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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a29906764時間7年前發表 (2017/07/15 15:07), 7年前編輯推噓6(16推 10噓 62→)留言88則, 25人參與討論串3/27 (看更多)
太太已對我申請保護令,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1. 對於婚姻中發生的問題徵求建議與解決的方法。
2. 須明確描述問題的前因後果與現況。
文長~請做好心理準備
拜託請勿謾罵
想請教一下大家:
1.我準備提出保護令的抗告,針對保護令錯誤的事實提出證據來辯駁,提出我爸媽當證人,
是否能有希望抗告成功?
2.我打算對太太提出她動手打我媽的傷害告訴,若是我媽未驗傷,但是她有寫信給社會局告
成的機率大嗎?
3.如果讓太太保護令駁回,也讓她有傷害前科,我又有薪水4萬的工作,接下來對訴請離婚爭
取小孩監護權爭贏的機會高嗎?
我跟太太感情變質的原因要從今年二月說起
過年期間,岳母車禍遭撞,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太太要我繼續每月付保母費讓她帶小孩,別讓
她失業,我毫不猶豫地答應,
但是我有說,因為我們公司取消了加班費,我從每月快四萬變成三萬初的薪水,付不起岳母
帶小孩的年終獎金,況且同事,朋友也有請她們岳母
帶小孩的都沒有收過年終獎金,保母費的價碼也沒有開到1萬8;我們有約定過存錢買房計畫
,無論如何解釋太太和娘家對我非常不諒解,
我希望能夠省吃儉用的存頭期款和太太出去買房,一起搬出去住,因為太太跟我媽不合,也
受不了對門鄰居整天摔門;所以我省吃儉用是為了
我們一家人而努力
今年2/8下午,我媽到太太的娘家想看孫,並詢問是否有收到她寄給孫子的紅包,我太太應門
看到我媽就喝斥她離開,並抓我媽頭髮,拳打腳踢;
我媽連孫都看不到很難過的回去,也沒有去驗傷,報警,怕我擔心也沒跟我說,只寫了明信片
給宜蘭縣社會處交代事發經過
過了幾天接到社會處,宜蘭分局的消息,才得知這件事,我當下立即詢問太太這件事,得到她
非常不耐煩的回應"我都已經從你家搬出去了,請
問現在是想怎麼樣呢?" 社會處,宜蘭縣分局,太太的通話皆有錄音
今年3月到宜蘭看太太小孩,明顯感受到,太太跟我講話不在像以前這麼熱絡,詢問平日晚上
是否能夠出來吃個飯一次都不答應,好幾次藉口回
絕(現在在減肥,不能太晚回去...等),口氣一次比一次還不耐煩,電話,簡訊隔好幾天才回,
並且沒有回應簡訊上的問題,感覺像是離婚了,讓
我很沒安全感
今年4/9上午找太太和小孩出遊,話題都圍繞在小孩上,下午1點太太就要我回去了,但是還
有事情沒跟太太討論包含家裡的事,打給太太,她越
來越不耐煩,講到一半掛電話,簡訊不回,我開始情緒化的寫簡訊給她"我不會再打給你了,
因為妳也不接,我下月開始不再繳保母費
,有錢在外租屋也不肯住家裡,之後保母費讓妳繳好了:講這句話是希望太太能夠重視我的
感受,並不是要逃避保母費
氣話歸氣話,之後的每個月,我仍然正常繳款中
之後一直沒有太太的消息,電話,FB,LINE全部封鎖,簡訊不回,派出所警員也無法協助我聯
絡,我真的非常著急
5/6才會過去太太娘家找她問清楚,我有強行進入,但未施暴,但是都還來不及問清楚就被趕
到的警員驅離
5/10我查遍中和的圖書館,查出其中一間,太太有辦借書證,得知太太住附近,想去附近的
7-11,正好看到太太,但並無打擾
5/11買了早餐並遞紙條放她機車前掛勾給她隨即離去,未與她見面,希望平息他的怒氣
字條內容:
這是我幫妳買的早餐,你不必再花錢買了
我知道你現在生我的氣,不想見我,雖然我很難過,但我尊重你的選擇
妳一定很震驚,我怎麼找到這裡的,妳先不用急著知道,以後慢慢告訴你
之前想跟你討論的問題,就等妳願意跟我討論的時候吧,我不會再勉強你
下周二我要去面試,孩子的費用我會繼續付,但是錢是給你
同天,太太三姑打來,說太太上班差點出車禍,上班一直哭...
