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錄音檔已刪文
※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噓 BearSheep: NN案發生時全臺每日才幾百例個案,你是在缺什麼救護車 06/23 02:51
: → BearSheep: 。而且真的缺救護車,119可以馬上派車,但是卻因為衛生 06/23 02:51
: → BearSheep: 所沒核准,不能派?真的是為了護航,沒邏輯耶! 06/23 02:51
: 你不懂就閉嘴
: 1.全台幾百個案例那是『確診的』,實際上當時快篩陽性不算確診
: 但是只要快篩陽性要不要送醫?
: 還有,你以為消防局救護車只要送確診患者?一般疾病、車禍、受傷的不用119處理?
: 2.119派車跟醫院收治陽性患者要透過衛生局確認,這是CDC訂的SOP
: 所以你的意思是疫情指揮中心訂的SOP,基層單位可以不照做囉?
: 訂了一個智障SOP為了想清零,出事了怪基層為什麼只會照SOP做
: 然後隔天CDC馬上改SOP,阿不就承認自己SOP寫的有問題
喔 是喔? 就算是照SOP...那新北有讀通SOP的意義嗎?
你有把新北官員口中的指引內容,都看過嗎?就不空口說白話,直接調文本來一條條翻阿
..
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0年9月17日修訂
(111年1月1日也有修訂,本處刻意取用去年版本)
http://www.tda.org.tw/upload/NewsData/6012/5583.pdf?v=202262413333
二、 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若有出現任何症狀欲就醫時,應先主
動與衛生局聯繫(圖一),禁止自行前往就醫:
(一)當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COVID-19相關症狀:經衛
生局同意外出就醫後(這段到此下略)
(二)原有疾病(如:慢性腎衰竭、癌症、白血病等)或其他非COVID-19相關症狀:優先以
通訊診療或居家醫療等多元醫療方式為主,但若經評估後,若仍需外出就醫時,應依衛生
局指定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院所就醫(這段到此下略)
(三) 緊急狀況(如:急產、動脈瘤破裂、大量出血、昏迷、無生命徵象等):居家隔離
、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之家人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知緊急救護人員相關
集病史資料時,如TOCC [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觸史
(contact)及是否群聚 (cluster)];由緊急救護人員先行通知接收個案之急救醫院有關
其TOCC。
一路看下來,只有第(三)點沒提到要衛生局做任何動作,也就是第三點「緊急狀況
如昏迷」是除外項目,符合此情況,救護人員可以通知醫院處理,並聯繫衛生局
(注意,這邊只寫聯繫,沒說如何聯繫,也沒有要衛生局"同意"以及"指定"什麼)。
註:恩恩的媽媽在第一通打給119的電話,就告知小孩已經昏迷...
就算不是恩恩案,但以新北消防隊遇到緊急狀況就被綁著必須聯繫衛生局,就意味著,新北
確診市民只能祈禱,晚上別喘起來或昏迷或血氧降低,因為只要衛生局值班人員倦勤,
聯繫不上,沒人同意或指引消防局...他們就無法派車救援,因為「都是中央規定的」阿
阿阿阿,這樣新北人想到還不冷汗直流嗎
但這麼簡單的判斷,卻可以被各種帶風向帶成好像都是CDC指引有問題, 笑死人 ==
#來看看報導好了
2022年6月10日
中央通訊社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下午在新北市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說明會表示,「
恩恩」送醫日期是4月14日,當時國內在確診與居隔政策未放寬的政策下,為防範疫情擴
散影響醫療與救災救護能量,依中央指引,送醫前要聯繫衛生局,接獲通知可收治醫院後
,派車送醫。
2022年6月23日
鏡週刊
恩恩音檔曝光之後,外界質疑新北市自創SOP,導致恩恩就醫受阻,才讓憾事發生。對此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今天在防疫記者會上一再強調「新北沒有自創SOP」,並出示圖
卡說明當時中央制定的送醫流程,指出今年1月衛福部修訂的送醫指引中,當時居家隔離
或檢疫的家人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緊急救護人員相關TOCC,救護人員須先
行通知接受個案之救護醫院有關其TOCC。
嗯...黃局長,怎麼隔13天之後,你的講法就有出入
6/10還說要「送醫前要聯繫衛生局,接獲通知可收治醫院後,派車送醫」
6/23就變成「救護人員須先行通知接受個案之救護醫院有關其TOCC」
你的「聯繫衛生局...通知可收治醫院...」上哪去了?
是不是終於搞清楚CDC的指引有緊急狀況這一條啦?
