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嫁出去的女兒須要給娘家孝親費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很難溝通容易受傷)時間15年前 (2011/05/09 12:57), 編輯推噓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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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原則)遺產跟撫養的義務本來就要分開來看, 今天父母用心撫養孩子長大, (我的用心是指,不是隨便地生而不"育" 父母享福卻只負責子女最低溫飽,或讓子女過很慘,非指物質金錢上的) "盡最大"的力量維持子女基礎以上的生活或跟自己同等的生活。 (先不討論沒錢不該亂生小孩的問題) 只要有盡力付出,即使貧窮父母只能讓貧窮子女過貧窮生活子女仍應回饋, 即使因為任何關係(環遊世界也可以,自己玩樂也好), 以致於一毛都沒能留給子女, 子女還是要孝養自己的父母。 子女有絕對的責任與義務回饋自己父母生育之恩, 讓他們過和自己同等或基礎以上的生活。 沒有任何理由,子女可以棄父母於不顧。 不能為了自己新組的家庭,而苛刻自己的父母。 (當然也不能為了父母苛刻自己的小家庭或少進義務) 但是 我認為,當父母自己把遺產跟撫養畫上等號時, 子女為什麼不能照做? 我覺得父母要求子女都要一樣先付孝親費時,前提當然是對子女公平不是嗎? 如果自己都不公平,又有什麼立場要求子女相對付出呢? "當然父母畢竟養育了子女,子女不能夠因為不公平就棄之不顧,"(沒有要抹滅養育之恩) 但是父母既然都有財產留給別的子女, 代表他們仍有生活的餘裕, 我是覺得不需要現在就給孝親費, 父母現在有賺錢能力,當然要自己賺自己的生活費, 等到父母年紀大了,需要退休時,就用她們的退休金養老, 如果照這樣走, 最後還有錢,留給誰只能說隨便他們。 最後沒錢,還需要幫忙時,再依照父母生活需求來分擔孝親費, 出自己認為該出的,再多就沒有了,當然不是要別的兄弟姐妹多出, 兄弟姐妹要出多少也是個人自行決定。 給子女遺產不是父母的義務,但對子女公平是父母應儘量達到的。 五根手指頭長度不一樣,但哪一隻被傷了,都是痛入心肝。 父母為了晚年生活或是以此為藉口,對子女不公平傷害子女, 今天父母以自己被誰養為藉口以偏心為優先考量時, 子女也可以用最低限的回饋方式去盡義務, 又有什麼不可以? 當然,這不包括手足因先天或後天身心障礙,或遭遇重大意外, 父母須花較多心思照顧或留較多財產的情況 。 (我承認我很計較想法也不是很孝順) 還有,說要比照父母將遺產和撫養畫上等號, 並非要抹煞父母所有的養育恩情, 所以我有提到,父母用盡金錢時,是需要一起分擔的。 而金錢以外的事,並沒說不需做喔! "父母親在孩子幼時如何照顧子女",子女也是要回饋的, 父母需要接送時,儘量幫忙,父母需要陪伴時也可以儘量陪伴, 諸如此類生活上的照顧,仍然是要做到。 另外, 父母雖然沒有義務給遺產,但是絕對有義務照顧子女, 更需要用心。 子女回饋時也一樣,光給錢不用心父母也是會難過傷心的。 我覺得這是相對的, 如果只談義務盡了,不須用心, 這才是"用金錢衡量一切"。 父母如果用心,即使只能給孩子過最低層的生活,孩子成年後, 也會願意回報父母高過父母所給予的。 就像有人的父母,只能顧小孩到國中,之後就讓他們半工半讀, 但是父母為了小孩犧牲很多,也沒吃到一餐好的, 這就是用心盡力壓! 即使一毛遺產都沒有,子女回饋的時候一定義無反顧,不是嗎? 說真的,養育孩子本是義務,一個人盡自己的義務只用形式上作完, 連用心都不用心,哩哩拉拉,那我不知道孩子為何要盡心回饋, 當然也是哩哩拉拉去回饋,父母沒錢就給錢, 父母有錢時是在給心酸的嗎? 父母吃喝嫖賭又外遇,但是養大小孩也讓他接受教育, 小孩會回饋的心甘情願嗎?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不是聖人。 每個人都知道,情感是不能控制的, 變心不是原罪,變心卻不循尊重婚姻的方式解決,而外遇就是不對的。 偏心也不是原罪,但是偏心卻不控制自己的行為,只想這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對待子女 就是不對的。 也許我對所謂的父母要求比較高,我覺得父母雖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 至少在行為上不要讓偏心傷了子女的心,我認為這是義務。 所以我也說了父母的義務不是給遺產,是對子女公平。 這義務,就和子女應孝順父母是一樣的。 不是只有提供溫飽,重點是態度。 父母貧窮但盡心子女體諒並回饋。 子女未賺錢但有心意,雖暫無法供應父母很好的生活,父母體諒並支持。 這才是比較好的親子關係。 如果只提供溫飽,就可以在精神上傷害子女,並要求完全不計較的回饋。 那實在叫人無法苟同。 當然其實原PO沒有透漏很多家裏的情況, 我也只能先針對父母以要哥哥養,否定女兒遺產繼承,卻又要求女兒孝親費, 來說明我自己的想法。 就我主觀的感覺,文字上我感受到的是父母本來就重男輕女。 如果真的為子女想,愛兒子也愛女兒, 就算真的因為保守,要求女兒不要繼承,因以後要讓兒子養。 也會因為虧欠,而不開口要孝親費,並在有工作時儘量自己存,不增加兒子太多負擔。 因為傳統而作出傳統決定但愛兒子也愛女兒的父母, 跟 因為重男輕女,但已偏離傳統,只想挖女兒顧兒子的自私父母 這兩種父母嘴臉差多了。 對於後面那一種父母,做子女的回饋時為何不該有所計較有所保留? 今天如果只是以金錢衡量,就會建議耍心機爭遺產, 還用這麼複雜的行為抗議幹麻? 如果今天只用金錢衡量更簡單,父母花多少在兒女身上, 兒女照趴數分配,用最多的拿遺產的要還最多,其他的付少一點, 父母也不是一次出,兒女也可以分期還, 如果太早離開,沒還完,就沒辦法。 大家都有還,拿多還多拿少還少, 這種作法不帶感情不是更好。 ※ 引述《chmgyaing (chmgyaing)》之銘言: : 嫁出去的女兒還需要給娘家孝親費嗎? : 說要,是因為父母畢竟辛辛苦苦養你到大 : 長大拿錢給他們當孝親費理所當然 : 說不,是因為父母名講了財產不會分你 : 理由是財產要分給男生,男生會養父母 : 而原波的父母以上都說過,先是說以後財產不會分我 : 是因為哥哥是負責養他們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之類的 : 後來又三不五時提醒我要拿孝親費回去孝順他們一下 : 原波父親還在上班年約4X : 原波母親也從沒拿孝親費回去娘家過,頂多過年過節紅包 : 原波目前畢業不到半年 : 想請問板上的各位 : 這樣還需要拿孝親費回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10.135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5/09 13:00)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5/0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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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兒對父母也公平一點,不要生小孩只跟婆家姓,要堅持跟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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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姓,不要只以婆家為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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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親費不要和遺產混為一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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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言有說孝親和遺產本來就要分開看。 姓氏本來就是中外皆有的傳統制度問題,又不是靠一個人用心就能解決的。 