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蜜雪)時間14年前 (2012/05/23 08:48), 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其實你的問題~~ 撇開主軸"同性戀"不管~ 確實是一個被討論的問題~~ 比如"戀童" 兒童的定義是什麼??? 我們法律雖有明文定義~ 但其定義的依據為何? 是否無可議之處? 雖然說目前世界許多國家 都把戀童視為某種犯罪行為(蘿莉控 正太控不明) 但是相關支持者一直試圖反駁 人類在愛情/戀中 本來就會有所偏好~~ 就像有的人喜歡年上 有人喜歡幼齒 若純以"偏好"來看待 戀童我不認為是多嚴重的問題 若付出的是真愛~~ why is it wrong? 至於"亂倫" 倫是什麼? 倫是倫理 也可以說是我們遵循的道德秩序 價值 習慣 目前華人社會的倫理秩序價值基礎是儒家思想 但這不是一個絕對準則 至少在古代 很多文明盛行過"內婚制" 所謂內婚制 就是婚姻對象是自己近親 古埃及跟日本都有 特別是上層社會~~ 他們認為為確保高貴血統純正性 他們會特意選擇近親結婚 日本歷史上有天皇 皇后就他妹妹 還有 公公__自己媳婦 再立生下來小孩為儲君 近代歐洲王室也是彼此通婚~ 所以各王室間其實都是親戚 一些游牧民族 為避免財產分家 兒子會娶自己後母為妻~ 現在有些歐洲國家 "亂倫"已經除罪化 (好像有法國跟義大利) 近親通婚從生理學上來講 比較大問題是其繁衍後代 容易有較多疾病跟異變問題 但若沒有打算生育 其實根本沒什麼影響~~ 婚姻跟生育本來就兩回事 曾經許多人們也覺得 同性戀 跨性別是有病有問題~ 但現在人們漸漸地接受 這是自然健康 MAYBE 有一天 人們觀念會改變~~ well ※ 引述《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之銘言: : 今天,我聽到我同學提出了一個還滿嚴肅的問題。 : Q: 今天,喜歡同性是一種性傾向,要求了婚姻合法化, : 但是,如果有些人把亂倫、戀童癖等,也列成一種[性傾向](不論同性異性), : 有一天,他們也來要求合法化的話,那該如何拒絕? : 以下是我想到的回答。 : A1: 以台灣為例,亂倫、戀童癖等在異性婚姻下本來就不合法, : 更何況是同性婚姻。 : A2: 在台灣法律中,並未明文規定同性不可以結合, : 但是以上的例子: 亂倫、戀童癖等,已有明確法條規定不可以。 : 亂倫: 六等親內不可結婚。 : 戀童癖: 不可與16歲以下未成年人性交。 (應該在同性也適用) : 請問大家有更好的回答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42.54

05/23 09:44, , 1F
說得真好!!
05/23 09:44, 1F

05/23 09:44, , 2F
戀童癖之所以不合法 我想是因為兒童未有自主的權利
05/23 09:44, 2F

05/23 09:45, , 3F
他們還未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就是為什麼有青少年法保護
05/23 09:45, 3F

05/23 09:46, , 4F
他們一樣 至於亂倫嘛..我就真的找不到反駁的點
05/23 09:46, 4F

05/23 10:03, , 5F
我覺得不管是儒家還是近代倫理都是為了繁衍後代
05/23 10:03, 5F

05/23 10:05, , 6F
這個其實比較治本啦(當然治本的事情比較麻煩)
05/23 10:05, 6F

05/23 17:56, , 7F
我在原本自己發的那一篇有說到,很多古代王國為了血統純
05/23 17:56, 7F

05/23 17:57, , 8F
正,盛行內婚制,哎呀反正不知持同性婚姻的會找很多理由
05/23 17:57, 8F

05/23 17:57, , 9F
來反駁的
05/23 17:57, 9F

05/23 18:06, , 10F
而且不是我啦,是我同學,a3340597是同志~
05/23 18:06, 10F

05/24 02:14, , 11F
我同意你的論點
05/24 02:14, 11F

05/24 17:45, , 12F
在古希臘同性戀是主流~~男人娶妻只是為了生殖後代
05/24 17:45, 12F
文章代碼(AID): #1Fl3FNJY (lesbian)
文章代碼(AID): #1Fl3FNJY (les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