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王牌)時間12年前 (2013/07/19 09:47), 編輯推噓-40(24277)
留言121則, 3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49 (看更多)
※ 引述《bukkake0103 (米分糸工→甜心)》之銘言: : 我發現我真的很容易被這種議題釣出來= =" : 呃 不正常這一個詞 不管妳認為它再怎麼中性 : 但有沒有歧視 這個重點不是教育部怎麼解釋 : 而是妳說出這句話背後可能隱含的意識形態跟大家會怎麼解釋 ^^^^^^^^^^^^^^^^^^^^^^^^^^^^^^^^^^^^^^^^^^^^^^^^^^^^^^ 這句話我同意,不過這句話可以跟另一句話同時並存。 無論一句話中的詞彙是否中性、聽到這句話的人有何感受、旁人如何解讀。 都不足以成為判定一個事實是否成立的唯一指標 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同樣一件事, 但BU大,以及某些版友,是站在「聽話者」的角度在看待這件事。 但我看待這件事的角度不完全同,我不但站在「聽話者」的角度,同理到同性戀者 被A大某些發言刺傷的感受。我也站在A大「發話者」的角度,同理了他對表達意見 的自由,以及希望意見能被尊重的訴求。 最後,我又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檢視A大所做的事算不算歧視。 「聽話者」、「發話者」、「旁觀者」的角度都能考慮到,才是我認為 能夠全面並且客觀地看待整件事情的方法。 B大看待事情的角度本身就已經不中立、不客觀了,已經自己選邊站在「聽話者」 的角度來看待事情,能看到的東西本來就不完全。 這樣解釋好了,以下的解釋並非針對B大,而是我在這事件中看到的幾個現象。 1.今天要判斷A大是否歧視,但理由卻是使用「某個詞彙聽起來的感受」為由來判定。  這是「聽話者」的角度,而非旁觀者的角度。因為把自己想像成聽話者,用自己聽到  的感受來判斷A大的行為是否符合歧視。(然後我以旁觀者角度從定義來看待被取笑) 2.今天要A大所表達的訴求是希望自己的意見能被尊重(即使不被認同),希望能有表達 意見的自由。但這時依然有人不是從「發話者」的角度來看待A大的訴求,而是繼續 使用「聽話者」的角度跳出來對A大說:「你知不知道你這樣說話很傷人?你說的這些 明明就是歧視為什麼要被尊重」?或是說「不要去說人家不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歧視 性質的言論本來就不會受到太多尊重」。 3.今天要同理被A大某些發言傷害的「聽話者」的感受,此時A大若仍然站在自己「發話 者」的角度來看待這些聽話者,那當然是同理不出個所以然來的。 其實就我看來,今天的事件可以從三個角度來看待,三個角度的訴求是可以 同時並存的,並不會相斥。只是某些版友都沒有以三個角度來看待整件事。只是 片面的以「聽話者」、「發話者」、「旁觀者」 三個角度中的單一角度來看待。然後試圖判斷出唯一可以存在的訴求 (使用手段為無視其他角度的訴求、或是說其他角度的訴求是錯的) 那自然永遠聽不到不同角度的聲音。 : 拿一個熱騰騰的例子來說好了 : 美國聯邦法院之前才宣告婚姻保護法裡面解釋"婚姻"為一男+一女 : 這個條文違憲 : 婚姻是男女結合 這句話夠中性了吧?字面上來看完全沒有任何負面的涵義 : 但它隱含的意思就是異性結合才是婚姻 同性結合不是婚姻 : 而在裁決書中,大法官認為這個定義有誤導他人同性婚姻比異性婚姻遜色的嫌疑 : 是"歧視"同性婚姻 : 引述一下妳的推文 如有冒犯妳可以告訴我 我再刪除 : → Anderens:即使心理學、精神醫學,從心理方面認為是正常的、可以承 07/18 02:23 : → Anderens:擔大部分社會功能的,因此被認為是正常的,但畢竟和異性 07/18 02:24 : → Anderens:戀天生就有相應的身體比起來..還是不完整的吧?! 07/18 02:27 : 最後一句,異性戀完整,同性戀不完整 其實就是 歧視性言論了 : 同樣的 不管"不正常"這個詞 妳認為它有多中性,也不論它有多少種解釋方法 : 妳說出不正常這三個字 : 背後的理由不就是認為同性戀跟異性戀相比,是有某些部分不夠"圓滿"或"遜色"嗎? : 每個人日常的發言一定都或多或少會有歧視到某些族群的可能 : 我也一樣 我常常在言語上歧視韓國人 : 如果某天有人抓我出來指摘我歧視韓國人 我也只能認了給他們罵 這點我欣賞,但也沒辦法因為你做得到,所以就可以要求別人做到。 我自己在版上討論,是對事不對人的。 但我也沒辦法因為我可以做到,就要求別人做到。 我頂多只能指出別人沒做到 沒辦法說對方沒做到是錯的。 : 假設我說 吃生蠔的人都好不正常喔,但我尊重他們 : 這有沒有歧視的意味?其實有 為什麼有?其實直接省略推論過程了,不過既然不是對我說的, 這就不追問您了。 : 不過吃得起生蠔的族群沒有人會認為他們是少數或弱勢吧? : 再說吃不吃生蠔這個議題也不算是敏感議題 : 所以別人比較不會檢討我 : 但同性戀這個議題是極度敏感的 : 當妳的言論牽扯到少數族群或在社會上較不強勢、較不容易被接受的族群時 : 這樣的言論很容易引起其他與妳有類似情感的人共鳴 的確啊!我看到有人的言論說A大在歧視同性戀。 這言論的確引起其他有類似情感的人共鳴。 一起跳出來撻伐A大。 在版上的情況,支持言論自由的較不強勢(就我看到只有四個)、較不容易被接受( 真的滿多版友並未接受這訴求)。 有沒有換個角度看就發現自己在做所說的事情? 較不強勢、較不被接受的少數族群,就這樣被某些多數暴力打壓了... : 而這個共鳴是有可能誤導他人甚至激化他人的某些實際行動 : 當這些實際行動出現時 這些少數族群是沒有多大力量去反抗的            ^^^^^^^^^^^^^^^^^^^^^^^^^^^^^^^^^^ 我想這段話是純粹對A大說的吧? 但我想提出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我觀察到的情況而言,這次事件中。 支持言論自由的人反而是版上的少數或弱勢族群 引用一下cynthia1207的說法: 政治正確就是 "指利用中立的字句,以圖不侵犯他人,保護弱勢社群" 我們分兩種情況來看: 1.範圍涵蓋到全台灣、或全世界。 同性戀是弱勢族群,為同性戀發聲的版友,有沒有使用「中立」字句 來做這件事情呢?倘若不正常都能被解讀為貶意的話,那某些版友在保護弱勢 族群的時候...字句好像不怎中立阿...不符合政治正確。 2.範圍限定於版上。 支持言論自由的人才是板上的弱勢族群。此時抨擊支持言論自由的人,反而 是在打壓弱勢族群,不符合政治正確。 : 拿黑人、白人來說 : 黑人歧視白人當然也是歧視,但白人在社會上絕對是強勢種族 在版上,這次事件中,支持同性戀的絕對是強勢族群。 : 掌握社會、經濟、政治資源的白人甚至強勢到可以無視黑人的歧視 掌握人數,就擁有多數決萬用所向無敵資源的「支持同性戀群」 甚至強勢到可以無視「支持言論自由族群的歧視」(即便尚未證實歧視) : (腦內小劇場開始) : 黑人:白人都是垃圾!白皮膚不正常!我絕對不雇用白人員工! : 白人:So what?去領你的救濟金吧! : (腦內小劇場結束) : 所以黑人歧視白人受到的關注跟撻伐不會比白人歧視黑人多 : 這概念套用在異性戀、同性戀上面也可以通 套用在版上支持言論自由的人上也可以通。 : 我不是要撻伐妳 只是想告訴妳 妳的言論確實是一種歧視 我沒辦法撻伐你,因為支持言論自由在版上本來就是少數弱勢。 只是想告訴你,你的行為也像在歧視。 : 或許妳不會對同性戀者有甚麼實際上的排斥或負面作為 甚至是非常禮遇他們 或許你不會對支持言論自由的人有什麼實際的排斥或負面作為,甚至非常禮貌。 : 但妳的言論有可能會激勵其他跟妳有類似想法的人去排斥同性戀 但你的言論有可能會激勵其他跟你有類似想法的人去打壓言論自由 : 或影響到價值取向中立的人轉而認同 同性戀不正常 這個想法 或影響價值取向中立的人轉而認同「言論自由應該被打壓」這個想法。 : 當然 我也尊重妳個人的價值判斷 不過 下次這種話還是少在網路上說吧 : 最後 那句名言是很好沒錯,但其實不是伏爾泰說的 : 不過我想他如果被穢土轉生在納粹統治的德國 : 他一定也不會誓死捍衛納粹對猶太人歧視的權利 : 再說 伏爾泰也有公然歧視別人咧 : 伏爾泰把天主教教宗比作「兩足禽獸」,傳教士是「文明惡棍」也罵過王公貴族 : 雖然這比較偏向宗教或政治性發言,而且實際上 當時被趕來趕去的伏爾泰才是弱勢XD 看到您的故事分享,我完全能理解為什麼有人試圖把「支持言論自由的人」 趕出這個版或是呼籲他們不要發言了。 畢竟是少數弱勢咩~(茶) -- 1.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對方論點的錯誤性。 (優質論文) 2.駁     斥:引述權威的說法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辯論社、優質論文) 3.相 反 的 論 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錯誤或事實當作證據。 (辯論社) 4.矛     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匿名版、論壇) 5.攻擊態度、胡扯:質疑對方的態度口氣、不合邏輯的回應。 (小朋友、匿名版、論壇) 6.人 身 攻 擊:攻擊、批評對方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4.47

