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人懷念以前的menstalk版嗎已回收
※ 引述《OyAlbert (Just The Way You Are)》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尊重人是基本禮貌。
: 看內文就知道? 那我就當你是以板友身分發這篇了
你的理解無誤。
: 尊重是基本禮貌,但也是得互相
沒錯
: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同意
: 廢文之所以被稱為廢文就是因為毫無內容,毫無內涵
: 毫無反應,就只是占了空間的一篇文章
不見得,因為有無內容內涵本身就是主觀的,是相對性的。
例如一個小學生看待國中生的作文,也許覺得好有內容、好有內涵。
可是要是一個高中生看待國中生的作文,也許評價剛好顛倒。
所以廢文優文,根本就是主觀評價的,沒辦法客觀證明。
: 發一篇毫無意義的廢文,你覺得是一個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行為?
前面提過,廢文與否乃主觀評價。
覺得廢,套用你的廢文定義,就是覺得毫無內容、內涵的文。
可是別人不見得這樣認為阿@@"
所以因為自己的主觀評價覺得沒內容沒內涵,是無法推導出不尊重的結論的。
: 對於文章,觀看者贊同不贊同本來就是隨人自由表意不是?
對阿!
: 不然PTT設立噓是用來幹嘛的?
沒錯。
: 再者,既然肯發文在公眾版面,那不就暗示著發文者已經接受了來自公眾可能的評斷?
這話就不見得了。
飆車族有可能在路上砍人,
所以能說走在路上就暗示著接受被砍嗎?
每個人都不同,發文者有可能接受、有可能不接受。
除非有讀心術,不然怎能說發文者發文就代表接受呢?
: 那後續的評斷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和誹謗的話,哪來立場去干涉?
摁,討論的是看板的文章的話,就看有無違反板規。
沒違反,就沒立場干涉。
相反的邏輯套用在文章上,某篇文是不是廢文,無違反板規的話,
也沒立場干涉不是嗎?
: 而且,一篇文廢不廢是要從客觀面來看的,不是文章作者主觀認定
這我在一開始就回應你了,
根本沒辦法"客觀"判定什麼文章叫做廢文。
如果可以的話,那按照你的廢文定義,每個人看待同篇文章評價都會一樣嗎?
不一樣阿!所以何來客觀可言?
: 馬政府覺得他執政7年台灣過得更好人民更幸福,所以就是如此? 文章亦是同理。
所以A覺得B發的文是廢文,在C眼中就是如此?
同理,不見得嘛~
: 今天既然肯PO文章在公開版面討論區,那面對公眾的評論本來就是可預期的事
是可預期的
: 公眾的評論有正有負也是常態
沒錯
: 公眾的評價即使是負面的,也不盡然必定錯誤,看看馮光遠的官司即可知曉
: 利用板規強行限縮言論自由,本質上就是個錯誤
這我想可以談一下何謂言論自由?
當你發這篇文章的時候,是不是出自於你的意願所發?
發文前有沒有先接受文章內容的審核?審核過後才能發言?我想沒有吧?
那你是不是有言論自由?
: 以此錯誤利基衍生出的後續,自然也不可能在正途上
: 而這種限制行為,綜觀整個PTT也只想到前政黑版主曾如是
這舉例我就看不懂了,沒看政黑板。
但我卻知道,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
A有想跟B打砲的自由,B有不想跟A打砲的自由。
兩個自由互相衝突矛盾。
請問此時該怎麼辦?
是
1.A的打砲自由該支持,所以他可以盡情的跟B打砲嗎?
還是
2.B不想跟A打砲的自由該被支持,他可以拒絕跟B打砲?
據我所知,這世界的運作模式比較接近2。
而規範自由範圍的,在現實世界是法律。
在PTT看板上是板規。
所以板上發言亦是同理。
要評價他人,或是文章,前提是不得違反板規。
: : 看到廢文能不能噴,要看作者給不給噴。
: : 看到辣妹能不能督,要看對方給不給督。
: : 看到猛男能不能肛,要看對方給不給肛。
: : 這就叫做尊重阿!尊重對方的意願嘛!
: : 不是曾經有廢文給噴,就覺得所有作者都該給噴。
: : 不是曾經有辣妹給督,就覺得所有辣妹都該給督。
: : 不是曾經有猛男給肛,就覺得所有猛男都該給肛。
: : 因為是XX,就應該要可以OO這種邏輯莫名其妙。
: 你的例子不但差,還替換概念
喔?怎樣差?怎樣替換概念?
