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那一年,被邪教控制的日子(文長慎入)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sunglasses (太陽眼鏡)時間10年前 (2016/03/21 11:44)推噓2(11推 9噓 86→)留言106則, 16人參與討論串17/18 (看更多)
原文吃光光~這串邪教討論太有趣了,所以我也想加入一些個人淺薄的意見
先說本文主旨,雖然是老生常談,但我覺得很重要:
1. 宗教信仰是個人選擇,信或不信沒有標準答案。
如果一個信仰幫助你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意即你信教後人生變得比原本快樂,
那麼這個信仰對你個人而言就是很好的精神寄託。
如果一個信仰讓你家破人亡,人生痛苦,這個信仰對你而言就是邪教,越快脫離越好。
2. 能夠流傳很久的宗教(例如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大致上是好的,
但是這些宗教的一些小支派,因為支派負責人貪戀財富或權力,
假宗教之名,行害人牟利之實(真是「邪」惡的「教」派!),
我們應該稱這些小支派「邪教」,而不是整個宗教為邪教。
接下來談談世界上的三大宗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
(其他宗教因我了解甚淺,所以不談)
我的觀點是,他們都流傳了千年而歷久不衰,肯定有其優點,
才值得這麼多世代的人相信、流傳。
畢竟,人類是有理性的(我本人理組堅信這個道理,沒有要戰文理組的意思XD)
,懂得趨吉避凶,遇到傷害自己的宗教總會逃跑,所以害人的邪教終將流失信徒。
但這三大宗教歷久不衰,除了傳教工作做的很好,應該也讓很多人的人生變得更好了吧,
所以才一直有人信呀。
我們都知道,宗教的意義在於提供精神寄託、鼓勵人向善,這三個宗教都有滿足這個條件
。
我對他們教義的理解是這樣的:(以下教義順序可能有錯,歡迎指正)
勸人為善是伊斯蘭教裡頭第三重要的教義,
伊斯蘭教第一教義是信真主阿拉,
第二教義是守「念、禮、齋、課、朝」等日常生活規矩,
第三教義是履行古蘭經教導的公益事情(幫助別人的意思)
勸人為善在基督教是第二重要的教義,
基督教第一教義是愛你的神(信主的意思),
第二教義是愛你的鄰舍(愛人、幫助別人的意思)
勸人為善在佛教是第一重要的教義,
佛教第一教義是苦(同理別人的苦=愛人=幫助別人)
第二教義是空(修行的意思)
在我們的生活經驗裡,大多數的宗教信徒都是很好的人(吧?)~
我自己的經驗是,大多數虔誠的教徒人很好,但也有一些人很差。
我的穆斯林朋友們,人都很善良(我在美國念書認識的穆斯林同學),
對於異教徒沒有歧視,他們真的很認真守念、禮、齋、課、朝的規定(毅力讓我敬佩)。
我自己是基督徒(我本次發文沒有要傳教的意思~希望大家不以人廢言~),
所以認識很多人很好的基督徒(廢話XD),也認識一些人很差的基督徒(但我覺得是少數
)
我奶奶是虔誠的佛教徒,她常常去佛堂念經,也常常與其他教徒、和尚,無償為喪家誦經
,也很喜歡幫助人或動物(吃素不殺生),這些都是佛教在她生命裡正面的影響。
但這三大宗教裡頭的確有些支派,他們的教規很激進,而且教會負責人往往被「神化」,
這些教會負責人擁有很大的權力,「壓迫」信徒遵守不合理的教規。
舉個例子,伊斯蘭教的ISIS、基督教的奧姆真理教、攝理教、統一教,
台灣某些靈恩教派(討論串列舉了許多讓信徒痛苦的教會),以及佛教的妙禪等等
這些支派真的很壞,他們讓信徒或是信徒的家人生活在痛苦中,
但他們的壞,不是由於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這三大信仰的的本質有什麼問題
(如前面所說,他們經得起時代的考驗,有很多信徒,而且教義沒有鼓勵人做壞事)
而是由於某些「人」在宗教團體裡,假借宗教之名,操弄權力,從信徒身上牟利。
所以我想澄清的是,壞的不是宗教,而是操弄宗教之名行害人牟利之實的「人」。
謝謝大家~
--
我想了一些大家對於我(從基督徒角度看事情)可能有的疑問。
Q: 你支持同性婚姻嗎?