#再來看其他縣市說法,就拿黃局長最愛舉例的桃園來好了
2022年6月21日
UDN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4月21日中央修改相關指引前,的確是由衛生局聯繫派遣醫院,但若
情況危急,119也能自行尋找合適醫院。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4月21日中央指引尚未修正前,衛生局會主動通報「確診案件」由本
局派救護車送至指定醫院,另119如自接民眾報案且屬危急個案(沒有生命跡象),會優
先派遣鄰近分隊出勤協助送醫,同步聯繫醫院及通報衛生局。
(喔...桃園遇到緊急狀況,也是盡快送醫,沒說要衛生局下指令呴)
#結論
CDC指引的寫法,其實都有考量患者與後送的實務狀況,力求資源配置合理與彈性狀況兼顧
,一般有歷練的公務員都能讀得懂,能理解各現象適用的狀況,除非...他所處的縣市另立
規定(但基於地方自治法,因地制宜也是合理)總之臺北、桃園、基隆乃至中南部等縣市
都能對緊急狀況因應處置,就唯獨新北的流程...很便秘...
但為什麼CDC 4/21還需要修正,還不就因為發現有一個「硬」在腦袋的市長與相關局長死
讀書,明明指引裡有緊急狀況作為依據可彈性處置,但還是緊抓「派救護車須經衛生局同
意」來卡死病患(抑或廢弛職務,沒有時時review指引來更新流程? so what...誰知道呢
?)
至此,CDC怕有人還在死讀書,只好把指引的細節,用白話文將重症症狀寫的更細,寫的
更白話,非常白話 (翻白眼...
然後也因為1-3月備戰疫情,當時中央下令各醫院擠出一定數量的專責病房作為確診病患
的空間,4月各地區的醫院專責病房數量提升,可收納確診病患,毋須再由衛生局指派,
於是就順勢把(一)與(二)一併鬆綁,讓確診人可自行就診或由119直接洽醫院派車
接人。
或要問...新北不跟其他縣市交流的嗎?
怎麼其他縣市都知道病患「緊急」時要怎麼處理,唯獨新北就逆向開車
死死抱著他口中的SOP,即便患者都昏迷了,還非得找衛生局不可?
換句話說,這不就是自己自創搞一套嗎? 不只抱著指引死讀書,還讀錯方向咧 ...
新北人想到這裡,不頭皮發麻嗎?
: 3.新北市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找衛生局找不到人而已
: 照道理來說即使沒有承辦科員的電話,也應該有承辦科長的電話
人家公務員下班了,誰理你電話,新北如要把緊急狀況也綁死衛生局去判斷的話
那有沒給人家加班費,有沒增加人力作24小時輪值阿? 承辦科員或科長就該死
得待命電話嗎?
: 4.講了兩年的1922其實只是毫無屁用的客服
: 一直打廣告要民眾打1922,前面延誤了好幾個小時在1922上不敢講
: 不過我之前就講過了,1922本來就是外包給中華電信而已,呵
1. 延誤了好幾小時在1922上? 嗯?
來看4/14當天記錄
17:33 小孩昏迷,家屬打電話給新北衛生局,沒人接聽...
17:42 家屬打給1922,告知小孩昏迷以及TOCC,1922說會協助聯繫新北衛生局
17:59 家屬打給119,告知小孩昏迷倒地,119表示會聯繫衛生局
18:08 家屬打給1922,1922表示還在聯繫新北衛生局
18:09 119回電,表示還在聯繫新北衛生局 @#$%^&*()
...........
(好幾小時哪來的?不給各依據就無腦寫出來,感覺像放屁)
2. 1922的通聯錄音於家屬申請的第一時間就提交給家屬,反觀新北一直便秘
3. 1922沒有法源依據能逕自派遣救護車(不然各縣市消防局都給內政部逕自管轄好不?
4. 我打過1922,在足跡個資被北市衛生局調閱上,獲得1922的協助溝通。
你覺得沒用那是因為你不需要用,或你不會用 :)
還有,公務員最討厭這種「硬X」的長官,看似魄力,實則專斷,腦袋恐固力,什麼都
蠻幹,對政策理解硬梆梆,食古不化,講的一嘴疼愛基層,實則給下屬扯後腿,丟基層
去跟民眾對幹,他躲在後面用嘴巴扛責
當長官對法規與文字的理解憨慢,應對也出包,腰桿彎不下去 又死要面子愛表現
這種就是麻煩製造者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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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08.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656015361.A.98A.html
※ 編輯: zaqofi (114.43.208.192 臺灣), 06/24/2022 05:47:52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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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力正常的公務員來說
他知道怎麼處理緊急狀況以及通報
再老話一句,別的縣市懂得處理緊急病患後送,就新北流程很便秘,這問題找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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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
第50條
4
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
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其他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有特殊原因未能
火化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深埋。
covid-19屬第五類
不講我還倒忘了,24小時強制火化是新北行使地方自治法權限,自己訂的
但別的縣市就可以彈性多留些時候,兼顧家屬心情
是說 能否別雙標,24小時必火化就新北自己訂
但緊急狀況下確診病患死抱著一定得找到衛生局下指令
導致消防局沒有彈性空間自主判斷這流程,新北反推給中央指引?