: 我原文從頭到尾哪句出現這種邏輯?
不同的是以前的廢文可以噴可以嘲弄
以前的廢文可以噴可以嘲弄
現在的廢文卻像是罩了聖光,明明廢到他媽的讓人翻白眼卻還不能酸不能噴
現在的廢文不行
唯恐稍稍輕戳一下就跟二氧化矽一樣輕易崩裂
根本可笑
所以可笑
敢發廢文還怕被人酸被人笑?
再次質疑發廢文怕被人酸被人笑。
換言之,你不是就在表達"廢文應該是要可以噴可以嘲弄(或是被人酸被人笑)"的嗎?
不然就根本可笑了。
廢文應該要可以噴可以嘲弄
把廢文替換成XX,可以噴可以嘲弄替換成OO。
不就是:
"因為是XX,就應該要可以OO"的邏輯了嗎?
我只是挖了空格而已。
: 你是用你的腦補來抹黑我? 還是刻意轉移焦點?
我是就你的發言做解讀,何來抹黑或轉移焦點?
: 我該用以偏概全還是第3條來檢舉現在是板友身分的你?
你是問板務嗎?你開頭都理解我現在是板友身分了,
你問我板務這樣對嗎?
板主身分是我在這串討論串議題之外的個人因素阿...
: : 那不然要是有人因為你是XX,就把你OO了。
: : 你做何感想?
: : 什麼叫做輕輕戳一下就輕易崩裂根本可笑?
: : 難道我可以說這句:敢搭捷運就不要怕被砍死
: : 嗎?
: 不知所云的例子...
喔?請試證。
: 只回玻璃心
: 有幾位板友在客觀看來,確實是玻璃心無誤
: 在自己的文中靠邀東靠腰西,甚至去別人的文中酸
有沒有違反板規?
: 但一遇到他人回應反擊或是風向不對,馬上就檢舉人或是刪文
有沒有違反板規?
: 這種行為稱之為玻璃心應該還算客氣了,至少玻璃心還算是個KUSO用語
如果沒違規,那不就是人家的自由嗎?
: 還是你有更好的稱謂方式?
我不知道捏,我不會想用一個有貶意的詞彙去稱呼這種人。
: : 那被砍死的是怎樣?活該被砍?
: : 砍完再嗆:輕輕砍幾刀就葛闢嗎?
: : 砍人的才有錯,錯的根本不是搭捷運的人。
: : 答什麼交通工具是個人自由,發什麼文也是個人自由。
: : 沒道理自由選擇交通工具就該被砍。
: : 同樣沒道理自由選擇發文文體就被攻擊。
: : 最後想請問你,你是XX嗎?
: : 願意開放給所有人OO嗎?
: 只回應跟原文有關的
: 發什麼文是個人的自由,沒錯
: 但在公眾版面本來就得要有接受公眾評論的雅量和決心
本來是從何而來?
我能不能直接省略論述根據,然後回一句:
在公眾板面發言"本來"就不該攻擊人
沒看到論述、根據。
哪來的理所當然?
: 否則PO個版或設隱私就好了不是?
再用一次飆車族砍人的例子
「走在路上本來就要有接受被砍的雅量和決心,
否則躲在家不出來不就好了不是?」
這樣說有合理嗎?
: 今天你既然選擇了發廢文在公眾版面,本該就做好被批評的打算
又來"本",本是從何而來?
你沒說明阿@@"
我只看到你直接當成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這樣怎麼有說服力呢?
: 公眾的回應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和造謠誹謗,我不知道禁止的立足點在哪
這個問題,你可以看看板規限制什麼。
: 而合理範圍內的酸人、噴人本來就是言論自由的一環
你也知道合理範圍,板規規範的範圍,在看板上就是所謂"合理範圍"阿...
: 敢發廢文在PTT這種公眾版面還怕被人酸?
: 我看不如買根棒棒糖去旁邊玩沙算了
所以,你到底是不是想表達
"因為是廢文就應該要可以被酸"?
因為是XX就應該要可以被OO。
那你到底是不是XX?你可以被OO嗎?
你覺得這邏輯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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