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結婚要女生存錢很不公平嗎?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sading7 (sading7)時間8年前 (2017/03/28 19:38)推噓18(18推 0噓 11→)留言29則, 15人參與討論串21/25 (看更多)
※ 引述《hanmas ()》之銘言:
: 有錢人也分很多種的 同樣拿公司老闆來講
: 川普找了金髮模特兒 還換了三個 符合某些鄉民的標準
: 相較之下 馬克祖伯的太太是華裔的小兒科醫生
: 為什麼堂堂fb創辦人不找年輕正妹模特兒? 當然不是因為他養不起 人家念哈佛的 天天跟模特兒講話一定覺得智障啊
: 為什麼找了華裔的醫生 當然不是因為醫生薪水高 那是他哈佛同學 兩個人經歷相似好聊啊
: 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 1 薪水根本就是假議題 重點是大家傾向找學經歷差不多的 通常結果就是薪水也差不多
: 2 要靠外表結婚翻身找富二代比較容易(?
男薪5~7萬 女願嫁 達標6成逾40歲
2015年01月26日
【唐鎮宇、蔡孟修╱台北報導】「台女擇偶條件高、月入沒7萬元不嫁?」這話題近日引
發網友瘋狂討論,婚友業者最新統計發現,無論北部、中部或南部女性,設定結婚對象條
件均以「月入5到7萬元」比率最高。但有未婚女指出,曾遇高收入男僅願帶她吃夜市,因
此不應只著重收入,也要對方願花錢在自己身上。有未婚男則說,女性開出條件也應想想
自己是否可達標。
未婚聯誼業者「月老銀行」近日分析旗下近6000名女性會員對結婚對象的期望薪資,結果
發現不論北、中、南部,均以「5到7萬元」的比率最高,比國人平均薪資約3.8萬元高出3
到8成,若分析近7000名男性會員對女性的期望薪資,則發現北、中、南部大不同,逾半
北部男性盼對方有穩定工作,中、南部男性則多希望對方月入至少有2到3萬元。
北部僅3%接受30K
北部女性中有14%希望男方月入7到10萬元、7%則希望達10萬元以上:中部女性分別為11%
及3%,南部女性更低,僅8%和2%。而願意接受男方月入2到3萬元,南部女性有11%,北部
只有3%。
月老銀行公關經理曹雅芳分析,女性要求結婚對象有「5到7萬元」薪資,以成家標準來看
算是合理範圍,但實務上女性仍以是否有共同興趣為主要的擇偶標準。開出高薪條件的女
性,約有8成會接受建議,和未達到「期望條件」的對象見面。
重點1.許多女性的結婚條件是男方月收入5~7萬元
2015年台女薪資中位數是37185
5~7萬元約是37185的1.3倍到1.9倍
也就是說許多女性要求男方薪資必須是她自己薪水的130%~190%
重點2.許多男性對女性的薪水要求,只有(1)有穩定工作就好
(2)薪水2~3萬就好,2015男性薪水中位數是44336
也就是說男性只要求女方薪水有自己的45%~67%
結論就是,
許多台女要求男生的薪水是自己薪水的130%~190%
許多台男要求女生的薪水只要有自己的45%~67%就好
這才是現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59.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0701119.A.68A.html
→
03/28 19:40, , 1F
03/28 19:40, 1F
推
03/28 19:41, , 2F
03/28 19:41, 2F
→
03/28 19:41, , 3F
03/28 19:41, 3F
推
03/28 19:43, , 4F
03/28 19:43, 4F
對啊 優質女版全都AA制
※ 編輯: sading7 (118.232.59.18), 03/28/2017 19:44:23
→
03/28 19:45, , 5F
03/28 19:45, 5F
推
03/28 19:47, , 6F
03/28 19:47, 6F
推
03/28 20:03, , 7F
03/28 20:03, 7F
推
03/28 20:05, , 8F
03/28 20:05, 8F
推
03/28 20:09, , 9F
03/28 20:09, 9F
推
03/28 20:36, , 10F
03/28 20:36, 10F
女板都麻是說女生都主張AA,但男生若提AA就是小氣、不信任女生的人格
給女生的感覺很差(大絕)
就是說女板女生心中都是想要AA的,但男生不能提否則就是罪大惡極
※ 編輯: sading7 (118.232.59.18), 03/28/2017 20:42:46
推
03/28 20:52, , 11F
03/28 20:52, 11F
推
03/28 21:19, , 12F
03/28 21:19, 12F
→
03/28 21:19, , 13F
03/28 21:19, 13F
推
03/28 22:14, , 14F
03/28 22:14, 14F
推
03/28 22:20, , 15F
03/28 22:20, 15F
推
03/28 22:26, , 16F
03/28 22:26, 16F
推
03/28 23:00, , 17F
03/28 23:00, 17F
推
03/28 23:07, , 18F
03/28 23:07, 18F
→
03/28 23:07, , 19F
03/28 23:07, 19F
推
03/28 23:12, , 20F
03/28 23:12, 20F
推
03/28 23:21, , 21F
03/28 23:21, 21F
→
03/28 23:21, , 22F
03/28 23:21, 22F
→
03/28 23:21, , 23F
03/28 23:21, 23F
推
03/28 23:41, , 24F
03/28 23:41, 24F
→
03/28 23:42, , 25F
03/28 23:42, 25F
→
03/28 23:42, , 26F
03/28 23:42, 26F
→
03/29 09:05, , 27F
03/29 09:05, 27F
→
03/29 09:05, , 28F
03/29 09:05, 28F
推
03/29 19:32, , 29F
03/29 19:32,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2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