07/19 09:51, , 1F
這不是言論自由,這是歧視
07/19 09:51, 1F
反過來說呢?

07/19 09:52, , 2F
我不知道要跳針多少次才能明白 自由不是建立在壓迫他人的
07/19 09:52, 2F

07/19 09:52, , 3F
情況下的
07/19 09:52, 3F
我不知道要跳針多少次才能明白,歧視不是站在聽話者的觀點來判定的。

07/19 09:53, , 4F
每次看到發表歧視言語者渾然不自覺 還搬出言論自由 就很頭痛
07/19 09:53, 4F
每次看到發表歧視語言者渾然不覺,還搬出「對方才是歧視歧視」就很頭痛。

07/19 09:57, , 5F
事情的確可以用很多角度看,但也有很多角度是不必要的
07/19 09:57, 5F

07/19 09:58, , 6F
或不妥當的.
07/19 09:58, 6F
例如?

07/19 10:03, , 7F
先用辭典定義一下
07/19 10:03, 7F
定義過了,可以回去翻。 懶得翻?自己準備辭典。

07/19 10:06, , 8F
去路上說人不正常再來主張言論自由吧
07/19 10:06, 8F
先防止自己歧視別人再來侃侃而談誰歧視吧!

07/19 10:06, , 9F
詭辯。言論自由哪是這樣用的
07/19 10:06, 9F
詭辯,歧視哪是這樣用的? === 感謝某幾位大大親身示範何謂歧視,利用多數的強勢資源,來打壓不同觀點版友的意見。 套用聯合國對歧視的定義: 因為某人屬於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而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作為」 特定族群:有(言論自由、不同意見族群。) 對待作為:有(發回推文回應) 不 公 平:有(因人廢言、多數暴力、對人不對事) 果然歧視@@",好示範!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0:15)

07/19 10:15, , 10F
如果今天支持同性戀者真的是絕對多數我想這串討論可能不會
07/19 10:15, 10F

07/19 10:16, , 11F
產生,因為我們就翹腳在家看那些弱勢歧視者無限跳針反正對
07/19 10:16, 11F

07/19 10:17, , 12F
<支持者也無關痛癢,但現在事實就不是如此,你只看到PO
07/19 10:17, 12F

07/19 10:17, , 13F
文者的態度,但你的樣本為何不採納潛水者的態度
07/19 10:17, 13F
這個討論串而言,潛水者並未發表意見。 不在母群內範圍

07/19 10:18, , 14F
所以在這邊判斷多數少數到底實意何在?
07/19 10:18, 14F

07/19 10:19, , 15F
重點難到不應該放在為何「同性戀不正常」這句話是絕對不能
07/19 10:19, 15F

07/19 10:19, , 16F
說嗎?
07/19 10:19, 16F
不能說的理由?因為這樣會傷害到他人?<===這樣我同意 這種行為根本是對同性戀者有偏見!<===我依然同意 這種行為是在歧視同性戀者<===我不同意的是這種 這樣大大能明白我回文的用意了?

07/19 10:19, , 17F
不用問我,你自己明白.這種事情講深了就容易淪為抬槓
07/19 10:19, 17F

07/19 10:19, , 18F
他要看的懂就不會幾十篇文章都發在這了
07/19 10:19, 18F

07/19 10:20, , 19F
你說的多數暴力是指多數人的言論自由嗎
07/19 10:20, 19F
不是,這種才是。↓ *[1;31m噓 *[33mheloiselu*[m*[33m:可以水桶finalAce嗎............ *[1;31m噓 *[33msothelovends*[m*[33m:您何苦來一個一直歧視你的板呢? 或是這種↑