我不清楚到底發生何事,所以下午我去她的租屋處樓下等她回來想關心她,她看到我就對我
錄影,要我離開,並報警
從員警口中才知道她已經去申請保護令了,我非常難過地離開
請問您們一下,如果您們遇到跟我一樣狀況,太太態度變冷淡,電話,FB,LINE封鎖,簡訊不回
,拒絕溝通會如何處裡?
每個月傻傻付保母費,太太小孩無消無息,
難道我不應該到她的娘家找她問清楚嗎?
怎樣的作法才是對?
6/6號我去出庭
太太說我曾家暴她,向她母親借身分證,對她經濟和精神騷擾
被指家暴的當時真實情況是太太那天要拿棉花棒,我請他等幾分鐘或是我幫她拿,因為我正
在COPY資料,走道很窄,她過去不注意會把線弄掉,
但是太太不聽還是腳跨過去,硬碟掉到地上,我罵了她,太太先用腳踹我的背,我才起身打太
太肩膀,太太要打電話給警察被我搶下電話,她不
小心摔倒,我將她扶起來並跟她道歉,她衝進房間拿電紋拍朝我臉部,手腕猛打,致我流血,
手腕給外科診所縫針包紮傷口,有診斷書為證
太太從跟我同居時就常對我家暴,期間只道歉過一次,因這段感情得來不易,我一再的原諒,
包容,導致同樣的事一再發生
第一次被她家暴是我們同居不久時,我要跟朋友去吃飯,不方便帶她去,就被她腳踹
再來就是我物品買錯,或是家事做錯,意見分歧,忘東忘西,就會被她辱罵幹你老母雞拜,賤
人,滾,去死,賞耳光,經常將上班的情緒帶回來
一講就是3小時以上,連我上廁所的時間也不放過,我抱她安撫卻被她抓頭髮要我繼續聽,有
時講到快天亮才讓我睡,導致我隔天上班精神差
連中華電信網路不穩,都被她打過去一陣飆罵,我在旁邊嚇得發抖久久不敢抬頭,太太問我
是不是娶到母老虎了?
頂好超市櫃員不小心讓她等太久,太太回來也是狂飆頂好客服,說她找零用丟的,隨後她在
PTT上發文
7-11思源門市之前有一位工讀生只是因為太太沒聽清楚,稍微靠近一點,太太就嚇到,回家
一樣打電話狂飆客服
只要有人不順她的意就以暴制暴
還是女朋友的時候我就開始對她好,她得血尿我帶她就醫照顧她,被她情緒化責罵也默默忍
受;
有一次她問我:認識她之前有交往過幾個女朋友,我回答沒交往過,只有追過,詳述過程中,
太太忽然暴怒拿起掃把狠打我的背,打到掃把斷裂
,也打到我哭,她第一次跟我道歉,並要求斷裂的掃把放在家中時時刻刻提醒她不能使用暴
力,我原諒她了...