欸.. 「指引」的位階還比「法規」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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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哪邊寫政策出來參考用?
有彈性處理之空間,跟參考用,這同一件事嗎?
請去問問公務員,政策制訂有彈性比較好,還是訂死一翻兩瞪眼比較好?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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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懂顏色,不看法源的嗎?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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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對悲劇只在乎誰贏不贏?
不在乎前因後果以及細節流程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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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新北的公務員獨有喔 難怪只能死死抱著衛生局不放
去問問新北專屬的制度誰定的囉
退一步講,現在看到不應變的結果,新北誰扛?
一個小孩跟吹哨者以及檢舉局內演戲的前消防員
※ 編輯: zaqofi (114.43.208.192 臺灣), 06/24/2022 0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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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有各基隆慢半拍沒修正流程
「4/9由於情況緊急,出勤人員選擇將男童載到附近醫院救治,醫院也有收治
黃欽賢指出,該案件結束後,不只基隆市府防疫會議有對此提出檢討
...」
再講一次,地方自治法,地方本來就可以在指引的框架下,提交SOP於縣市
內部會議(例如防疫會議)自訂流程
所以你還是看不懂嗎,去年9/17的指引就明訂「緊急狀況」可由救護人員直接
聯繫醫院後送,所以是基隆自己還沒改,然後他們也坦承還沒改,但由於現場
懂得應變才救人
你拿基隆做例子也只是說明,多個憨慢沒修正自家流程的縣市,但他們消防員
至少還腦袋靈活,沒搞出人命
其他縣市怎麼就懂得處理緊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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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也沒寫自行解讀,你縣市內不跟著指引去修訂自家的流程變且演練
怪別人喔?
為什麼你都可以寫出裡面沒有寫過的東西,自己解釋一套
這樣很新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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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在別的縣市沒問題阿,但沒想到還是有人死讀書,沒讀到第三點的處置
也沒在自家內部會議提交修改流程,CDC只好白話文寫的很清楚很清楚阿
上面有解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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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有寫衛生局要幹嘛嗎?
我上面不是已經解釋,公務體系正常來說怎麼看法規
為何(一)跟(二)都有寫衛生局要如何行動,(三)沒有
還有各縣市流程都是收到中央指引後,內部會議逐條討論,看轄區內的119以及
衛生局要如何根據指引去走流程
如果還死抱著緊急一定要通知衛生局,不是內部自己訂一套,就是沒調整到這條
或甚至開防疫會議,聊天講話,照章念一遍,散會下班
你覺得是哪種?
再問..有更多縣市有處置緊急的對應,就新北沒有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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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4 則推文
還有 2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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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自今年初起,疫情變動不定,原6個防疫專責分隊不足以及時載送,倍增為12個防分隊
;4月起疫情升溫後,12個分隊量能仍不足以應付,但若再倍增分隊加入防疫專責
勢將嚴重排擠一般緊急救護勤務。
為提早因應,119進行超前部署。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表示,防疫載送勤務自18日起府居家照顧政策啟動,同步改採全市共52個分、小隊以「就近適當」派遣模式執行勤務,
除可減少防疫勤務需至他轄「遠距載送」,縮短出勤時間,並能緩解載送案量
說明:
以公家機關的習慣,這種部署的東西,都是先做好,才發布新聞,
也就配置是更早就完成,在4/21發布新聞,不懂這樣你在高潮什麼?
比較想知道新北說,對疫情準備好了,結果一個恩恩搞到荒腔走板
電話各種找人,消防局雞飛狗跳,被死巴著的衛生局找不到人,
找到的衛生局人員就跳針,這是準備好了什麼?
剛剛最新消息是,新北對患者當日的血氧紀錄 疑似作假或登載不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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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謝
我喜歡依據文本,法規跟資料去對照實際表現,有多少資料講多少話
有人喜歡輸贏兩字,其他不看 ..都行
請堅持自己喜好就好
※ 編輯: zaqofi (114.43.208.192 臺灣), 06/24/2022 1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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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 請問高雄1月個案是有什麼疏失嗎? 過程有不符合流程嗎?