而女兒本來就不應該以婆家為主, 今天說要讓兒子養,把錢都給兒子,就能要求媳婦以婆家為主嗎? 不可能吧!媳婦不會買賬,更何況離婚了媳婦也分不到。 為什麼要反果為因呢? 該改正的是女人要以夫家為主這件事, 而不是要求女人以夫家為主,所以遺產只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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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出了陷阱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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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陷阱在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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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召喚出傳說中的人物(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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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5/09 13:52)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5/0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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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教母啊...我不是他那一派的...雖然理論上看起來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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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上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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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y,你讓我笑了 還好我沒喝飲料不然又要清理螢幕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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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會理你的,可預期會有跳針推文,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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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說我是逍遙派,他是天山派嗎?...^_^...看似相同,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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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這篇..雖然孝親費跟分配財產畫上等號好像很不孝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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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是父母開始的..卻要子女負擔這種受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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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5/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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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親費不要和遺產混為一談.孝親費是子女對父母的感謝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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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遺產是父母個人對"姓氏家族"延續貢獻的資源.你的後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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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父母的"家族姓氏".就不要拿走這"家族姓氏"的資源.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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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無關.我贊成女生結婚後,所生的小孩從母姓,表示女兒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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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族姓氏"延續的貢獻,當然要給女兒的後人,這"家族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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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的資源.而兒子的後人不延續"家族姓氏".當然不拿"家族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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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的資源.故無關男女.孝親費也不要和遺產混為一談.-_-.
05/09 22:11,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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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想為"家族姓氏"延續作出貢獻,又要"家族姓氏"的財產.
05/09 22:16, 21F
文章代碼(AID): #1DntHEkj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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