A:我支持同性婚姻,因為我贊同同性伴侶的權利應被法律保障,
而且我不想強迫別人接受我自己信仰(基督教)的價值觀。
我也支持任何推動性別平等、性向平等的運動。
Q:你對於同性戀的看法是?
A:這個問題我還是很矛盾的,因為我本人是二三次元都萌的腐女XD,
我看到兩個男生在一起會很嗨,且予以默默的支持(害羞的腐女)。
我覺得同性戀是天生的,因為目前醫學告訴我們性傾向是早在基因就決定好的。
但是我的信仰教導我,男生跟男生不能做愛(聖經的利未記18:22),
所以同時身為腐女跟基督徒的我,折衷的看法是,我希望擁有同性傾向的基督徒,
可以努力保持獨身,獨身可以讓你免除世上的掛慮(哥林多前書7:33),是很大的恩賜,
但獨身的確很不容易,所以保羅還是說經不起慾火攻心的可以嫁娶(哥林多前書7:7-9)
但是看看耶穌、保羅、歷代的神父及和尚們,他們都是我們努力保持獨身的榜樣。
對於非基督徒的同志朋友,我知道我不應該強加基督教教導在你們身上,
而且我看到社會對於同志的權利已經壓迫夠久,我想鼓勵你們勇敢為自己的權利發聲,
連教會裡的同志朋友以及支持同志平權的人的份一起努力!
(因為礙於聖經的教導,很多基督徒不敢公開鼓勵同性之愛,我們能做的只有不阻擾性向
平權的社會運動,還有在公投的時候(如果有的話)投下贊成的一票)
Q:你對於墮胎、自殺、安樂死有什麼看法?
A:我是自由選擇派(pro-choice),墮胎、自殺、安樂死應該是基本人權,
即使基督教的教導說這些不好,但信神的基督徒自然不會做這件事情,
我們不可強迫非基督徒的人要認同我們的觀點。
Q:你對於「不信者下地獄」這個說法有什麼看法?
A:我在教會學到的教導是,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跟在猶太教(廣義的基督宗教)出現之
前出生的人,他們在最後的審判,會根據他們一生的善惡功過來衡量。
(不然也太不公平了吧= =神怎麼會做不公不義的事呢?)
那在猶太教出現之後出生的、聽過福音但不相信的人呢?
很可惜的是,聖經說這樣的人不能進天國(哦不> <那我奶奶這麼好的人怎麼辦?),
所以我寧願這樣想,很多人雖然聽過福音(像我奶奶知道基督教這個東西),
但是對於教義不是真的明白,所以不信,他們應該可以算是「沒機會聽福音」這一類的人
了吧。
那自稱基督徒,卻做很多害人的事的人呢?我想這樣的人也不會進天國,他們就像聖經裡
寫的法利賽人(猶太律法主義者)一樣,用律法來壓迫人,傳播假福音,這樣的人,用保
羅的話來說「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7-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126.113.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8531890.A.E87.html
噓
03/21 12:16, , 1F
03/21 12:16, 1F
其實無關XD 當初寫這句話,是想為嚴肅的文章加些笑點,但好像失敗了orz
如果有感覺被冒犯,抱歉是我用詞不當,沒有想要戰的意思
→
03/21 12:20, , 2F
03/21 12:20, 2F
→
03/21 12:22, , 3F
03/21 12:22, 3F
→
03/21 12:22, , 4F
03/21 12:22, 4F
Sadly this is true ...
