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小心同學的爸爸
看板feminine_sex (法西斯 女性性愛)作者andyhahaha (天線寶寶出來玩)時間15年前 (2011/05/03 15:09)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1/34 (看更多)
※ 引述《lingray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銘言:
: 變成法律討論文了
往這個方向發展,好像是我引起的
那我就稍微回應一下好了
: 我會引『過失』、『義務』、『責任』這些個相關的法律概念
: 是有原因的
: 從頭到尾我並沒有在引用法條
: 所論述的都是法理
: 也就是立法的基本精神
抱歉,這邊插一下話
我整篇看完了,還是沒有看到你說的
"我會引『過失』、『義務』、『責任』這些個相關的法律概念 是有原因的"
到底在哪邊?
可能是我的理解能力比較差吧Orz
一開始我回應你的原因,其實很簡單
就只是因為你提到了
"在法律上這某個程度上有點類似『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義務』"
只是你對"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理解,徹徹底底的錯了
我相信刑總課絕對有教,因為這就是過失的定義
跟你在上一篇文講的完全不一樣
: 這個,就可以說得白話一點
: 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能蓄意去做(違法的事)或蓄意不去做(不做就違法的事)
: 義務則是分作為義務與不作為義務
: 責任則是違反義務之後對行為人所衍生之不利法律之執行
: 這些都是簡單的法理
你解釋了法理,而且某些部分好像還有錯
但是我還是看不出來你上面說的
"我會引『過失』、『義務』、『責任』這些個相關的法律概念 是有原因的"
原因是什麼?
後面我就不回應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才有討論的空間
只是有些討論,尤其是引用或涉及到專業領域(如本文中的法律)
精確性是必要的
我並沒有針對你的觀念或論點做出什麼評論
但是"刑法上的觀念",你引用錯了
這是無庸置疑的
另外,順便回應一下某句推文
推
05/03 11:47,
05/03 11:47
在講這句話前,請問一下
你是真的在法庭上被法官講過這句話,還是只是聽新聞講的?
法官講出這句話,就代表他看完證據後認定你有過失
過失判定的有無,本來就不是當事人說了算
"啊就他先撞過來啊" 這種台詞常會在車禍現場聽到
但不是說了就算數啊
是警方現場測量,並做成有證據力的測量結果後
法官依此而做出有無過失的心證並判決
許多人因為前一陣子新聞上常出現的"因注意而未注意"
把他看成是一種惡法
但實際上,法官只是在說"他有過失"而已
--
我不過就是拿了個十塊錢...
想買本書來唸唸...
以後好當個律師或醫生....
那知道給我買到了本如來神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163.241
※ 編輯: andyhahaha 來自: 140.136.163.241 (05/03 15:39)
推
05/03 19:47, , 1F
05/03 19:4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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