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讓女友懷孕,男人負責的方法?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我叫小賀)時間11年前 (2015/06/03 22:37), 11年前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13 (看更多)
※ 引述《Lailungsheng (lailai)》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讓女友懷孕,男人負責的方法? : 時間: Tue Nov 27 20:07:41 2012 : : ※ 引述《zmacr (葶)》之銘言: : : 請問除了娶回家努力生活生下小孩負責 : : 逼不得已選擇拿掉 : : 能怎麼展現負責的樣子跟實際作為 : : 請不要鞭為什麼沒避孕 : : 希望有真實故事分享 : : 萬分感謝 : 拿掉最簡單. : 負責點就是付墮胎費+手術後身體調養費...頂多幾萬元. : : 真實故事就是... : 我遇到一位女性...然後她懷孕了. : : 一開始我想要小孩.但懷孕到第二個月.我考慮後面的花費. : 我跟她說:會很辛苦.要不要拿掉. : : 她說:不管怎麼樣.她都要生... : : 然後...她就開始住我家到生產.做月子就花了20萬左右. : : 孩子生下來後.奶粉尿布都要花錢. : : 這2年下來.連她爸爸住院.死亡出殯都是我家裡出錢處理...(約50萬) : : 最後...我要我說自己是個啃老族.廢物...這2年都住家裡跟家人拿錢... : : 2星期前因為我媽說了:妳來之後花了不少錢.她就丟下孩子.搬了出去... : : "負責"<---幹...=.=" : : PS:順便問一下.我媽說要把大門鑰匙換掉.我該不該通知她???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80.177.126.90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0:08) : 推 LeonardoChen:= =辛苦了。還要通知什麼? 11/27 20:13 : 還是會想說...她會不會回來=.= : → IronCube:結婚沒? 孩子的父親你有簽名嗎 11/27 20:15 : → IronCube:我覺得你該先去找律師 然後先去找個穩定工作 11/27 20:18 : 沒有結婚.孩子監護權在我這裡.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0:20) : → IronCube:準備打監護權的官司吧(?) 11/27 20:19 : 她沒有要求監護權.我覺得很囧的就是.她懷孕時一定要生下孩子的態度. : 跟現在落差也太大了...孩子1歲6個月.有試過找褓母.不過兒子會哭. : 我媽說:你還是帶孩子就好.我們賺的錢比較多...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0:23) : → IronCube:那仍然要找律師吧 後面要來看小孩之類的規定不是也要訂立 11/27 20:22 : → IronCube:那你跟她沒有婚姻關係 她也沒道理持有你家鑰匙阿 11/27 20:23 : → ONLYYUYU:覺得你的錯比較大 沒有能力還讓她生 有了又反悔 11/27 20:23 : → ONLYYUYU:然後她爸都掛了還跟她講錢 現在你自己顧小孩剛好 11/27 20:23 : 沒錯...我覺得自己很糟糕. : → IronCube:我問一下 你倆的監護權是私下溝通的 還是有去做公證之類 11/27 20:24 : 因為去戶政辦戶口時.戶政人員有問監護權要歸誰.當時是寫我.而不是父母. : → ONLYYUYU:她懷孕這中間 她不能工作 你不會也剛好懷孕不能工作吧 11/27 20:24 : → IronCube:然後你倆沒婚姻關係... 你出喪葬費幹嘛... 11/27 20:24 : → bismarcp:你爸媽幫你擦屁股,她也是母愛作祟沒想這麼遠 11/27 20:29 : → IronCube:我是覺得這件事情整個就有很大的問題 11/27 20:29 : → IronCube:你似乎沒想清楚就搞出了一個生命出來 11/27 20:29 : → bismarcp:你要好好孝順你爸媽... 11/27 20:29 : 真的.我真的對不起爸媽... : → IronCube:假若在搞出生命出來後 你倆仍維持戀愛關係 11/27 20:30 : → IronCube:最後我也搞不懂為啥會像現在這樣女的丟下孩子 11/27 20:30 : → IronCube:其實我最想問的是 這女的是不是差不多在二十歲左右 -_- 11/27 20:31 : → IronCube:當年懷孕的時候剛成年或未成年 -_- 11/27 20:32 : 不是.她30歲.個性很倔強.星座就不方便說.