要改什麼?
1月各醫院專責病房尚未建立,通報初期 非第3類情境下得患者,
給衛生局調撥醫院病房,實屬需要,且也立刻調撥到,後續病況急直下又一回
事,當下也立刻回報進入緊急狀態,由消防員立刻10分鐘抵達施予急救
我就問,高雄能這情況下能緊密聯繫,4個月後的新北在幹嘛?
我家有確診者,我各種電話從1922打到地方衛生單位
基於我是當事人親屬身份,具體要資源都能問到
奇怪耶 你是用什麼身份打去地方機構佔線?你有要幹嘛嗎?
為什麼人家忙死了得應付你的閒聊跟詢問
然後我發現,提一個點你就拉東扯西,你要的高雄案例我也給了
然後你也沒論述能說明這流程哪裡出問題,又裝忙找其他沒發生
問題的新聞,四處鑽來鑽去
從頭到尾你都沒貢獻任何的證據跟文本
這種蛀蟲型扭動發散行為 沒意義 就述不再奉陪
※ 編輯: zaqofi (114.43.208.192 臺灣), 06/24/2022 13: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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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倒在浴室,如果意識清楚,這就連在急診也是會被排到非緊急的順序
病況很難說,的確這件事遺憾,但在1月時,如果逕撥119,119手上沒有
可隔離的專責病房資料可調撥,他還是要等,甚至等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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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面說打去衛生所,對方回你不知道這事
而你就打去問這新聞?
為什麼你會覺得這種問題,地方機構有必要或義務要回答你?
這不就是閒閒占人線路嗎
→
06/24 13:2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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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那邊卡住不順? 還是需要葉黃素?
1月份沒有專責病房
1月份沒有專責病房
1月份沒有專責病房
你1月份直接打119,要調度隔離病房會卡住流程,需要衛生局分工
4月能改指引的原因,是因為專責病房已經逐步累一定的數量
能應付逕撥119的需求
衛生局表示,原做法是由衛生局代為聯繫,尋找合適醫院,後因各醫院陸續都建置專責病
房,經中央發布指引後,便由119勤務中心自行依病情送往合適醫院。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6404598
1月疫情還沒正式進來,各大小醫院就在調整空間,配置設備,累積專責病房數量
不然你以為專責病房是天上掉下來嗎
台灣的防疫政策一直努力在調整
如果有官的腦袋不想跟上
然後又有草民只想看輸贏
那就這樣阿
※ 編輯: zaqofi (114.43.208.192 臺灣), 06/24/2022 13: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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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3:46, 88F
我哪裡有寫你打去問恩恩案
你是不是很缺葉黃素?
→
06/2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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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那個個案是回國確診者耶 你自己叫我調的案例
你找不到我好心幫你查 然後你不知道那個案確診
那你在那邊舉例幾點的 ......笑死
看來有人缺的不只葉黃素 ,還缺防腦霧的魚油
※ 編輯: zaqofi (114.43.208.192 臺灣), 06/24/2022 14:09:48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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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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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你要的葉黃素,不用謝我
→ mapxu664: 4/21佈置完成,高雄個案是一月發生 06/24 13:04
→ mapxu664: 應該只有你覺得是部署完成才會發新聞,根據我打地方衛生 06/24 13:05
→ mapxu664: 所的經驗,對方回我:我不知道,有新聞出來了嗎 06/2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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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呴 我犯了一個錯誤,被你抓到問題捏 哈哈 我檢討
對,他是返國隔離者,但是否確診未知
因為個案是110年12月30日由日本入境,執行居家檢疫B方案(10+4)
1月12日(居檢檢疫第13日)至醫院進行解隔離前PCR採檢返家後死亡
他還沒住滿隔離日期,又叫119送醫,這個當時要調撥專責或隔離病房無誤
※ 編輯: zaqofi (114.43.208.192 臺灣), 06/24/2022 14: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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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08,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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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08, 97F
高雄案例有時間較長嗎? 你的葉黃素不夠用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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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25,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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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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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31, 101F
附上資料來源阿 都一張嘴嗎?
這次我不找了 幹嘛幫一個沒貢獻只出嘴的查資料
我就問 返國隔離跟接觸者居家隔離,是有同樣規定嗎?
你自己去查
※ 編輯: zaqofi (114.43.211.50 臺灣), 06/25/2022 11: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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