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人懷念以前的menstalk版嗎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王牌)時間11年前 (2015/04/21 21:58), 編輯推噓3(858)
留言21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22 (看更多)
※ 引述《OyAlbert (Just The Way You Are)》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尊重人是基本禮貌。 : 看內文就知道? 那我就當你是以板友身分發這篇了 你的理解無誤。 : 尊重是基本禮貌,但也是得互相 沒錯 :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同意 : 廢文之所以被稱為廢文就是因為毫無內容,毫無內涵 : 毫無反應,就只是占了空間的一篇文章 不見得,因為有無內容內涵本身就是主觀的,是相對性的。 例如一個小學生看待國中生的作文,也許覺得好有內容、好有內涵。 可是要是一個高中生看待國中生的作文,也許評價剛好顛倒。 所以廢文優文,根本就是主觀評價的,沒辦法客觀證明。 : 發一篇毫無意義的廢文,你覺得是一個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行為? 前面提過,廢文與否乃主觀評價。 覺得廢,套用你的廢文定義,就是覺得毫無內容、內涵的文。 可是別人不見得這樣認為阿@@" 所以因為自己的主觀評價覺得沒內容沒內涵,是無法推導出不尊重的結論的。 : 對於文章,觀看者贊同不贊同本來就是隨人自由表意不是? 對阿! : 不然PTT設立噓是用來幹嘛的? 沒錯。 : 再者,既然肯發文在公眾版面,那不就暗示著發文者已經接受了來自公眾可能的評斷? 這話就不見得了。 飆車族有可能在路上砍人, 所以能說走在路上就暗示著接受被砍嗎? 每個人都不同,發文者有可能接受、有可能不接受。 除非有讀心術,不然怎能說發文者發文就代表接受呢? : 那後續的評斷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和誹謗的話,哪來立場去干涉? 摁,討論的是看板的文章的話,就看有無違反板規。 沒違反,就沒立場干涉。 相反的邏輯套用在文章上,某篇文是不是廢文,無違反板規的話, 也沒立場干涉不是嗎? : 而且,一篇文廢不廢是要從客觀面來看的,不是文章作者主觀認定 這我在一開始就回應你了, 根本沒辦法"客觀"判定什麼文章叫做廢文。 如果可以的話,那按照你的廢文定義,每個人看待同篇文章評價都會一樣嗎? 不一樣阿!所以何來客觀可言? : 馬政府覺得他執政7年台灣過得更好人民更幸福,所以就是如此? 文章亦是同理。 所以A覺得B發的文是廢文,在C眼中就是如此? 同理,不見得嘛~ : 今天既然肯PO文章在公開版面討論區,那面對公眾的評論本來就是可預期的事 是可預期的 : 公眾的評論有正有負也是常態 沒錯 : 公眾的評價即使是負面的,也不盡然必定錯誤,看看馮光遠的官司即可知曉 : 利用板規強行限縮言論自由,本質上就是個錯誤 這我想可以談一下何謂言論自由? 當你發這篇文章的時候,是不是出自於你的意願所發? 發文前有沒有先接受文章內容的審核?審核過後才能發言?我想沒有吧? 那你是不是有言論自由? : 以此錯誤利基衍生出的後續,自然也不可能在正途上 : 而這種限制行為,綜觀整個PTT也只想到前政黑版主曾如是 這舉例我就看不懂了,沒看政黑板。 但我卻知道,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 A有想跟B打砲的自由,B有不想跟A打砲的自由。 兩個自由互相衝突矛盾。 請問此時該怎麼辦? 是 1.A的打砲自由該支持,所以他可以盡情的跟B打砲嗎? 還是 2.B不想跟A打砲的自由該被支持,他可以拒絕跟B打砲? 據我所知,這世界的運作模式比較接近2。 而規範自由範圍的,在現實世界是法律。 在PTT看板上是板規。 所以板上發言亦是同理。 要評價他人,或是文章,前提是不得違反板規。 : : 看到廢文能不能噴,要看作者給不給噴。 : : 看到辣妹能不能督,要看對方給不給督。 : : 看到猛男能不能肛,要看對方給不給肛。 : : 這就叫做尊重阿!尊重對方的意願嘛! : : 不是曾經有廢文給噴,就覺得所有作者都該給噴。 : : 不是曾經有辣妹給督,就覺得所有辣妹都該給督。 : : 不是曾經有猛男給肛,就覺得所有猛男都該給肛。 : : 因為是XX,就應該要可以OO這種邏輯莫名其妙。 : 你的例子不但差,還替換概念 喔?怎樣差?怎樣替換概念? : 我原文從頭到尾哪句出現這種邏輯? 不同的是以前的廢文可以噴可以嘲弄 以前的廢文可以噴可以嘲弄 現在的廢文卻像是罩了聖光,明明廢到他媽的讓人翻白眼卻還不能酸不能噴 現在的廢文不行 唯恐稍稍輕戳一下就跟二氧化矽一樣輕易崩裂 根本可笑 所以可笑 敢發廢文還怕被人酸被人笑? 再次質疑發廢文怕被人酸被人笑。 換言之,你不是就在表達"廢文應該是要可以噴可以嘲弄(或是被人酸被人笑)"的嗎? 不然就根本可笑了。 廢文應該要可以噴可以嘲弄 把廢文替換成XX,可以噴可以嘲弄替換成OO。 不就是: "因為是XX,就應該要可以OO"的邏輯了嗎? 我只是挖了空格而已。 : 你是用你的腦補來抹黑我? 還是刻意轉移焦點? 我是就你的發言做解讀,何來抹黑或轉移焦點? : 我該用以偏概全還是第3條來檢舉現在是板友身分的你? 你是問板務嗎?你開頭都理解我現在是板友身分了, 你問我板務這樣對嗎? 板主身分是我在這串討論串議題之外的個人因素阿... : : 那不然要是有人因為你是XX,就把你OO了。 : : 你做何感想? : : 什麼叫做輕輕戳一下就輕易崩裂根本可笑? : : 難道我可以說這句:敢搭捷運就不要怕被砍死 : : 嗎? : 不知所云的例子... 喔?請試證。 : 只回玻璃心 : 有幾位板友在客觀看來,確實是玻璃心無誤 : 在自己的文中靠邀東靠腰西,甚至去別人的文中酸 有沒有違反板規? : 但一遇到他人回應反擊或是風向不對,馬上就檢舉人或是刪文 有沒有違反板規? : 這種行為稱之為玻璃心應該還算客氣了,至少玻璃心還算是個KUSO用語 如果沒違規,那不就是人家的自由嗎? : 還是你有更好的稱謂方式? 我不知道捏,我不會想用一個有貶意的詞彙去稱呼這種人。 : : 那被砍死的是怎樣?活該被砍? : : 砍完再嗆:輕輕砍幾刀就葛闢嗎? : : 砍人的才有錯,錯的根本不是搭捷運的人。 : : 答什麼交通工具是個人自由,發什麼文也是個人自由。 : : 沒道理自由選擇交通工具就該被砍。 : : 同樣沒道理自由選擇發文文體就被攻擊。 : : 最後想請問你,你是XX嗎? : : 願意開放給所有人OO嗎? : 只回應跟原文有關的 : 發什麼文是個人的自由,沒錯 : 但在公眾版面本來就得要有接受公眾評論的雅量和決心 本來是從何而來? 我能不能直接省略論述根據,然後回一句: 在公眾板面發言"本來"就不該攻擊人 沒看到論述、根據。 哪來的理所當然? : 否則PO個版或設隱私就好了不是? 再用一次飆車族砍人的例子 「走在路上本來就要有接受被砍的雅量和決心, 否則躲在家不出來不就好了不是?」 這樣說有合理嗎? : 今天你既然選擇了發廢文在公眾版面,本該就做好被批評的打算 又來"本",本是從何而來? 你沒說明阿@@" 我只看到你直接當成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這樣怎麼有說服力呢? : 公眾的回應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和造謠誹謗,我不知道禁止的立足點在哪 這個問題,你可以看看板規限制什麼。 : 而合理範圍內的酸人、噴人本來就是言論自由的一環 你也知道合理範圍,板規規範的範圍,在看板上就是所謂"合理範圍"阿... : 敢發廢文在PTT這種公眾版面還怕被人酸? : 我看不如買根棒棒糖去旁邊玩沙算了 所以,你到底是不是想表達 "因為是廢文就應該要可以被酸"? 因為是XX就應該要可以被OO。 那你到底是不是XX?你可以被OO嗎? 你覺得這邏輯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92.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624704.A.B68.html