基督教的確是這樣教導...我能理解同志朋友討厭基督教的理由:(
→
03/21 12:25, , 5F
03/21 12:25, 5F
→
03/21 12:25, , 6F
03/21 12:25, 6F
我同意佛教的傳播真的很棒,他們不迫害其他信仰的人,而且把幫助別人擺第一,
是非常好的。
但我也覺得,不能因為伊斯蘭教跟基督教沒有把幫助別人擺第一,就說他們是壞宗教。
因為如果這兩個教派的信徒,他們把第一、第二、第三教義同時做好,而且也沒有害人,
他們還是很好的人呀~
→
03/21 12:30, , 7F
03/21 12:30, 7F
→
03/21 12:30, , 8F
03/21 12:30, 8F
→
03/21 12:34, , 9F
03/21 12:34, 9F
→
03/21 12:34, , 10F
03/21 12:34, 10F
可是社會已經越來越進步,以前可能民智未開(?),在啟蒙運動之後,
現在大家越來越有理性思考的能力,不會一直被當權者蒙蔽了吧~
除了現在還有伊斯蘭教國家,現在佛教與基督教基本上已經與政治脫鉤了,
人民有宗教自由,可以自由選擇信仰。壞的宗教還是會自然淘汰的吧
噓
03/21 12:34, , 11F
03/21 12:34, 11F
你指的是戀愛嗎?
我覺得戀愛是人內心的基本情感,應該不存在一種規定能使同性戀基督徒不能愛上別人吧
,只能鼓勵他們不要做愛,因為聖經說的:(
(我猜理由是神想要大家為了生小孩才做愛,不能生小孩的性行為他覺得只是娛樂,
這是我的猜想,因為沒有人能完全知道神在想什麼)
我也希望基督教義認同同性跟異性一樣都能做愛,不然忍受性慾真的真的很辛苦。
我想到一個類比,有些人天生喜歡蘿莉、想跟蘿莉做愛
(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傾向,不應受到批判)
但是法律規定(類比於聖經規定)不能跟未成年人做愛,否則就是犯罪,
所以雖然想跟蘿莉做愛是天生傾向,但是還是得努力克制慾望
推
03/21 12:46, , 12F
03/21 12:46, 12F
你人真好,其實我覺得只要願意理性討論,推噓文都很好~
噓
03/21 13:14, , 13F
03/21 13:14, 13F
→
03/21 13:15, , 14F
03/21 13:15, 14F
→
03/21 13:15, , 15F
03/21 13:15, 15F
→
03/21 13:15, , 16F
03/21 13:15, 16F
我是基於自主意識信基督教的,他大部分的教義我都認同,雖然我不認同反同性的這部分
,但因為我不喜歡跟基督徒朋友吵架,所以我不公開表示。
基督教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意識形態,我沒有覺得自己因為基督教受害,
所以對我來說他不是邪教。
用一個類比說明,
我對於台灣國這個意識形態是大部分是認同的(基於自主意識),
但是我對於其中的一些論述也是不贊同(像是我因為我自己有許多中國朋友,所以我對中
國人其實很喜歡),但是我不會大聲疾呼這個觀點,也不想跟討厭中國人的台灣國同志戰
,因為對我來說,喜歡中國人是我個人的小矛盾,為了避免紛爭不公開提也就罷了,
我不認為這樣是我自己被台灣國綁架了自主意識。
→
03/21 13:18, , 17F
03/21 13:18, 17F
→
03/21 13:18, , 18F
03/21 13:18, 18F
→
03/21 13:18, , 19F
03/21 13:18, 19F
→
03/21 13:18, , 20F
03/21 13:18, 20F
→
03/21 13:18, , 21F
03/21 13:18, 21F
我覺得是「自以為的善良」,但是世界上每個人都在用自己的價值觀來批判別人呀
有些人基於自己的道德良知、有些人聖經、古蘭經、佛經
感覺所有人(包含教徒)都會做的事情。
推
03/21 13:20, , 22F
03/21 13:20, 22F
→
03/21 13:20, , 23F
03/21 13:20, 23F
→
03/21 13:20, , 24F
03/21 13:20, 24F
可是...每個宗教的教義都是來自於他們的神呀...
現在我們擁有言論自由,信徒擁有用自己的教義說別人犯罪的自由,
非信徒也擁有用自己的觀點說不想被信徒指指點點,以及認為信徒都很反智、很自以為是
的自由,因此我認同你討厭被恐嚇下地獄、討厭指手畫腳,這很正常的~
現在我們也擁有宗教自由,大家可以自由選擇做信徒或是不做信徒。
既然提到了,基督徒用「恐嚇下地獄」來傳教這件事很討厭,我要舉雙手贊成!!
