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文長)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iamlazy (我是懶人)時間8年前 (2016/08/28 17:42)推噓46(56推 10噓 41→)留言107則, 62人參與討論串3/48 (看更多)
這篇文章讓我覺得好心痛。
當女人真的是天生弱勢。
俗語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每個女人天生都懷了這個璧。
女人的第二性徵是胸部,
從我們開始發育第二性徵開始,
就一直被教導要穿內衣讓它們不要晃動,
乳頭的形狀(當然更不要提乳頭本身)絕對不能透出來被看到,
連遮掩第二性徵的內衣,顏色和形狀都不能透出來,
「因為會讓男人有性衝動」。
而讓男人有性衝動 = 妳很好上 = 妳不是好女孩 = 發生什麼事都是妳的錯。
我們每天都像是身上帶了一百萬,
要顧得好好的,不能讓男人有看到它的機會,
因為被看到了,就表示妳很不小心,帶著寶貝還不收好,被上也是活該。
妳的兄弟可以夜遊,妳不能晚歸,因為妳身上有寶貝,妳要保護自己。
但是,
就算妳再怎麼小心,
每個女人天生的「璧」就是在那裡,
妳藏好了,難道有心人不知道它就在妳身上?
因為信任,而鬆懈了第二性徵發育以來的警戒心,
發生了事情,就要被某些人說「妳也有問題」,「誰叫妳不保護好自己」。
我看了aa011854的文章,
只能說,男人是不懂的,因為他們身上的「璧」不是人口的1/2都想搶的。
女人每天每天抱著天生的「璧」,拿不掉的「璧」,就是我們的罪了。
雖然我現在仍不能理解,為什麼男人被引起的性慾是女人的問題,
並且男人的性慾所致,而對女人進行的單方面的撂奪,是「雙方都有問題」。
但是以這位先生的言論看起來,這樣的價值觀還是深植人心的。
同樣以第二性徵來說,
好想讓男人也試試,
每天每天只要你出門,你就要用一塊帶鋼圈的布把喉結藏好不能讓它亂晃動。
就算天氣再熱,就算你是要去游泳了都一樣要把它藏得好好的。
然後總是有人盯著你的喉結看,
偶爾靠近你的時候,不小心就碰到一下。
你覺得不舒服?抱歉,可是你怎麼不小心保護自己呢?
我不知道你被碰到會覺得不舒服啊!
每天每天這樣過,希望你還有辦法如此堅決地說出這麼沒同理心的言論。
※ 引述《aa011854 (AAA)》之銘言:
: 發文測風向
: 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 首先,一件悲劇會發生,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
: 我絕對不會說性侵是對的,但原PO肯定也有錯
: (不是說要檢討被害者,只是說雙方都有問題)
: ※ 引述《MWMW (MWMW)》之銘言:
: : 幫朋友PO
: : ------------------------------------------------------------------------------
: : 各位版友好,看到最近版上討論性侵、撿屍案件,我想以自身經驗提供大家借鏡:在今年
: : 三月,我被我一個認識八年的好友設局灌醉酒,在我失去意識時乘機性侵了我。
: 認識八年還看不清一個人?
: 要不是原po太天真,就是那男的藏的太好
: (男方表示:這局我佈了八年之久...)
: : 整起事件已深深對我的身體和心靈造成傷害,尤其他後來更與他的律師,共同將事件引導
: : 至合意性交,喝酒後很自然發生的事情。檢察官依罪嫌不足不起訴,或許考量到他還年輕
: : 、先前沒有任何犯罪紀錄、而且正在當兵….。
: : 這段時間不斷地噩夢,甚至責怪、懷疑過自己,很難相信傷害我的竟是好友,直到今日我
: : 仍難走出傷痛,於是很努力想把整個事發經過寫出來,讓大家借鏡,期許不要再有人受到
: : 類似的傷害。
: : ------------------------------------------------------------------------------
: 這點倒是沒錯
: 很多女權團體強調身體自主權
: 但該小心的還是要小心
: 認識八年的人都會出問題了,更何況是其他人
: 這絕對不是什麼父權的問題,而是前輩經驗談
: : 以下為當天事發經過:
: : 這天我和我一個認識八年的好朋友見面(簡稱為阿翰),我們高中雖不同校,但因同一社團
: : 而認識,一直以來交情還算不錯,今天趁他當兵休假,和他借資工考試的資料。見面時,
: : 阿翰說他晚上會跟他一些朋友們聚聚,提議我們一起去,我想說晚上我也沒事,便答應了
: : 。
: : 晚上來到台北東區,原來是一間酒吧,且發現全部都是男生(都是阿翰之前的建中同學),
: : 我有點嚇到,但我心想有阿翰在應該還算安全,況且他也說他會保護我,且告訴我結束後
: : 一定會再陪我回家(他知道我家有門禁),我便留下了。
: 跟男生單獨出去都應該跟男友報備了
: 更何況還全都是男的
: 可能原po想說都認識這麼久的朋友應該沒問題吧
: 但這就是警覺心不足的問題了
: 而且也有點沒尊重到男朋友
: : 在彼此認識之後,我記得有一個北醫的男生(簡稱阿翔)開始帶起了話題,提及自己考上
: : 醫學系後如何拿聽診器騙小女生上床,還有闊論自己的劈腿史等等。接著在阿翰去幫大家
: : 拿酒時,他的同學們詢問我對阿翰有沒有感覺,我連想都沒想就答「沒有」,接著他們問
: : 我那高中的時候呢?我回說「那時我已經有喜歡的人拉」,我覺得很突兀,心想:我從沒
: : 聽過阿翰說喜歡我,我也從沒這麼認為過,而且他現在也有女友阿?
