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信任的瓦解!!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相思花瓣)時間14年前 (2012/05/14 01:33), 編輯推噓7(707)
留言1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9 (看更多)
※ 引述《Hanababa (台灣人妻)》之銘言: : 總之,大家都覺得他是好好先生,很乖宅在家,每次出去都會吵著無聊要回家 : 但這種不菸不酒,也不上酒店的"宅男",他卻還是有"機會"上網找女生聊天 : 這真的讓我覺得,到底還有誰可以相信??? : 這次,我一樣給我先生選擇 : 1.離婚 : 2.把標準放寬,彼此都可以有異性友人"談心" : 他兩樣都不願意選,拜託我再給他第三樣選擇 : 但我真的想不到了,還可以有第三種解決方法嗎??? 忍不住很雞婆的回文。 我覺得該做選擇的是妳,而不是把選擇的權利/責任給妳老公。 難不成他選1或2,妳會開心嗎? 我以前也想過,若老公外遇的話,我會怎麼樣? 在沒交男友前,我會直接說當然離婚啊。 在跟老公交往時,我跟他說我會哭著說要離婚。 當時老公都很淡定的說,不可能。 而我問他那你反過來想呢?你難道不會想這些嗎? 他說,他無法回答沒有發生也不會發生的假設問題。XD 但是在婚後呢,我很難有定論了。 會不會離開他,會做到多絕,很難說。 不過我想,我會先問問自己,是否還愛他,是否還珍惜他? 還是只剩下依賴?不甘心? 是否認真的認為他會改變?或是說他不改變我可否還能接受? 以及是否他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我一直以來只是拒絕,或是早就發現他是這樣的人, 只是我仍舊選擇跟這樣的他在一起,因為這也是他的一部份個性, 我被他吸引,同時也是被他這些特質吸引呢? 兩個人目前在一起時,還有悸動與對彼此的疼惜嗎? 接下來就是,不管我做了什麼決定, 我是否還可以讓自己完整與自信, 是否仍舊能夠在痛苦後重新看待自己的人生? 若考量這些之後,我仍舊想要繼續愛他。 我便會去陪他改變,或是想辦法找出我們關係的出路。 若我覺得跟他在一起的痛苦大過於愛他, 那麼我可能就會選擇分開,以求取自己的平靜。 不管怎麼樣,我都會知道不管什麼選擇我都會很痛, 但是只要決定權在自己,或是願意與對方分享這些選擇, 我都會知道這些痛會讓我成長, 因為每個人過往生命中的痛楚不可能只是這一樁而已。 每一次都挺得過去,這一次當然也不例外。 或許我是一個非常任性的女人吧,但我進入婚姻後,深深感覺到, 我不認為彼此是什麼外子內人,也不認為是什麼兩個一半的靈魂相結合。 唯有兩個完整獨立的成熟個體共同生活,這才是婚姻可長可久的理由。 所以不管怎麼樣我都不會讓對方來選擇我的人生。 即便我很愛他也是一樣。 很建議妳也能想一想自己想要什麼,以及自己的婚姻是什麼樣貌。 而不是從別人眼中去看到妳先生的形象, 或是讓妳先生決定妳們的婚姻與妳的人生。 祝福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15.186

05/14 01:47, , 1F
其實我前面就講了,拿這兩個選項出來跟本擺明了要離婚
05/14 01:47, 1F

05/14 01:47, , 2F
這樣其實對解決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
05/14 01:47, 2F

05/14 01:47, , 3F
老公選一,就離嗎?老公選二,妳會去爬牆嗎?
05/14 01:47, 3F

05/14 01:48, , 4F
那不是反而變成在擠兌自己? 真的沒必要啦,好好溝通吧
05/14 01:48, 4F

05/14 01:48, , 5F
別拿這兩個選項出來吧。。。
05/14 01:48, 5F

05/14 01:58, , 6F
不過當事人心裡一定很苦,拍拍喔...
05/14 01:58, 6F

05/14 09:17, , 7F
問題就是看起來這老公很不成熟,不放棄在網路上找妹妹、也
05/14 09:17, 7F

05/14 09:17, , 8F
不想讓老婆找別人,更不想讓老婆走.....無解
05/14 09:17, 8F

05/14 09:20, , 9F
推 "兩個完整獨立的成熟個體共同生活"
05/14 09:20, 9F

05/14 10:14, , 10F
推自己決定
05/14 10:14, 10F

05/14 12:26, , 11F
推 "兩個完整獨立的成熟個體共同生活" +1
05/14 12:26, 11F

05/14 12:38, , 12F
沒有深度的人是沒有友誼可言的~羅曼羅蘭
05/14 12:38, 12F

05/15 12:38, , 13F
這一篇跟我想的一樣,選項是老公自己要想辦法提,而由老
05/15 12:38, 13F

05/15 12:38, , 14F
婆來選擇(主導)。
05/15 12:38, 14F
文章代碼(AID): #1Fh_1juc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h_1juc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