07/19 10:20, , 20F
他看得懂,只是他想抬槓
07/19 10:20, 20F

07/19 10:21, , 21F
莫名其妙嗎 不同意見就叫歧視?笑死人
07/19 10:21, 21F

07/19 10:21, , 22F
他好不容易獲得進女版的資格,還在新鮮勁上.
07/19 10:21, 22F

07/19 10:23, , 23F
大家那麼多篇文你還是看不明白 懶得再跟你說
07/19 10:23, 23F

07/19 10:24, , 24F
浪費我時間 根本就遮著自己的雙眼不願看見世界
07/19 10:24, 24F

07/19 10:24, , 25F
他會被水桶嗎??
07/19 10:24, 25F

07/19 10:26, , 26F
您何苦來一個一直歧視你的板呢?
07/19 10:26, 26F

07/19 10:27, , 27F
應該不會.. 只好忍耐了
07/19 10:27, 27F

07/19 10:31, , 28F
這還不算亂板唷??? 看他發了幾十篇引戰的文章
07/19 10:31, 28F
我發文用意、內容都不付何引戰。 您也可以反思看看您的推文發文是否引戰。
還有 70 則推文
還有 36 段內文
看不懂不等於不被接受,可以檢討看不懂的原因。 先看懂再來談接受。

07/19 14:05, , 99F
提並論呢?因此你不斷轉換論點的結果就是跳針,懂?
07/19 14:05, 99F

07/19 14:05, , 100F
最後,你還是先做到不為反對而反對再去建議別人吧XDDD
07/19 14:05, 100F

07/19 14:05, , 101F
DD
07/19 14:05, 101F
換個推論方法依然看不懂的,也是變相的跳針XD 記得反求諸己卡好~不要都是they~~~的錯~~~

07/19 14:05, , 102F
我不知道是誰耶 但這種人一定超無恥又噁心 現實沒朋友 :P
07/19 14:05, 102F
喔喔原來妳自己在說啥你都不知道阿@@" 那好吧,我也幫不了你= =

07/19 14:23, , 103F
你有高超的討噓的才能
07/19 14:23, 103F
謝謝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4:38)

07/19 14:49, , 104F
喔,別篇也有。需要解釋嗎~~不解釋。
07/19 14:49, 104F
BJ4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5:03)

07/19 15:23, , 105F
看到女版這麼惹人厭的你還是第一個XDDD 真不愧是阿史之亂
07/19 15:23, 105F

07/19 15:28, , 106F
補一下少打字,是男女都厭.
07/19 15:28, 106F
喔@@"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5:29)

07/19 15:30, , 107F
人見人厭~~YA
07/19 15:30, 107F
你嗎^^?

07/19 16:03, , 108F
不要以為有上色就可以讓你的邏輯變好
07/19 16:03, 108F
上色了還是無法配合某些人的閱讀需求。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7:26)

07/19 17:54, , 109F
噗,你還在戰啊?很閒喔?又不是放暑假的大學生
07/19 17:54, 109F

07/19 17:58, , 110F
打零工的社會邊緣人應該都很閒吧 (歡迎對號入座)
07/19 17:58, 110F
樓上兩位竟然對話起來了XD

07/19 18:03, , 111F
人見人厭~YA
07/19 18:03, 111F
你在照鏡子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8:07)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8:07)

07/19 18:11, , 112F
為何要腦補別人看不懂呢XDDDD
07/19 18:11, 112F
有人先腦補別人邏輯不好XD

07/19 18:11, , 113F
因為這樣會讓你比較高端是嗎
07/19 18:11, 113F
這樣會讓你比較高端嗎?

07/19 18:13, , 114F
就是看懂了才有後續的接受與否,你是否倒果為因了^^
07/19 18:13, 114F
就是不懂所以才會純粹的為反而反阿XD

07/19 22:41, , 115F
廢文
07/19 22:41, 115F
XD

07/19 23:41, , 116F
好煩阿
07/19 23:41, 116F
那你來我文幹嘛? 沒關係我不會打壓你言論自由,你可以繼續^^

07/20 00:20, , 117F
好~可~憐~喔~
07/20 00:20, 117F
喔你嗎?

07/20 01:31, , 118F
07/20 01:31, 118F

07/20 01:32, , 119F
神☆之☆戰
07/20 01:32, 119F

07/20 02:10, , 120F
這就是鄉民的正義
07/20 02:10, 120F
XD 電影演的就一堆好戰的鄉民,本身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胡亂聽信謠言。 然後利用多數暴力對某個特定的人造成傷害。 還要男主角幫忙找出證據漂白才認知到自己在做什麼事。 可惜現實不像電影這麼湊巧,有個正義的駭客。 這就是人生~~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08:35)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08:37)

07/20 09:00, , 121F
你好可憐
07/20 09:00, 121F
文章代碼(AID): #1Hw9gpk8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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