: : 後來,我開始感覺到自己有點晃晃的快醉了,正在找尋我的手機,想要連絡我男友,這時
: : 阿翰突然靠到我身邊強吻我,我很努力抵抗推開,這邊開始意識很模糊,但我很確定感覺
: : 到之後有一群人湧上來,拿酒不停往我嘴巴塞。
: : 我就失去意識了。
: 其實看到這邊感覺很奇怪
: 1. 你不知道自己的酒量?
: 2. 人家拿酒來你就喝? 這樣被灌醉要怪誰?
: 如果我是阿翰,我心裡也會想說女方應該是無所謂吧多喝點也沒差
: : 再次有印象,醒來時,我發現我躺在一間房間的地板上,左右無人,我不知道這裡是哪裡
: : ,也不知道自己發生了甚麼事,我覺得很害怕,我感覺到下體劇烈疼痛到難以起身,這時
: : ,阿翰和阿翔兩人談笑風聲地從房門口進來,他們告訴我「這是阿翔的家,你喝醉了,我
: : 們不知道你家在哪,只好帶你來這裡,等下再帶你一起去吃早餐,你先繼續睡吧」。
: : 我又昏昏迷迷得睡著了。
: : 後來他們叫醒我,原來是早上七點了,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趕快打給我男友,在等待他來
: : 接我時,他們催促著我要去吃早餐,我很努力地讓自己起身,因為下面真的好痛。(重想
: : 一次我真的還是很懊悔,那時候為什麼不敢就這樣離開求救,還為了面子繼續假裝沒事和
: : 他們待在一起。)在走到早餐店的路程中,每一步真的好痛,胯下中間有一種撕裂的感覺
: : ,我越來越覺得奇怪,很害怕自己是不是真的怎麼了,我趕緊問阿翰,他愣了一下,說「
: : 你都不記得了嗎?」我說「我知道我們去了酒吧,但我不知道為何我會在阿翔的家。」他
: : 笑了笑,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 人家不是你,不知道你的想法
: 你酒也喝了,早餐也吃了
: 別人根本不知道你是不想要還是怎樣
: 所以對方認為你從頭到尾都是同意的也不奇怪
: 搞不好人家還覺得莫名其妙為什麼事後還要被捅一刀
: : 那天之後,我煎熬了好一陣子,變得很脆弱、防備、自我否定,不斷思索我真的被玷汙了
: : 嗎?到底是誰做的?我還有價值嗎….?我不敢和身邊任何人提起,我很害怕想起這件事
: : ,但很多想法卻一直繚繞在腦中,我的生活變得停滯、黑暗,再多一個刺激都可能讓我結
: : 束生命。
: : 還好,我鼓起勇氣決定走進學校的學輔中心,在諮商室中,從一開始很難接受自己其實是
: : 被性侵了的事實,直到說出了「我好像被性侵了」這句話,說完的瞬間,我無法控制地啜
: : 泣,我覺得我好愚蠢,我感到一陣不停憤怒湧出,好像自己失去了身體的主控權。
: : 之後在心理師及男友的陪同下,通報、報警,我一路被轉交到不同分局、再由婦幼大隊下
: : 完成筆錄驗傷等一連串法律流程。
: : ------------------------------------------------------------------------------
: : 後記:
: : 在整個法律程序過程中,我曾面質當天在場的阿翔,問他那天發生了甚麼事,他說阿翰一
: : 直是處男,女友不給他,又在新竹那麼遠,應該就要利用一下身邊朋友,這很正常的。且
: : 笑了笑、不當一回事地說「如果你知道了這件事會讓你不舒服的話,你就應該要讓它(指
: : 這件事)消化掉」、「我承認我提供了一個危險環境給你,整個過程我一直鼓吹犯罪,這
: : 部分我道歉,可以?」
: : 我發誓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些噁心的話,竟如此不重視女性,多麼令人憤怒。
: : 事後,我從阿翰身邊友人口中得知,阿翰向身邊人宣傳自己得逞的經過,他和他們說
: : 「我們一直聊天的感覺滿好的,應該也不算沒有感情基礎吧?」、「但感覺很空虛,維
: : 持二十幾年的紳士形象沒了,很怕她不理我了」
: 只能說
: 可能你只把人家當普通朋友
: 但人家不知道心裡是怎麼想的就是
: (這男的也蠻可憐的,看來是雖然有女友,但只是形式上的...)
