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看到現在甲板這樣 有點難過...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風花雪月)時間15年前 (2009/11/09 23:5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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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ofwalker (各有因緣莫羨人)》之銘言: : ※ 引述《Cuthalion (剛朵琳)》之銘言: : : 而「今天非要到SEX板討論的"唯一目的"就是"甲板不能發十八禁"。」 : : 是否是一廂情願的主張呢? : : 眼下就擺著許多反對開gay-sex板的意見,我相信你都有看進去。 : : 不過我還是得再提醒,有不少同志(包括我), : : 反對gay-sex,並不是因為「這樣是被壓迫」, : : 而是因為「這樣我們就失去了跟主流溝通的機會」。 : : 更何況,不管gay-sex開不開,問題都不會解決。 : : 因為主流的壓迫,並不會因為這樣消失。 : : 「問題解決了嗎?」並不能反對什麼,因為很多人都很清楚, : : 問題要解決,還早。所以同志才要持續努力下去。 : : 方法或許可以再討論,但「歧視」與「平權」,還是一定要扯的。 : 有人跟我說,這個版的一些文章可以解答我的疑惑。 : 所以,我來這裏。我猜,正是這一系列的文章。 : 我有一點人文社會學科的知識背景,但不專攻性別研究。 : 恕我不以性別研究的論述方式來討論問題。 : 畢竟,不同思想背景,才會有些不同的觀點。 : 我的疑問針對如下這段話: : 反對gay-sex,並不是因為「這樣是被壓迫」, : 而是因為「這樣我們就失去了跟主流溝通的機會」。 : 我的想法如下 : 「溝通」是一個「現代」的價值。但現在卻是「後現代」。 : 「溝通」與「交流」是現代化的世界觀與前提。 : 「解構、酸、嘲諷」,才是後現代當道的新取向。 : 坦白說,我(假如是主流)為什麼要跟你溝通、交流與「理解你」? : 「理解」是一件很奢侈的事,但「不理解」不必然構成厭迫。 : 理解與溝通是文化的層面,但壓迫與權益則是社會與法制的層面。 : 我可以「無法理解」,也「沒有意願」理解同性戀………等, : 但無礙於我尊重、容忍與我不同的人——這一點透過自由主義即可保證。 : 問題在於「我為什麼要聽你說你的故事?」 : 「如果我就是沒有意願,你憑什麼強迫我去聽你的故事?」 還回應一下,看了這麼久終於忍不住了....XD 你說的前面都是對的 但在我自己的學習經驗裡面性別教導我們的不是理解,是尊重 因為以建構論或違心論的觀點,在他人生命中所發生的其他事件 你是不可能可以理解的..... 但今天我所認為的尊重一直沒有在這次事件中展現出來 性版版眾不停的跳針喊甲甲,沒有問題,認同本來就是要被指認的 問題在於不斷的將同性性行為與穢物的文化意義結合來貶低對方 我認為 你可以不認同,不理解,但出言不遜(當然,這絕對有程度上的差別)就是不對 最多你只能轉身離開 : 一個社會的次級團體、次文化與區隔化的設置,不正是提供這樣的空間嗎? : 這裏的「我」也不一定是指所謂「主流」的異性戀, : 世界上有太多、各式各樣的少數與邊緣, : 假如我今天是個在台灣的伊斯蘭教徒, : 我的性觀點為什麼就不是少數或邊緣? 說的真好,我想你這裡說的是認同的策略 認同路徑本來就個人不同,也早就有人說出認同是一種獲得利益的策略(Butler) 認同的邊界並非完整不變的,當某種認同可以對個體獲得相對多的利益的時候 個體會以獲取利益為導向來採取優勢的認同,而被避免撲殺 換句話說就是,今天要認同自己是伊斯蘭女性 所需要付出的文化和社會成本絕對會大於你所想像的(也就是會望之卻步的意思) : 我覺得性權派的一些論述,還是存在若干特定的前提, : 並構成了某種世界觀,也就是某種意識型態。 : 如果我根本就不接受這些前提呢? : 對我而言,「無法溝通與交流」與「理解之奢侈與不可能」, : 或許才是我的世界觀與前提。 這其實有點邏輯上的陷阱,我其實不太相信有人一開始就認定「無法溝通與交流」 會是他的世界觀 因為學習溝通的嘗試必先存在,失敗後才會有無法成功的想法 溝通兩字,是必須先有對象的,反之,一個人則不構成語言,不會有溝通 另外,很可惜我沒有看到你所理解所謂的「性權派的意識形態」 不然還可以再討論討論 更何況,每個人本來就都會有意識形態 而且你也已經說出了「性權派」的分類的不是嗎? 分類就代表了你心中對她們的定見,有就是你心中所認為的「她們的意識形態」 : 假如「男人都是嫖客,女人都是妓女」就是我的世界觀呢? 很好,這其實跟早期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很有關聯 佛氏將所有的權力關係,提前到兒童期的性對象上面 就跟你說的一模一樣,只不過嫖客跟妓女還是一種經濟關係,要付錢的! -- "軟弱時要堅強 恐懼時要勇敢 迷惑時要明智 抓不住的就要放手."─Heaven and Eart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30.160

11/10 00:38, , 1F
兩造都推。兩位論述真的是很精彩,雙版真是高手雲集。
11/10 00:38, 1F

11/10 01:08, , 2F
Thanks
11/10 01:08, 2F

11/10 01:14, , 3F
enlightened, but not wholly convinced.
11/10 01:14, 3F
文章代碼(AID): #1A-3nxZF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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