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通姦除罪?大法官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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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所維護的是婚姻制度下的家庭社會利益. 我覺得通姦無法除罪化只代表了幾件事:. 1.台灣男人的道德標準停在''需要用刑法規範的程度''. 家庭責任應為出於愛情之自律 偏不少婚姻是傳統壓迫下. ,成父母之願、付社會責任、恐懼單身週遭眼光等等之迂腐產物. 自然很難發自內心的扛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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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是現代文明的「基礎」,不知道您的依據是什麼?. 有什麼論據可以證明若無一夫一妻制,. 近代數學、物理、乃至史觀、哲學觀等文明無法建立??. 更不要說現代絕大多數蠻文明的國家通姦行為都已除罪化了,. 死抱著幾千年前留下來的刑法規定還自稱「文明」,嗯,有趣。. 底下叭啦叭啦的文字就留給版友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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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佔用原PO文章,另起一篇簡單回r大。. 實話說我也去看了貴版對此文的討論,. 貴版恥笑某些持此論者思想僵化,. 和落落長論證應除罪化的義憤填膺,. 在我看來,其實兩方態度半斤八兩。. 用刑罰約束男人翹老二很可笑,. 怕自己因為偷吃隔壁老王家香腸而坐牢,也一樣很可笑。. 為什麼要提八百個論點認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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