會得罪人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0:36) : → indicate:腦補一下這兩年你媽對她不好 兩星期前的話是導火線 11/27 20:39 : → indicate:不過兩人都不是對自己人生負責的人 比較誰比較不負責好像 11/27 20:40 : → indicate:意義不大 11/27 20:40 : 這2年我跟她吃喝都我父母出的.所以我媽才會唸. : 推 dreamaker1:你讓她生又靠北窮 也很難說沒錯 11/27 20:42 : → dreamaker1:要喊窮就別生 11/27 20:42 : 我是錯了.自己懶又不工作.這篇主要是給原PO參考=.=" : → ch1260358:可是女生堅持要生你能拿他怎樣... 11/27 20:46 : → ch1260358:孩子是兩個人一起闖的禍,雙方持相反意見僵持不下 11/27 20:47 : → ch1260358:多拖點時間你不讓他生都不行 11/27 20:48 : 所以給原PO參考.要拿掉要快.不拿就要想到以後. : → IronCube:當初做好避孕 現在的問題也就不會發生了 11/27 20:49 : 推 ONLYYUYU:把她扔回家叫她自己養 通常沒經濟的女生就不會堅持要生了 11/27 20:49 : → ONLYYUYU:但就是這種做半套的最討厭 嘴巴上說會負責 但其實內心.. 11/27 20:50 : → ONLYYUYU:千百個不願意 最後要養又不養 這種最討厭 11/27 20:50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0:55) : → ONLYYUYU:自己無法負責的事情 讓父母收尾 也不跟父母商量一下 11/27 20:51 : → ONLYYUYU:小孩沒奶會自己長大嗎? 媽媽走掉總比被一家人逼瘋好 11/27 20:51 : → IronCube:寫存證信函去要求小孩的媽媽出扶養費好了 11/27 20:52 : 其實家裡人沒想過要她出錢養小孩.只是希望大人的生活費要自己賺. : 我太廢.還沒找工作前就發生這事.=.="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1:00) : → megaboost:有能力打炮,沒能力養小孩? 11/27 20:59 : → IronCube:有能力內射 沒能力養小孩? 11/27 21:00 : 這篇主要給原PO參考...打炮.內射只是短暫幾分鐘.養小孩是10年20年甚至一輩子. : 請勿參考錯誤範例.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1:07) : → IronCube:我不知道為啥一堆人精蟲上腦不會去做避孕行為 11/27 21:02 : → ONLYYUYU:感覺你家根本是婆媳問題 現在她走了 你媽也沒要你去工作 11/27 21:02 : → IronCube:小孩子生出來後 就算你沒去簽說自己是小孩父親之類的鳥東 11/27 21:03 : → ONLYYUYU:只想把大門鑰匙換掉 其實換掉就換掉 反正要小孩不要媽媽 11/27 21:03 : → IronCube:人家最後也能用親子關係之訴要你出扶養費 11/27 21:03 : → ONLYYUYU:讓她走了也好 11/27 21:03 : → IronCube:她倆沒結婚 也不算婆媳 11/27 21:03 : → ONLYYUYU:沒有養育事實 沒有工作能力 要怎麼跟對方要扶養費 11/27 21:04 : → ONLYYUYU:原PO根本就樂勝啊 他沒工作 不倒過來要錢就不錯了 11/27 21:05 : 主要是我跟女方2年都跟我媽拿錢.小孩的奶粉尿布錢都是我媽出. : 我媽是抱怨我們不自己賺生活費.現在我媽寧可我帶小孩. : 因為我媽賺錢比我多...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7 21:15) : → flexin:………………………… 11/27 23:08 : 推 cloverforyou:母愛真的好偉大……我說的是你媽媽…請你多孝順一些 11/27 23:08 : 推 hua210472:原PO好有勇氣PO這篇 給你個推 11/28 00:12 : 推 sobiNOva:女方30了你應該也不小了吧,等小孩穩定點找份工作 11/28 01:25 : → sobiNOva:然後好好孝順妳媽,年輕誰不會犯錯 11/28 01:26 : 推 uwmtsa:請代我向令堂致意,她太偉大惹 11/28 01:35 : → yiro:比較想問為何不登記?還有整篇最不負責的是你 11/28 03:00 : 女方不想登記結婚.應該就像大大說的.