: 也難怪BG板上每天女友跟別的男生出去都會心驚膽顫
: 因為你真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 : 你糟塌了我,奪走了我的價值,留下不可逆的傷害,對你來說,卻是一件理所當然發生、
: : 或一件值得驕傲的事嗎?
: : 和所有案件加害人一般,阿翰到案後矢口否認性侵,堅稱我是清醒的,是經過我同意後脫
: : 去我的衣服,兩人發生性關係一切都是你情我願的,在律師的引導下走向「合意性交」的
: : 安全牌。當晚在場其他四名證人(所有都是阿翰的朋友)也口供一致的稱他們在門外沒有聽
: : 到任何呼救聲,也沒聽到女生有喊痛之類的話。另外還有人說阿翰對她一直有好感,應該
: : 不會強迫對她這樣。
: : 整個共犯結構令我感到害怕,我被迫在偵查庭中,必須親耳聽清楚他對我性侵時的細節,
: : 用手指再用性器插入我…..,這些我原本可以不知道的事。
: 在我看來
: 也很有可能是你們之間的認知有誤差罷了
: 你傳遞了很多錯誤的訊號給男方,而男方也就誤解了很多你的想法
: 或許你真的不想要,但對方完全沒有感受出來
: : 最後,由於被告不認罪,檢察官判定當事人對於事發當下的狀況記憶模糊,又缺乏旁指認
: : 當事人的意識狀態,最後僅採被告及其友人之敘述,依罪嫌不足,不起訴。
: : 簡單的判決,對我卻是最重的汙辱,難道我就是一個「喝酒後就會隨便和人做愛」、是一
: : 個「能隨便讓人進入的」女生?
: 你幹麻要這樣想我就不太懂了
: 做愛怎麼了嗎? 讓人進入又怎麼了嗎?
: 對方也是你認識八年的人了啊,也沒這麼隨便吧?
: : 或許這篇文章,兩三天後就消失在各位板友的記憶中,但是我的一生,卻無法抹去這個傷
: : 疤,因此在這裡只是想告訴各位女孩們,對人還是要保持一定警戒,尤其是當兵休假的男
: : 性(知道這樣很針對,但真的太可怕了),就連好朋友也必須小心。
: : 經過這件事情後,我也深深地感受到,即使是一個被害者,仍會遇到很多質疑你的人,因
: : 為許多人的價值觀還是會有「她出來喝酒,應該是可以上的」、「女生一定有挑逗對方」
: : ,甚至是「女生就是賤」等等不尊重女性的想法,但不要因為這些質疑你的聲音而否定自
: 出來喝酒不代表可以上,但喝到掛掉不省人事就是另一回事了...
: (或許你本身沒這意思,但你會讓人誤會)
: 至於後面兩種說法沒什麼邏輯就不予置評了
: : 己、懷疑自己,更重要的是找到一個相信你、願意聆聽你的人陪伴,並且勇敢地站出來,
: : 雖然這是一個繁瑣、折磨和令人疲累的過程,而且法律有它的缺陷,但對於那些人渣,甚
: : 至那整個共犯結構,妳的沉默便很有可能讓下一個受害者產生。
: 最後還是要強調
: 發這篇文絕對不是要檢討被害者
: 做出讓人不願意的事情就是不對
: 但這篇的主要目的是想說
: 人家是否知道你真的不願意? 還是你只是自己以為你有讓對方知道?
: 錯誤的訊息傳遞是很恐怖的
: 更不用說現在一堆做完才告人性侵的...
: 在來就是,保護自己的安全很重要,這不是父權的問題
: 認識八年的朋友都可能會出問題了,不要到時候自己碰到了才在該別人沒跟你講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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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2377335.A.5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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