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板聚已回收
※ 引述《ocean5566 (Zzzz)》之銘言:
: : → shamanlin: 敢啊,如果在無板主背書且版上號招版聚內容皆合法的情 01/14 20:00
: : → shamanlin: 況,最後在活動中出事,如果板主被起訴需背負連帶責任 01/14 20:01
: : → shamanlin: 一切律師費用由我負擔,我願意無償提供頂級的律師 01/14 20:02
: : → shamanlin: 我敢啊,那所以就能開放了嗎?ocean5566你可以代表板主 01/14 20:03
: : → shamanlin: 開放了嗎? 如果不行,那你說的都是浪費我時間的屁話 01/14 20:03
: bi版主看到了沒? shamanlin 已經答應 往後所有聚會如果出事
: 他願意全權負責,bi版主不用擔心被傳喚或有的沒的,
: 你可以開放板友用mentalk名義辦聚會,只要加註全部由 shamanlin 負責
: 就可以辦聚會
: 各位 散會囉
: 趕不快謝謝 shamanlin ?
我承諾的事項很清楚,所以我也不在這邊討論你的語言能力問題
我承諾的是
版上非板主背書且在版上號招的合法版聚活動
當活動中出事(Ex:某A把某B帶回去肛了etc),板主卻被起訴需背連帶責任
板主的一切律師費用由我負擔
但我好奇的是,你在那邊信誓旦旦講半天,現在我願意出來承諾
你有沒有那個權限跟能力代表板主說話,或是做版規修改
如果沒有,那就只是個耍嘴皮子的嘴砲
但別擔心,網路上你的同伴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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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3.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1237625.A.B13.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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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轉移焦點,我等著看ocean5566你放話一堆
最後你有沒有那個能力跟權限去代表現任板主說話
或是修改版規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1/14/2015 20:15:5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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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現在就直接承認你根本就鍵盤嘴砲
你根本無法代表板主也沒有能力去修改版規?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1/14/2015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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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ean5566: 就一句話 如果真的出事 你要負責嗎? 比如律師費用 01/14 19:35
→ ocean5566: 不敢的話 那bi版主禁止也是很合理的 01/14 19:36
你這種人我看多了,瞧不瞧的起我放心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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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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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1/14/2015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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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事項是什麼事項?
連起訴都不會被起訴的東西你告訴我還有什麼全部事項
我看你這樣子你大概也不知道律師是幹嘛的能幫你幹嘛
我不討論空想事件,請你先拿出案例出來
我等了半天,一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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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1/14/2015 2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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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寫給其他有能力判斷是非的人看的
為什麼板主絕對無責的根據我在前面就說明的很清楚了
當某些人企圖用「冠用他人名義」的情況來相提並論時
犯了一個最根本甚至淺到不能再淺的錯誤
我前面所提板主絕對無連帶關係就有提到
非板主授權認可
而某些人要我授權冠名負責所有活動,從根本上就違背了這件事
我想只要是腦袋還清楚的人都知道
一個有授權一個沒授權,是一樣的事情嗎?
完全不一樣的事情硬扯一起,我只能,說下限是自己的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1/14/2015 2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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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我講的是在我指出的前提之下,板主不可能有法律責任
所以要是此前提下板主被起訴,我可以負擔所有法律上能代為負擔的部分
結果有個不知道哪來的小朋友,一開始嗆別人不敢付律師費
結果別人敢付,立刻又跳成叫人去當板主,就像完全忘記原本的事情是什麼一樣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114.9), 01/15/2015 0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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