我朋友也是覺得我問題最大... : ※ 編輯: Lailungsheng 來自: 180.177.126.90 (11/28 03:27) : 推 jackjack0040:去找工作,然後你出錢找保姆幫養小孩 11/28 08:21 : 推 NoPTT:請代我向令堂致意,她太偉大惹 11/28 08:58 : 推 tsming:三十歲的女人做的事情跟十三歲的女孩差不多XD 11/30 23:41 視下列情況考慮:   1、年齡比較小的,還是到醫院吧,但切記要把她照顧好,並從心地愛她,一個女人 肯爲你而懷孕,繼而打掉,這個女人是愛你在心了。   2、年齡夠了,是該結婚的時候了,把她帶回家,堅決而帶些許害羞地同父母說:我 要結婚了,因爲我另一個生命在延續,這是他的母親。   3、父母同意了,可以先拿結婚證,擇個好日子,兩人合法地同居,旅遊的等孩子出 世後在打算吧。   4、父母反對了,A、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幸福是要經過努力爭取的。   B、經得女孩同意,把孩子打掉,之後分手,因爲如果在有小孩的情況下,你的父母 還堅決反對,相信要他們同意點頭的機會很微 了,也就無謂再拖,再出現滅殺生命的機 會了。1、趕快結婚   2、到醫院解決掉,要照顧好她,不要影響將來。   3、其他你看著辦,相信你會在1、2中選擇。   祝你們今後幸福!   先去領結婚證,讓大家心裏都安心一點,也是對彼此負責。不提倡把小孩打掉,對你 女友的身體不利,而且保養得不好的話以後懷小孩會容易流産哦。   當然是到醫院打掉了,如果你們年齡還小這是必須的。即使夠結婚年齡了,爲了這個 孩子而結婚,你們以後的生活也不會安甯的。   到醫院做掉   給你幾條讓年自己選擇:   1\馬上去登記,登記了再生聽說會少罰一點.   2\去醫院打掉,千萬要去正規醫院哦.而且要趁著孩子還不是很大的時候,那樣對身體 不會有很大的傷害.   不過嘛我覺得第二條是下下之策,如果符合年齡的話還是去登記的好.   和她結婚吧   要是把孩子做了,會傷了一個女人的心,就算她不說   心理也永遠都會有一個傷疤,那是說不出的.   你愛她嗎?如果愛,你有應該對你做的事情負責   這是一個男人最起碼的\\\\   自己看著辦吧.   你應該先考慮一下,你是否愛她,她是否也愛你,如果你們都深愛著對方,那麽盡快 結婚吧;如果你不愛她或不肯定是否愛她,盡快去做掉。   生下來養活著,現在很正常,有很多人都做未婚父母。   那你想不想結婚呢?如果你想結婚,就不用去醫院做掉,如果不想結婚,那只好去做 掉你們的結晶!   爲什麽要做掉孩子,那是你的骨肉,不是別人的,問別人,還是男人嗎?想都不用想 ----結婚生子!!!!!!!!!!!   要是你是真正的愛她就馬上和她結婚!!作爲一個男人就應該爲自己所做的負責!! !否則你就不算是一個好男人~~   先結婚吧!:(   這樣對她比較好點,打掉孩子這樣對誰都有傷害   結婚吧!   我還是覺得先去醫院撿揸,首先先確認這個小生命是健康的,而且雙方都是相互愛著 對方的話還是結婚吧!   換個女友 你就又能有一個沒懷孕的了!   如果你們很相愛就結婚吧,如果認爲結婚時機還不成熟就只能到正規醫院做手術了,不 過術後要好好的修養不要影響未來,此後千萬要注意使用安全措施以防萬一,因爲受傷的永 遠是女人,要會愛惜自己.   不要打掉孩子,母子分離永遠都是傷心欲絕的,爲了自己愛的人,爲了不讓她的心流 淚,就去努力賺錢,讓她們幸福的過下半生   還沒結婚女友就懷孕了?   那你想結婚嗎?你想跟這個女友結婚嗎?   如果想的話,當然是去登記啦。廢話!   如果不想的話,沒別的選擇,只有打掉啊。不可能讓小孩生下來是私生子吧?   我想,你應該是沒打算結婚吧。不然也不會來這裏問了!   就算你很愛很愛你女友,但你不想或者現在不想結婚,那也只有打掉。別無選擇   那有什麽呀,很正常,沒准還能帶著孩子一起結婚。   你看著辦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92.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3342250.A.0A8.html

06/03 22:40, , 1F
快3年前的文章被你挖出來回,都不知道是熱心還是刻意XD
06/03 22:40, 1F
善意提醒:小心推文~~ ※ 編輯: imsmallgood (61.227.192.80), 06/03/2015 22:42:07

06/03 22:46, , 2F
我遇過是男要娶女方,結果女的不要,5年後女方要結婚不想
06/03 22:46, 2F

06/03 22:47, , 3F
帶著拖油瓶希望生父負責,接著就簽好什麼協議吧,2人互不
06/03 22:47, 3F

06/03 22:47, , 4F
相見。
06/03 22:47, 4F

06/03 23:29, , 5F
三年前的文都可以拿來回 這樣我也可以找個四年前的來回XD
06/03 23:29, 5F
文章代碼(AID): #1LRn4g2e (Men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Rn4g2e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