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口萬家福男子酒後持刀砍人 外籍男手臂受傷送醫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a balanced life)時間3小時前 (2026/07/04 09:21), 3小時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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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早安,我是錢律師。像這類型酒後傷人、性騷或性侵的案件,有時被告會抗辯他是酒 後鬧事沒有犯意云云。不過依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 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 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 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尤其是該條第三項:「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 行招致者,不適用之。」的規定,即學理上所稱的「原因自由行為」,若被告的酒醉是自 行招致,即不得依該條前兩項的規定減刑,而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此部分可參見最高法 院110年台上字第4906號判決意旨:「故原因自由行為之行為人,在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 力之原因行為時,既對構成犯罪之事實,具有故意或能預見其發生,即有不自陷於精神障 礙、心智缺陷狀態及不為犯罪之期待可能性,竟仍基於犯罪之故意,或對能預見之犯罪事 實,於可歸責於行為人之原因,自陷於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狀態,致發生犯罪行為者,自 應與精神、心智正常狀態下之犯罪行為同其處罰,而不能依同條前2 項規定減輕或免除其 刑事責任。」據此,本則新聞中的張男仍會構成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普通傷害罪。 ※ 引述《charles0939 (charles0939)》之銘言: : 林口萬家福男子酒後持刀砍人 外籍男手臂受傷送醫 : 2026/7/3 19:18 :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3日電)新北林口萬家福今天下午發生傷人案,張姓男子疑酒後 : 精神不穩,持刀刺傷1名印度籍男子手臂。傷者經送醫包紮後,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 : 立即逮捕張嫌,初步了解雙方不相識,動機仍待釐清。 : 新北市警察局林口分局獲報,今天下午近5時,林口萬家福商場B1入口處前有人持尖刀傷 : 人。經查,30多歲張姓男子持刀劃傷印度籍男子左手臂,刀傷約5公分,幸傷者意識清楚 : ,緊急送往長庚醫院包紮治療。 : 案發當下,賣場員工合力壓制張嫌,警方到場後立即以準現行犯逮捕,並帶回派出所偵訊 : 。 : 警方初步了解,張嫌與傷者互不相識,張嫌酒測值每公升0.67毫克,疑酒後精神不穩而失 : 序,案發後對於事件經過表示不記得。詳細案發過程及犯案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編 : 輯:楊昇儒)1150703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7030267.aspx : 這起隨機傷人案真的讓人驚嚇,幸好賣場員工勇敢幫忙壓制,才沒釀成更大傷害,希望印 : 度籍男子早日康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2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83128078.A.F97.html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07/04/2026 09:21:52
文章代碼(AID): #1gI60E-N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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