因為宗教應該要是基於愛,而不是基於恐懼,以基督教的術語來說,是「愛裡沒有懼怕」。
好的傳教方式,應該是要讓人覺得你信了這個宗教,生命會變得「更」快樂,而不是恐嚇
別人說,你不信我的宗教你就「不」快樂了。
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我在大學裡,被路上的傳教士攔下了至少5次,我都覺得他們很煩,
因為他們強迫我跟他們讀經文,騙說只耽擱1分鐘結果耽擱了10分鐘,而且還說我不信會下
地獄,聽了這些話,沒有人會對他們的宗教感興趣。
之所以會加入基督教,是因為一個基督徒的好友(她沒有對我傳教),發現她的生活好像
很快樂(基督徒術語是「喜樂」),我好奇是什麼讓她有這麼多正向能量,才跟去教會的
去了我個人覺得的確比較快樂,才一直待著。
會去教會純粹是因為覺得這位基督徒朋友人好,不是由於先認同基督教義才開始去教會,
再說,基督教義並不直觀,很多時候我必須強迫自己不要用邏輯思考(我的理性思考無法
讓我理解神造善惡樹跟蛇,還讓夏娃吃蘋果;我也不能理解創造論,因為明明演化論證據
很多,總之基督徒不理解的教義有很多就是了)而是用感覺的,感覺自己的確更有愛心,
這個理由就足夠讓我繼續留在教會了(基督教的術語是「因為神先愛我們,所以我們愛他
,從他身上我們得到源源不絕的愛」,這也是基督徒莫名有很多「正能量」的理由,因為
覺得自己從耶穌那裡得到源源不絕的愛,雖然這些正能量在外人看起來很假,但我個人是
覺得我自己有體會到正能量就好,其他人怎麼想無所謂啦XD)
推
03/21 13:20, , 25F
03/21 13:20, 25F
→
03/21 13:20, , 26F
03/21 13:20, 26F
→
03/21 13:21, , 27F
03/21 13:21, 27F
→
03/21 13:21, , 28F
03/21 13:21, 28F
→
03/21 13:21, , 29F
03/21 13:21, 29F
做人的確不能兩套標準,我也同意耶穌基督的神蹟很扯(醫學科學完全不能證實),
但是我信教的理由不是因為耶穌說他做過這些怪力亂神的神蹟,是由於我認同這個宗教的
教義:愛人如己,還有看到很多基督徒有實踐這件事才信的。
我不在意宋七力或證嚴他們有沒有捏造故事,因為每個人有言論自由,
我只在意他們有沒有鼓勵他們的信徒要愛人,有沒有讓他們的信徒日子過得更好,這才是
我覺得最重要的。
還有 39 則推文
還有 13 段內文
噓
03/21 18:09, , 69F
03/21 18:09, 69F
→
03/21 18:09, , 70F
03/21 18:09, 70F
→
03/21 18:09, , 71F
03/21 18:09, 71F
→
03/21 18:09, , 72F
03/21 18:09, 72F
→
03/21 18:09, , 73F
03/21 18:09, 73F
→
03/21 18:09, , 74F
03/21 18:09, 74F
→
03/21 18:09, , 75F
03/21 18:09, 75F
→
03/21 18:09, , 76F
03/21 18:09, 76F
→
03/21 18:09, , 77F
03/21 18:09, 77F
噓
03/21 18:19, , 78F
03/21 18:19, 78F
→
03/21 18:19, , 79F
03/21 18:19, 79F
→
03/21 18:19, , 80F
03/21 18:19, 80F
→
03/21 18:19, , 81F
03/21 18:19, 81F
→
03/21 18:20, , 82F
03/21 18:20, 82F
查了一下網路資訊,「蘿莉」專指年幼的女孩,雖然沒有明文說幾歲,應該是指國小的年
紀吧?這麼年幼的孩童(不論男女)的確還在發展階段,正處於從父母師長學習價值觀的
年紀,容易被成人的話術所影響,且由於力氣的差距,無法反抗成人的脅迫。
我用17、18歲的例子辯駁是完全偏題了(不在蘿莉的年紀範圍)。
感謝bluesfish的諄諄指正,我用蘿莉以及成年人蘿莉控的性交來比喻成年人同志的性交
的確是很不恰當,因為前者關係的兩造並非對等,他們在知識與力氣的有所差異,可能會