04/21 22:02, , 1F
好氣好氣 喔不 是好文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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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11, , 2F
為啥我覺得這版水桶與否也是挺主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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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12, , 3F
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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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14, , 4F
好爽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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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14, , 5F
好吃好吃 我的晚餐o/w\o
04/21 22:14, 5F

04/21 22:15, , 6F
版主必推
04/21 22:15, 6F

04/21 22:16, , 7F
F大可以自重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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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17, , 8F
說點有建設性的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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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19, , 9F
小心3.1
04/21 22:19, 9F

04/21 22:30, , 10F
世上有許多人都沒有甚麼同理心,會把輕易隨興攻擊別人
04/21 22:30, 10F

04/21 22:31, , 11F
當作理所當然的行為吧@@
04/21 22:31, 11F

04/21 22:35, , 12F
FA我覺得你以前沒這麼強辯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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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38, , 13F
看不懂但是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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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39, , 14F
我只有一個問題 就是當初競選板主的門檻也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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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39, , 15F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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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40, , 16F
上站500次就可以選 我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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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40, , 17F
樓上我幫你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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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53, , 18F
加個「玻璃」分類吧 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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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10, , 19F
推玻璃!很適合我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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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6:56, , 20F
開始覺得好戰的個性不適合做版主...
04/22 06:56, 20F

04/22 13:15,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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