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說人噁心不是侮辱? 那這法官是恐龍?已回收
※ 引述《Windkiller (別叫我岳父)》之銘言:
: 所以請問板主大人
: 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判定是假的?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104,簡上,113
: 【裁判日期】 1040721
: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 【裁判全文】
: 簡0坤犯公然侮辱罪,共貳罪,各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二)、又於100 年11月11日某時,在不詳處所,登入其上開臉書網
: 頁,張貼「幹隔壁大魯麵的噁心老太婆竟然都跟客人說我去
: 偷看她上廁所你娘勒自我感覺良好過頭了吧」等文字,以「
: 噁心」等語,公然謾罵梁梅英,足以貶損梁梅英之人格及社
: 會評價。嗣因經梁梅英之子黃聖峰之友人王立德於102 年7
: 月間上網查看發現前揭貼文,即轉知梁梅英,始循線查悉上
: 情。
: : 關於此案的判決標準,「噁心」一詞不會判定為人身攻擊(針對個人),
: : 但如果針對族群可能會引起不同族群間的紛爭,例如:某某職業很噁心、
: : 他們的行為很噁心。雖然這個詞彙並不構成個人人身攻擊,但可能引起不同
: : 族群間的紛爭。
: 如果板規凌駕於法律 那我說你噁心你不能告我喔
: 因為畢竟是你認證 針對個人說噁心是不會判定身攻擊的
: 簡直是幫這裡開了一扇大門
: 這樣對大家都不太好吧?
不是啊,板規歸板規,法律歸法律。法律也沒規定在八卦板不到 60 字
就要刪文,也沒有規定說未經同意轉載文章要被刪文和水桶。
板規歸板規,法律歸法律,懂嗎?
在台灣,塞錢可以影響法院判決的事情你又不是沒聽過。
可是在批踢踢上,送批幣應該沒什麼用,
建議可以給板主抱抱親親或是送他史迪奇,
人妻可能還會加分。
衷心建議,邦邦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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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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