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買房頭期款的問題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skytowerlll (Try)時間3年前 (2021/11/16 13:22)推噓10(10推 0噓 35→)留言45則, 14人參與討論串22/34 (看更多)
※ 引述《eting49 (越老越孤僻)》之銘言:
: 看房之前我們就討論過關於
: 老人家幫忙出頭期款的事情
: 本來說好公公出500萬
: 我媽出500萬給我幫忙負擔
: (我媽說我還不還都無妨
: 我則是打算按月還個1萬多給他)
: 房貸先生背
: 房子買老公名字
: 但我媽希望去設定抵押權500*1.2
: 哪天我們夫妻撕破臉我老公偷偷把房子賣了
: 我也不至於淨身出戶帶小孩睡路邊
: 但我公公和我先生都不願意
: 更早以前我們討論過那房子登記1/n產權在我名下
: (500佔總價幾分之一就登記幾分之一)
: 我公公我先生也不願意
: 他們的說法是
: 只出500萬就擁有產權
: 就可以決定房子能不能買賣
: 這樣不合理
: 抵押權的部分
: 老公則是說
: 今天萬一5、60歲暈船的人是我
: 我只要拒絕註銷
: 他的房子就不能賣(?)
: 總之多方溝通後
: (公公和我媽、老公和我媽、我和老公)
: 公公和我老公堅持不可以有產權、不可以抵押權
: 我媽堅持至少要抵押權不然不給錢
: 本來我提出開借據給我媽
: 當作我媽借我老公500萬
: 我再按月攤還
: 但被我媽念了一頓說這樣對嗎
: 目前沒有共識
: 但我老公因此不太跟我說話
: 剛剛還烙狠話說類似
: 「反正這房子你們沒有出到一分錢也好意思住」
: 我也反問老公
: 我媽媽只想保護女兒
: 如果今天我們女兒未來的夫家開出這樣條件
: 你也會答應嗎
: 他說如果對方看起來
: 是個正人君子的話會啊(wtf)
: 想問問各位高手
: 關於這件事
: 我媽媽的要求很不合理嗎
: 有沒有比較漂亮的作法
: 還是就只能叫我娘家不要出錢了呢......
講白一點啦
房子3500萬, 妳家最多出500萬頭期.
平常開銷先生出的>>妳出的
兩家財力差不多?
那為什麼平常開銷負擔差那麼多?
站在先生立場:
現在房子我租的, 扣除女方支付家用後還是多出很多.
未來買房, 大概房貸我扛, 還是比女方多出很多.
寧願多貸一些房貸, 也不要給女方卡那500萬產權.
那問題真正的核心就出來了:
所以妳女方是打算住免錢嗎?
再看現況, 先生日常負擔較多費用.
說白了, 房子男方全部負擔.
要妳繳房租妳要不要?
要妳日常多出點錢妳要不要?
妳會不會不爽?
這不就那句:
"反正這房子妳們沒有出到一分錢也好意思住"
套在現在租的, 或是未來男方單獨買房的情況都適用.
因為,妳就只打算家裡贊助500拿出來談.
好像真當出了500就沒事了, 還要拿個保障.
那請問日常開銷的差額和扣除頭期後剩餘的2千五百萬房貸要怎麼攤?
一句反正產權在先生名下就住免費了嗎?
結果看起來是出500跟出3000住一樣地方, 500還是妳自己的(取得保障的話)
日常又負擔比較少的錢.
這才是先生不平衡的地方好嗎!!!
什麼媽媽想保護女兒還是只是要個保障怕露宿街頭都只是另開戰場
混淆核心問題.
我支持出錢要有保障,500萬不是小錢.
但妳要考慮對方是出3000, 還有日常扛較多經濟支出.
買房先生大不了就多貸款一些,
關鍵是因此要妳多負擔一些費用時, 妳覺得如何?
我覺得家用家務均攤, 沒出房錢就出房租合情合理.
那整件事看起來不就是妳小蝦米(500萬及較低的收入) 去蹭人家嗎?
我建議拉,
這種場面下,與其在那邊媽媽想保護女兒巴拉巴拉的,用硬的方式.
倒不如坦承感謝老公的付出和扛較多的費用.
用撒嬌的方式讓老公出錢出的心甘情願比較實在.
至於妳家的500萬喔, 只有500萬扛不起房貸買不起房.
那就乖乖當繳房租阿. 每月繳, 也不需要一次拿出來.
現實就是這樣, 500萬在3000萬面前的話語權就只有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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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97.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7040174.A.A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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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有人擺爛, 底線還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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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感謝他! 因為那不是他欠妳的
他如果命好一點, 可能也能和妳一樣住免費的
※ 編輯: skytowerlll (39.9.197.109 臺灣), 11/16/2021 1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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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感謝阿~
婚姻版不欠缺把對方付出當成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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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會喜歡先生把妳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的.
相信他也沒有這樣,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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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ytowerlll (118.166.170.186 臺灣), 11/16/2021 17: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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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就是沒被當理所當然阿!!
真的碰到了可能就上來發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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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出什麼很棒,
那原PO有錢怎不出家用而是要變成房產?
妳講得很理想, 但是套在原PO身上就不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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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來算去我也覺得很累呀,
那原原PO就出五百萬別算那麼多不就好了?
但她就是想算麻, 那既然要算就該算清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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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算是樂在其中阿~
但我骨子也認為這種要精算的家庭很累
無奈,會上來抱怨的事主通常都是自己也愛算
不然,事主就霸氣出錢不就沒事了!
(妳大概也不會建議原PO霸氣吞下去,不要愛計較啦)
妳說對吧?!
※ 編輯: skytowerlll (118.166.170.186 臺灣), 11/17/2021 1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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