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民法推婚姻平權 邱太三:不能只想我要的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星星徹夜未眠)時間9年前 (2016/11/20 01:42),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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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之銘言: :   我也贊成邱太三部長的觀點,同性婚姻立法應該以特別法為之。 :   看看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及許毓仁版本就知道真要直接把民法的那些 : 親屬稱謂中性化,一堆法條都要修正了。 法律為了不歧視本就該修改,以前為了性別歧視已經修過一次了 這次為了性傾向歧視修改其實我覺得無妨 但妳要怎麼叫妳爸媽,阿公阿罵還有祖宗十八代那是妳家的事^^ :   不然就用尤美女版本最精簡。 :   但接下來還有多元成家法案怎麼辦? :   個個都要直接動民法的話,那民法要一修再修了。 :   所以,我個人認為同性婚姻立法及將來的多元成家立法,應該以特 : 別法為之較佳。 沒必要,立個特別法結果跟民法裡面的內容87%像根本畫蛇添足, 而且台灣民法該修待修的地方本來就很多,早該與時俱進修改一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5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9577320.A.D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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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明明是法治國家居然還怕麻煩就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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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年民法就已經修七次了,有什麼不好再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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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又不是沒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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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修的東西好多...立委真的一大票都沒作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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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草案超過多久沒審就扣薪水或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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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能會缺電很嚴重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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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YpqLWP民法親屬篇修法運動與台灣婦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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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民法本來就改過許多次,以符合現代男女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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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心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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