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離婚 贍養費 孩子的監護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學豬叫的貓~*)時間16年前 (2010/07/14 12:13),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關於贍養費的問題: 基本上妳姐是拿不到的,我們來看一下法律上贍養費的申請需要.. 民法 1057條 http://tinyurl.com/yc9kjo5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 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這就很明白的說:要是沒有外力因素而離婚了(外遇等..) 倘若有一方因為婚姻失效導致生活困頓, 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一方式可以要求贍養費的。 問題在於你姐有工作,所以是大大不利。 案例上也有說,要是因為照顧兩人共有年幼孩子,而無法出去工作。 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可向對方申請贍養費的。 但是當妳姐用這種方式申請贍養費,那孩子的監護權可能就會有點難拿到手。 雖然說孩子的父親是沒有工作的,但是因為婆家願意全力支持扶養孩子。 這點比上妳爸爸不願意孩子留在你姐身邊要強很多。 孩子的監護權裁定定義在於 民法 1055-1條 網頁同上方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 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結婚是兩家人的事,離婚亦然一樣。 妳姐願意當單親媽媽,願意將兩孩子的扶養權攬到身上是很偉大。 但是她也需要考量到未來會發生的事情,EX..再婚 今天講難聽點... 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是很辛苦是很偉大,但是... 要考量到以後遇到的伴侶是需要如此偉大與愛屋及烏。 當以上面這兩條件下去考量,我想起碼會打掉4成的伴侶。 剩下的6成伴侶願意,但是他的家人會願意嗎?? 要稍微考慮一下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7.132

07/14 13:00, , 1F
不聽老人言.....此言不虛
07/14 13:00, 1F

07/15 10:53, , 2F
可見所謂社會上的男人和男人的家庭對女人真嚴苛...
07/15 10:53, 2F
有時候也不能說啥。 一個人能生產的價值是有限制的。 在有限的生活環境裡,必須要幫忙照顧與自己毫無相關的孩子。 而且搞不好因為這孩子瓜分掉自己的資源, 導致你無法給予親生子充分的資源甚至沒有資源。 是人都會為自己考量的... ※ 編輯: makoto520 來自: 114.39.8.53 (07/15 18:04)

07/15 22:19, , 3F
這又關男女啥事...怎不說女人的家庭對女人更嚴苛...
07/15 22:19, 3F

07/15 23:56, , 4F
的確,我的家庭很傳統,女人的家庭對女人更嚴苛
07/15 23:56, 4F
文章代碼(AID): #1CFJboK9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CFJboK9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