 見的。 : 加油,祝婚姻美滿~ 說真的如果很親的長輩過世 請另一半陪同出席2~3hr 還要阿嗯阿伯的姑情半天 被說情勒,還要提甚麼交換條件 我真的認為這種婚姻可以不用維持了 因為這種交情大概跟室友差不到哪去 原原po提供的訊息量過少, 難以判斷婚姻中到底誰的問題大, 但我真心覺得 很親的長輩過世,很希望另一半陪同 但對方連半天時間都不願意陪同出席 這樣的情況下,不管是誰的問題 這個婚姻顯然已經是紅燈狀態 應該要好好考慮,還有必要繼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9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69314702.A.450.html

11/25 03:21, 2年前 , 1F
你是沒看原文「長輩要求帶上新生兒」?
11/25 03:21, 1F

11/25 05:47, 2年前 , 2F
11/25 05:47, 2F

11/25 06:18, 2年前 , 3F
不要損己為人,幫助別人的前提是不能讓自己受損。
11/25 06:18, 3F

11/25 06:18, 2年前 , 4F
愛不是當提款機用。
11/25 06:18, 4F

11/25 06:20, 2年前 , 5F
所以這是一篇為了告別式沒人陪要趕快離婚的建議,離
11/25 06:20, 5F

11/25 06:20, 2年前 , 6F
婚之後更沒人陪,厲害
11/25 06:20, 6F

11/25 06:39, 2年前 , 7F
11/25 06:39, 7F

11/25 08:25, 2年前 , 8F
我也認同你的看法,如果這是我的另一半的態度,我大
11/25 08:25, 8F

11/25 08:25, 2年前 , 9F
概無法再跟這樣的人走下去
11/25 08:25, 9F

11/25 08:56, 2年前 , 10F
老實講,請室友去拜拜還更有可能XD
11/25 08:56, 10F

11/25 09:00, 2年前 , 11F
為了這樣的事情就想離婚的人真的很值得離婚
11/25 09:00, 11F

11/25 09:06, 2年前 , 12F
應該說會發生這種事情的人,本身就已經在離婚邊緣
11/25 09:06, 12F

11/25 09:06, 2年前 , 13F
的感情狀態了啦
11/25 09:06, 13F

11/25 09:25, 2年前 , 14F
我認同你的看法
11/25 09:25, 14F

11/25 09:26, 2年前 , 15F
但小孩就免了
11/25 09:26, 15F

11/25 13:31, 2年前 , 16F
這篇文的結論 又要回到前面那篇 "說的和做的有時是
11/25 13:31, 16F

11/25 13:31, 2年前 , 17F
兩回事" 這點上了...說離婚和做離婚 兩回事阿 XD
11/25 13:31, 17F
我就覺得夫妻做到這樣太可悲了 兩三個小時的出席都叫不動 我覺得我叫我室友來都還叫的動 夫妻不就生命共同體嗎 還是我觀念過時了 現代的夫妻就是一起養孩子的室友? ※ 編輯: jamo (1.34.190.4 臺灣), 11/25/2022 18:04:23
文章代碼(AID): #1ZVxYEHG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ZVxYEHG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