造成成人脅迫小孩(迫使小孩非自願性交),或是小孩事後後悔(小孩自願性交,但在知
識更充分時對性交感到後悔),這些都是社會承擔不起的後果,所以應立法禁止。(自願
與成年人性交,且事後不感到後悔的小孩的例子就不考慮了)
在我先前的回文內,我只用成年人(喜歡蘿莉的成年人)的角度看事情,覺得他們受限制
要壓抑慾望,卻沒想到其實在這個事情上,對慾望不加限制但後果是未成年孩子的受害,
考慮清楚後,我覺得蘿莉以及成年人蘿莉控的性交的確是弊大於利。
後者關係的兩造應該是對等的,雙方基於自由意願的性交,法律無權干涉(我很慶幸台灣
的法律有保障同志性交,而非像伊斯蘭教國家的法律處罰同志)。
基督教雖然教導「反同志性交」,但不像法律一樣具有強制力,充其量只是以神(地獄)
為名的「建議」,所以同志朋友依然有絕對的自由選擇自己要不要對於要不要服膺基督教
規矩。因為這個原因,我採取的立場是,非基督徒不應受到基督教義的壓迫,所以「同性
性行為」與「婚前性行為」都有做的自由。但是有同性傾向的基督徒,如果是自願服膺基
督教的教導,雖然這些教導裡包含種種限制(除了「同性性行為」與「婚前性行為」外,
還有不可「拜偶像」等其他教導,族繁不及備載...),但是基督徒應該是出於自願,才會
在自己的生活加上這些限制,即使外人看起來好像是苦行,但其實對於基督徒是甜蜜的負
擔。
針對願意壓抑自己性慾的同志基督徒,身為教友的我所能做的,也只有幫他們加油打氣了
(總不能落井下石的跟他說「你好慘」然後不鼓勵他吧?這樣太壞了)
,因為堅持「守獨身」是很困難的(異性戀或單身基督徒堅持不要「婚外性行為」也很困
難)正因為守教規很困難,所以很需要別人的鼓勵,這也是我用耶穌、保羅等人為例鼓勵
同志基督徒守獨身的原因,因為對於基督徒來說,他們在各方面都是很好的榜樣。
推
03/21 18:58, , 83F
03/21 18:58, 83F
→
03/21 18:58, , 84F
03/21 18:58, 84F
→
03/21 18:58, , 85F
03/21 18:58, 85F
→
03/21 18:58, , 86F
03/21 18:58, 86F
推
03/21 19:00, , 87F
03/21 19:00, 87F
推
03/21 22:43, , 88F
03/21 22:43, 88F
→
03/21 22:43, , 89F
03/21 22:43, 89F
→
03/22 00:36, , 90F
03/22 00:36, 90F
→
03/22 00:37, , 91F
03/22 00:37, 91F
→
03/22 00:42, , 92F
03/22 00:42, 92F
→
03/22 00:42, , 93F
03/22 00:42, 93F
→
03/22 00:42, , 94F
03/22 00:42, 94F
→
03/22 00:42, , 95F
03/22 00:42, 95F
→
03/22 00:42, , 96F
03/22 00:42, 96F
※ 編輯: sunglasses (209.129.244.192), 03/22/2016 02:53:19
噓
03/22 02:49, , 97F
03/22 02:49, 97F
→
03/22 02:49, , 98F
03/22 02:49, 98F
→
03/22 02:54, , 99F
03/22 02:54, 99F
推
03/22 11:28, , 100F
03/22 11:28, 100F
→
03/22 11:28, , 101F
03/22 11:28, 101F
→
03/22 11:28, , 102F
03/22 11:28, 102F
→
03/22 11:28, , 103F
03/22 11:28, 103F
→
03/22 11:28, , 104F
03/22 11:28, 104F
→
03/22 11:28, , 105F
03/22 11:28, 105F
→
03/23 10:47, , 106F
03/23 10:47, 10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7 之 18 篇):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