我也傾聽她家人怎樣對她不好,跟她要錢的事,幫著她躲她媽媽,還要我們家把電話換了,不
要被找到,說服我的親戚喜宴不要讓她的家人參加
;此事我可以提出證據,出門吃喝玩樂幾乎通通我出錢,生小孩剖腹產我也同意,臍帶血也買
給太太,生小孩完她說變胖了,臉像麵龜,白頭髮變
多,沒自信,我安慰她,說她已經嫁了,不用怕;她坐月子期間我為她買冷暖氣機,她不但不懂
感恩,還常常對我施暴,嘲諷我脖子上的疤痕,曾好
幾次說過要我保意外險受益人寫太太,發生意外她們就可以領的到錢,她也很恨我媽,曾唆
使我拿著歐護防蚊液對我媽的鼻子噴灑要致她於死
,如果我提出她言詞偏激,講話語氣,留言講她家人的壞話的證據,法官大人是否能了解我太
太的為人?
借身分證的事實如下:
太太去年曾同意借我身分證字號申請蝦皮拍賣會員,我幫太太開賣場,再去下標,將保母費,
用信用卡轉帳給她,她領到蝦皮拍賣款項可轉交給
我的岳母作為保母費,我也能夠得到信用卡現金回饋補貼支出,幾個月下來,太太覺得還要
領給我岳母很麻煩
,我就詢問太太,是否能向岳母借身分證字號讓我替她申請蝦皮拍賣會員以同樣的方式轉給
她,太太要我問看看,經過我的說明,岳母不太了解
,太太又補充說明,岳母考慮過後婉拒,我就沒有再提出;借身分證這件事情是去年,而不是
今年,我有蝦皮的交易紀錄和Line紀錄可證明;
太太和岳父為使保護令順利核發,捏造錯誤的時間造成法官混淆
會有保母費透過蝦皮拍賣交易的想法是:
網拍可常見於勞務換取酬勞,例如商品代購,代排隊,家教,陪讀,外燴
再者,我開的這個賣場是實際的交易,並非虛擬
所以才會產生如此的想法,身分證字號並沒有其他用途
我對小孩的保母費從來沒有一次有缺繳,包含要替太太多繳我也沒拒絕,但是我有跟太太提
過我的薪水3萬出頭,真的很難撐,小孩的保母費我
每個月出了14000~18000,一家人出遊吃喝玩樂的費用我也都買單,小孩玩具,衣服睡袋包巾
,有時也要我買單,
到宜蘭的兩年途中,岳母住了兩次院,(聖母醫院,陽明醫院)我也都有去探病關心,今年二月
替她買兩大袋成人紙尿褲
我的郵局帳戶,一銀帳戶都能查到我每月繳款的紀錄,蝦皮購物買小孩睡袋的紀錄,顯然我
對她並無經濟上的控制,手機簡訊的留言是太太不
與我聯絡在先,我才有情緒化的簡訊,並沒有要逃避保母費,請法官不能僅憑簡訊的對話作
為判決的依據,也應參考其他佐證
太太以前和我大吵也曾好幾次說過要我保意外險受益人寫太太,發生意外她們就可以領的
到錢,她也很恨我媽,曾唆使我拿著歐護防蚊液對我
媽的鼻子噴灑要致她於死,我也沒有對她申請保護令
7/12日我收到了保護令核准通知非常錯愕
所載事實卻與實際有很大的出入
保護令所載事實提到岳父口述5/6當天我是要向太太借身分證
但是實際內容不是如此,而是:我去他們家是要詢問太太不願跟我聯絡的原因還有看小孩
並不是要借證件,更沒有利用身分證的藉口侵入她家
太太避不見面,以正常人的想法都會想找出原因,嘗試溝通,進而外出尋找,此乃合乎常理,
不該認定精神騷擾
如果一開始能夠解釋原因,好好溝通相信事情也不需要鬧大成今天的局面
自保護令判下來的那一刻我已心灰意冷,不再對我們的婚姻有任何期待
針對保護令內容錯誤使法官誤信的地方我要太太付出代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0.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0131264.A.2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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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 紅色框起來的是太太和證人說詞使法官誤信
http://imgur.com/hqWjw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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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是基於挽回太太的立場發的文
沒有敘述對太太不利的實情
並且此次的發文是在法律諮詢,與上次主題無關
※ 編輯: a29906764 (42.72.150.76), 07/15/2017 23: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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