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YUYU)時間12年前 (2013/09/02 00:46), 編輯推噓14(140126)
留言140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內文有點長(?) 請耐心看完 小女子我寫的很簡單 是人一定看的懂(?? 這是FB的某社團某社員發起的辯論會 時間點落在原po下班後玩著手機時 偶然看見這樣的發文 內容如下: 看到版上 有po文 同性結婚第一審通過 卻是感到不安 這世界要大亂 原因以下: 婚姻不是兒戲 這五濁惡世 不是靠一張證書保障彼此 而是妳們學會讓社會看的起 自己所做所為了嗎? 先認定自己 再要求別人認定 否則這同性合法化……“ 只是讓社會跟區公所更忙亂 我非常肯定這觀念! 有不服輸 請留話 小女子我不爭氣的回她了XDDD 明知道那是個很蠢的情緒反應 還是很想堅持一下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 論點出處(好像在寫論文XD): 話說前陣子看到某情侶粉絲專頁 分享說以前覺得結婚證書只是一張紙 同志的愛情至死不渝就很厲害了 還需要結婚證書做什麼 可是後面他說: 但如果與妳相戀三十年的戀人 生了一場大病進了加護病房 能夠進去看他的 只有家屬!!!!!!!!! 身為戀人的妳突然間變的什麼也不是 這個時候 想要陪她度過難關 慘一點想陪她走最後一程時 沒有那個名份 什麼事都辦不到 因為妳並不是"家屬" 結婚證書在我的價值觀裡變的好重要 婚姻是兩家人的事 絕不是兩個人的事 聯不聯署是個人自由 成功了 我們一輩子感激 失敗了 不過就是"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 再努力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對我們來說有多重要 有些版友的發言看了很"逗彈" 那種感覺就是沒有努力過放著擺爛 看著媒體大肆報導亂七八糟的東西 抱怨現況balabala的 這大概當八輩子的人也不會感覺自己再造口業 ((出處: 歪一邊又變直的蠢異女(啊!我說了!! 因反對而反對的人也是有的 不來點反對聲音 這裡就不是台灣了(?? 阻撓這些事情的人 是專門給我們動力去爭取更多同志權益 雖然過程一定會有很多亂七八糟的事情 要所有人都接受同志婚姻合法是不可能的任務 但中間我們自己該做好的事情一定要做好 說到這裡似乎有點情緒了XD 發文者只回覆支持她論點的人 這叫什麼論壇啊((吐槽 講好聽一點是辯論會 講難聽點是挑起同志間的對立 總之 小女子我支持多元成家 謝謝~~ -- 愛是用心去感受 沒有心就有得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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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的態度,請問那個人有是嗎?是在在區公所上班喔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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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了又離的人才是造成麻煩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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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同志要的不是「別人」的認同,要的是保障!如果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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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愛的至死不渝,異性戀也不用結婚「麻煩」事務所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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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論點!我們只是希望擁有跟「一般人」一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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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感情也不是兒戲,在法律前面沒有證書,最後只能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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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什麼都不是」:(支持多元成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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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多元成家但不支持隨便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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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真的有認真看過這次伴侶盟草案的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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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的結合、隨意的結束,說好聽點是尊重個人自由,但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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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根本就是和別人在一起還是只想著自己的自私舉動,我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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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分想合就合,還可以收養,叫孩子在這種不斷變動的關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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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不是贍養費那種怎麼辦耶,而是孩子會跟著這個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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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遊走在一段一段關係中,這在發展上確實是會有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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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我懂,甚至我經歷過這種痛。我想和我的伴擁有一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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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想要結婚。......但不是用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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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我沒有要抹滅伴侶盟的心勞,在同志平權的路上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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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容易。我只是想說,請不要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看法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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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所有不完全同意這份法案的人都是同志婚姻的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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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若我理解錯誤拜託指正我,我其實很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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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同性婚姻,但無法完全認同伴侶盟草案的,不只樓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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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覺得多人家屬太粗糙,而沒參與連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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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我只想回′′誰理你你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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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家屬是給單身者有個緊急處理事務的互相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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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住在一起也不用,原來幾個單身好友簽一簽家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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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叫"隨意締結關係"?這和部分異性戀歧視同志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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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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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看到這篇,真的很討厭,還裝大方說有不滿就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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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根本沒那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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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隨便了!自己感情本來就該自己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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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兩個已經翻臉的雙親無法離婚做困獸鬥 對小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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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Jr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伴侶盟提出的草案包含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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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伴侶法 同性婚姻的法律效力是同異性婚姻的 伴侶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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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一方就可以中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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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知道兩者分開,但草案是包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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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決定和一個人攜手的時候,應該是一個認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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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感情不該是自己的責任、而是雙方的責任......抱歉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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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jr感情與關係有很多種,伴侶盟提出的三種菜讓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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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老派,但我認為攜手到老是其極認真的決定和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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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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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部分支持同婚的人竟然是想,我不爽別的獨立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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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選擇的關係模式,所以我連自己有關的同婚也不打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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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為了要讓別的獨立成人的關係無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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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收養很OK,因為一方是未成年,但反伴侶制和多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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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別人的私事,去管別人的父母心情怎樣,住海邊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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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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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伴侶制度必定會關係到收養、本人不巧就是care收養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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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伴侶要多人家屬當然沒人會有意見,但在這樣情況下收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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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呢? 當然一般異性戀婚姻(ok包括同性婚姻好了)也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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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選項,然後要收養前的養親都需要經過專業評估,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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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現在手上這份草案,寫著的是終止伴侶後被收養者按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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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監護權那樣的辦理方式。 但弔詭的地方在於伴侶的終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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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的,才會因而合理推論被伴侶制度的家庭不穩定性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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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可能較高,故而會覺得在孩子這部分有極大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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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家屬部分我只能說...畢竟和國外比起來華人是非常看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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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的,我覺得這部分會推行的很不容易,但我不會因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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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意的是…親屬難道不需要知道家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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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對多人家屬只想到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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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沒想到醫療相關的同意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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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急救相對於同意手術更來的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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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多人家屬從來沒有預設原生家庭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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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用自行腦補的內容來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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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與居住地有落差並非正當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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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拿現有執法情境與法規有落差的漏洞當討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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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伴侶盟有好好的規劃多人家屬(至少戶籍法應該要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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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的範圍),不扼殺其他少數族群的權益,我不會嫌他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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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而不願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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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點,多人家屬的內容感覺像是硬加上去的,其修改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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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還有些許與其他修改範圍不一致的地方,考慮的東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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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其他範圍更不周詳,草案某條和多人家屬相關的法規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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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的意味不明,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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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個通過後有執法困難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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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6:52, , 133F
支持一個通過後可能夾帶著大量執法漏洞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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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行法律養出來的恐龍法官還不夠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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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假設,怎麼不假設成年毐蟲跑去和吸毒的朋友同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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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多人家屬關係,後來發生車禍,朋友因為怕付不起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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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醫療費,又不知道毐蟲其實有有錢的親屬可以幫,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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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簽了放棄急救,人死了半年親屬才發現毐蟲死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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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7:02, , 139F
車禍的肇事者就是簽了放棄急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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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56, , 140F
推拉版推文,真高興看到也有其他人發現草案的問題T_T
09/07 00:56, 140F
文章代碼(AID): #1I8szwN3 (lesbian)
文章代碼(AID): #1I8szwN3 (les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